李亚东一直留意着郑家人的表情,总体来讲,他们对三娃的家庭状况还是满意的。
不满意也不可能,毕竟是大龙村首富呀,收入真心不比城市普通居民差,而且家里就一个儿子,没人争抢。
但也有不满意的地方。
就譬如三娃的工作。
彩云父亲问他靠什么营生?
你知道这小子怎么回答的?
说大漠撵狼的。
也真是实诚得可以。
他约莫是以此为荣的。
当然,李亚东也觉得这个牛在外面确实可以吹一吹,但如果放在长辈眼里,那就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原因只有一个太危险!
他女儿如果真嫁过去,丫的要是某天一招不慎、阴沟里翻船、被狼叼走了呢?
那岂不是要从此守寡?
“你们大龙村那边做点别的事情也容易吧,干嘛非得做这个,没考虑换个营生?”
盘问还在继续,火力集中、注意力也比较集中,倒是没有李亚东的什么事。
他示意齐龙留下来帮三娃撑场子,自己借故“方便一下”,便离开了窑洞。
主要他觉得吧,此事成与不成,一半取决于郑家长辈,一半则取决于彩云本人。因为聊几句后就知道,他们很疼这个小女儿,也尊重她的想法。
所以他打算做那一头的工作去。
而彩云此刻在干嘛?
正蹲在院子里的黄泥巴地上画圈圈。
“干嘛跑了?”
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吓了彩云一跳。
“我……哪里跑了,不是在这里吗?”
这姑娘倒也挺爱面子。
瞧见李亚东后,原本暗淡下来的脸色又红了。
“你觉得三娃怎么样?”李亚东笑着问。
“什么怎么样?”
装傻?嗯,不错,是个聪明姑娘。
“他想娶你做媳妇儿啊,你不得表个态?”李亚东开着荤·腔说。
这个年代,在大山里,这种话确实算得上是荤·腔了,大概只有二流子才会说。
“谁……谁要给他做媳妇儿了?”彩云一张瓜子脸,顿时变得比红富士苹果还红。
也就是看对方是首都来的大城市人,寻思着思想开放一些也很正常,否则换成本地有人这么说,指不定就一口唾沫啐过去了。
“哦?这么说不愿意?可三娃是真心喜欢你呀,你接触接触就知道了,他其实是个挺不错的小伙子。给个机会呗?”
彩云低着脑袋,看不清表情,支支吾吾地说,“才……不信呢!他今天才第一次见我,就……那他也太容易看上人了吧?”
李亚东之前的那个曲折故事倒是没准备跟她讲,因为实在讲不出,她家人听听就算了,但对她,首先自我感觉就漏洞百出。
“很稀奇吗?《诗经》有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得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一见钟情的。”
李亚东觉得吧,摆弄点文绉绉的诗词出来,这个天或许就会好聊一些。因为经过他多年经验的考证,女孩子大抵都喜欢这一套。
“一见钟情?”
果然,虽然依然看不到表情,但彩云的音调明显有了变化。
她是读过书的,知道这四个字。就寻思着那如果书上都写了,肯定是有大道理的。
她却不知道,书上的东西也并非全是金玉良言,也有……毒药。就譬如城市街边的地摊上,那些小黄·书要多少有多少。
“不对!”忽然,她的声音又生硬了起来,并且抬起头望向李亚东,“你们带的东西早就买了,后来才遇到我的,所以那东西本来不是提到我家的,你们是要去……兰芝他们三组的。该不会……”
卧槽!
李亚东实在没想到一个大山里的姑娘还有这副脑壳,敢情一袋礼物还暴露了他们的秘密呗?
‘这姑娘不好忽悠啊!’李亚东心想,暗叹口气。
他原本想继续杜撰一个故事,类似于原本去探望朋友和亲戚,然后三娃突然一见钟情,所以临时改变行程之类的。
但想想……还是算了。
男婚女嫁,双方坦诚是基础,若用花言巧语蛊惑到一起,岂不成了骗婚?
日后只怕也少不了事端。
俩人如果真成事了,她是要和三娃在一起过日子的,不像她的家人。
还是开诚布公一点好。
能成就成,不成算逑,有些东西勉强是没有幸福的。
如此一寻思后,李亚东便同样蹲下身来,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完完整整地跟她讲一遍,半点不掺假。ωωω.χΙυΜЬ.Cǒm
“啊?”彩云听完后,大为惊讶,“原来……他就是兰芝说的那个人。”
显然,周兰芝在谈一个小伙子的事情,她是知道的。
“对。”李亚东苦笑点头,“不过,彩云姑娘,这事儿真不能说三娃不好,周兰芝他同样从来没见过,一直都是他父母在怂恿,实在拖不过了,所以今天才打算上门见个面。但后面……你知道的,见到了,没眼缘,阴差阳错之下,他反而看中了你。”
“那不行,那不行,兰芝谈的人我怎么能……”
一个“抢”字,她没好说出口,但意思已然明了。
遇到这样一个很重闺蜜感情的姑娘,事情就变得比较棘手了。
李亚东长叹口气,显得有点无计可施。
而他这边失利了,但屋内,却又是另一番光景。
三娃这小子凭借殷实的家底、过得去的相貌、诚恳到发指的态度,赢得了郑家长辈的欢心。
让人难以想象的是,这小子居然还有点情痴的意思。
他父母怎样劝阻都没用的撵狼生计,彩云的父亲一提后,他立马改口,说不干了……
问他不干之后做什么呢?
他就说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在村里帮忙也行,到外面做工也行,实在没去路,他有本钱,还可以在乡里或县里做点小生意。
意思很明确你女儿嫁给我,没有吃苦、只有享福的份儿。
三娃有一句话最打动郑家人,他说“我不让她种地,也不让她干别的,就料理家里的事情就好,我一个人赚钱就可以,而且我也会赚钱。”
而这,就是郑家人一直替女儿挑选如意郎君的最重要条件。
他们希望女儿是去人家好好过日子的,而不是做苦力——实事求是的说,农村很多姑娘嫁人后,基本就成了牛马。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郑家人详细询问了三娃与李亚东关系,不明白他怎么能和首都那边的人扯上关系。
然后三娃就实话实说,俩人有一段师生情分,并告知他们,李老师现在是一个大老板。
这一点,也给三娃加分不少。
想想看,有个当大老板的老师,还乐意帮忙上门提亲,将来又怎会不照顾一二?
比较头疼的是……彩云现在有点抵死不从的意思。
你说蛋疼不蛋疼?
李亚东都后悔出来了,有点好心办坏事的感觉。
当然,正所谓纸包不住火,回头周兰芝她家那边一打听怎么说好的小伙子突然没动静了?
事情恐怕会变得更加糟糕。
没什么好计划,李亚东的意思是先撤。郑家长辈这边已经基本没什么问题,重点是在彩云身上,就让三娃这小子接下来勤上门,多探望,软磨硬泡呗。
至于能不能打动彩云,就权看他自己的造化。
旁人,已经不太好帮衬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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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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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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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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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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