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喇叭声,过去的一两个月他可没少听,如同乌鸦叫,一出现村里绝对没好事。
这是钻井的工程车。
他不看都知道。
“那个谢兴洋来了,这事儿我知道,你别激动,他绝对不敢再打龙头山的主意。”
李亚东与三娃的表情截然相反,表情从容,嘴边甚至有着一丝笑容。
“不光是你,其他人一样,你们要记得马支书说的话,既然人家没犯你们,就别去管他,免得又被对方抓住把柄,占了理。懂吗?”
听他这么一说后,三娃身上的戾气才渐渐消失不见。
点点头道“行,李老师,我知道了,那我去看看。”
“去吧。记住,他不在龙头山钻井,你就不能拦着,当他不存在就行。”李亚东不得不再次嘱咐一遍,因为三娃的性子他了解,易怒,且冲动。
跟他比起来,村里的其他人都好说。
“嗯,我记住了。”
三娃自然不是唯一一个火急火燎地赶往村头的人,实际上一听到动静后,整个村子都顿时警觉起来,除了老人和孩子外,其他人全部第一时间向村口奔去。
所幸,因为马支书这几天再三嘱咐,所以大家没像想以往那样直接抄家伙事儿。
就想过去看看,那个姓谢的是不是真的乖乖听话了。
他那种坏人,在大龙村的村民心中,可没什么信誉可言。
李亚东同样也没闲着,不紧不慢地从靠背椅上站起,踱步到院墙一侧的柴火堆旁,拿起放在那里的一只马扎,夹在胳肢窝里,右手端着玻璃茶杯,哼着小调出了门。
打算去找个好地势,坐山观……表演。
这指定比电影还好看。
村口。
长长的车队已经停下来——因为前面的路被村民们堵住。这次的规模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庞大,光工程车就有三辆,两辆上面托着各种大型器械,一辆上面托着帐篷等物资——一块地上真准备开油,那是长期作业,不可能一直跑来跑去,得安营扎寨。
原本按胜利哥的意思,今天是不用过来这些车的,得先勘测,但谢兴洋不啊,他笃定旁边这片大漠底下绝对有油,迫不及待地想钻出来。
还有七辆小车,谢兴洋的人四辆,胜利哥他们三辆——那辆吉普切诺基主要用来拉东西,除了司机外没坐人。
为首的依然是谢兴洋的黑色虎头奔,胜利哥的虎头奔紧随其后。
“诶,我说你们这些刁民,还拦着吗?都说了不挖你们祖坟地了,还想怎样?”谢兴洋甩门而出,大声嚷嚷起来。
语气虽然依旧不善,但实际上话头已经软了。
主要他今天是真的有安排,没时间跟这帮土包子们瞎耽搁。
“你说谁是刁民,有种再说一遍?”站在乡亲们前面的三娃,顿时不乐意了。
“马开山!”谢兴洋看见他后,真是恨不得一口吃掉。
他俩这才真叫“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李亚东与谢兴洋之间那点过节,其实根本不算啥。
你要明白,在某两次特别急眼的时候,三娃是真下了狠心准备嫩死他的!
而谢兴洋也是一门心思地想将他搞废搞残,都跟手下的人打过招呼——让他先动手,然后下狠手,只要不弄死,怎么都成!
俩人大眼对小眼,视线之中似有电光闪烁,真按这样的节奏发展下去,今天八成又得干起来。
幸好……
“放你们过去可以,但你最好说话算话,要敢把车开到龙头山那边,别怪我们砸了你的车!”
红明站了出来,马支书不在——他并不知道谢兴洋今天会过来。那村里最能主事的就是他,连三娃他都敢扇耳光,而且三娃这么烈性的人也甘愿受着,可想而知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他这么一说后,就基本代表了现场所有乡亲们的意思。
艹你梁!
谢兴洋在心里将他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对这厮,也是恨得牙痒痒。
什么时候他谢大老板会被一群山野村夫威胁要砸车?
这口气原本是绝对咽不下的,但是……今天他有要紧事,也只好深吸一口气,暂且按耐下来。
沉声道“哪来的这么多废话,说了不碰龙头山就不碰龙头山,跟县政府都谈好的事情。你以为我会像你们这些没文化的土包子一样,知法犯法?”
“狗日的,你再……”
“好了!”红明没好气地将三娃扯到自己的身后,省得这家伙在这里越帮越忙。
他为村子好的心,红明绝不怀疑,关键,这小子的性子太野了,像匹根本驯服不了的野狼。
“大家都闪开,让他们过去。”红明说着,率先向黄泥巴路的一侧退去。
乡亲们见此,纷纷效仿。
谢兴洋冷笑一声,同时也长出口气——他这些年走南闯北,也去过不少偏远地方,但像大龙村这么野的村子,还真是头一次见。
然而……wWW.ΧìǔΜЬ.CǒΜ
如果让李亚东说的话,他肯定会说——大龙村这边是他见过的民风最淳朴的几个地方之一。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看起来淳朴的人,指不定心里藏有一头野兽;看起来恶狠狠的人,也有可能只是个软架子。
“轰——轰——轰——”
接连几阵轰鸣声传来,是车辆陆续重新启动的声音。
道路畅通无阻,花了一两个月的时间,谢兴洋终于首次率大部队通过了大龙村,说起来也真是够辛酸的。
再说跟在他后面的黑色虎头奔里,胜利哥坐在后排座位上,隔着窗户四处乱瞅。
“张先生,你在找什么?”坐在他旁边的爱莎库娃询问道。
当然,用的是俄语。
“找oss。”胜利哥头也不回地说。
“oss?”爱莎库娃诧异,“oss住在这里?”
她说着,也四下瞅了几眼,这个村庄在她看来简直穷得可以——连房子都没,住山洞。东方红集团的oss李亚东她是有些了解的,身家百亿的大老板,会住在这里?
像他那种金贵人,就是临时落脚,应该都不可能吧?
“是啊。”胜利哥点点头,约莫看出她在想什么,眼珠子一转道“我跟你讲,东哥跟一般的富豪可不太一样,很随性的一个人,并不沉浸于纸醉金迷的生活,说了你可能不信,我跟他这么久了,他连女朋友都没换过一个,正儿八经的好男人。这种地方一般人都住不惯,但他可以,要没什么事的话让他在这里住上一年都没问题。”
“这样的嘛……”爱莎库娃微微咂舌,心想怪不得之前有个闺蜜曾扬言非李亚东不嫁,原来他是这样的一个人——一个大概在地球上几乎已经绝迹的物种。
你想想看,身家百亿,不贪恋·女·色,也不留恋财富,能堂而皇之地走进克里姆林宫,也能很随性的在这种穷苦乡下一住就是一年半载,关键他还这么年轻,这种人岂止是稀罕?
都有点东方小说中所描绘的那种“脱尘出俗”之感,近乎神人。
越发对李亚东此人产生了浓厚的好奇心。
“找到了!”这时,胜利哥突然说道。
“哪儿?”爱莎库娃赶紧侧过身,伸长脖子,向他目光所及处观望。
“喏。”胜利哥伸手指了指。
爱莎库娃定眼一瞧,果不其然,在他们头顶上的半山腰处的一块空地上,正悠闲自在地坐在这一个人,翘着二郎腿,手里捧着茶杯,笑眯眯地打量着下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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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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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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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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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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