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草莽年代>第三百二十章 合作社
  昨晚吃饭的时候,李亚东总感觉他娘和三哥两口子,有点神秘兮兮的,像是有什么事瞒着自己一样。

  今天一觉睡到中午才起来,发现他四姐李冬梅回来了,丈夫黄国栋也在。

  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四姐整个人胖了一圈,圆鼓鼓的肚子厚棉衣都遮不住。

  “姐,你!”李亚东一脸惊喜,还哪里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

  四姐李冬梅的人生轨迹,在他的干涉下,已经完全发生改变,接下来的人生会如何,没人能知道。

  “嗯。”李冬梅笑着点头,双手抚摸着肚子,脸上已然有了一丝母爱的光辉。

  “太好了!”李亚东高兴得直接把她抱了起来,原本想转个圈来着,却被胡秀英一把拉扯住。

  “哎呀,你这个毛手毛脚的孩子,咋没个轻重,八个月了,哪能经得起你瞎折腾?”

  “八个月!”李亚东眼珠子一瞪,下意识的瞟向一旁含笑不语的黄国栋,心想:小子可以吗,倒挺会来事儿。琇書網

  “那可不?”提起这茬,胡秀英也高兴异常,略显干涩的脸庞上,笑容藏都藏不住,“等你明年过年回来,就能抱上外甥了。”

  “那不行。”李亚东摇头,“这么大的事情,我不能走啊,得在家里等着孩子生下来。”

  “这孩子,说什么胡话,还得两个月呢,你能等得起,学校的功课不学了?”胡秀英没好气道。

  “……”

  她突然提起这个,李亚东倒是无言以对。

  该死的学生党!

  ……

  四姐有了身孕,当然是一件大喜事,但也打乱了李亚东的一些计划,原本还寻思着把他娘带去香港住一阵儿,现在肯定没戏,所以干脆也懒得提。

  这天,村长方驼子早饭后溜达了过来,嘴上说是得知李亚东回来,过来看望一下,实际上醉翁之意不在酒,为了什么,李亚东心里很清楚。

  自从那年给村里买了几头肉猪过年,这档子事似乎就成了例行公事,这几年他前前后后为村里买的年猪,七八十头总有。

  不过,都是便宜了左右邻里,从小看着他长大的一群乡亲们,倒也无碍。

  这钱花得他心里舒坦。

  所以,方驼子的一脸猪哥相,看起来也就不那么讨厌。

  “亚东啊,你看今年……”方驼子坐在小马扎上,叼着一根红万,总感觉这烟的味道不对,可听说得十块钱一包,又实在舍不得扔,只当是自己这个糙人,品不出好烟。

  这一点倒是李亚东疏忽了,好久不抽烟,只想着给乡亲们带点好货,却忘了外烟基本都是生烟丝,很多人抽不惯。

  “叔,这件事情等会再说,其实我也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李亚东坐在他旁边,笑着说道。

  “哦?”方驼子眼珠子一转,下意识的以为有什么条件,可若说村里还有什么是老李家能看得上眼的,无非也就那点田地,猜想怕是又要盖什么东西吧,胡家大妹子平时也喜欢养些畜生,于是颇为豪爽的回道:“亚东啊,不打紧,有什么事情你尽管说。”

  “叔,你听说过合作社吗?”

  “合作社?”

  方驼子楞了一下,托着腮帮子反问道:“人民公社?”

  “不一样。”李亚东摇头,“这个全名叫作农村合作社,跟过去大集体时候的人民公社,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简单点来说,就是村集体带头,选个好项目,把村民们动员起来,一起发财致富。”

  “那敢情好啊!”

  方驼子情不自禁的眼前一亮,忽然想到什么,下意识的问道:“大邱庄?”

  “对!”李亚东笑着点头,“就是类似于大邱庄和华西村那样的模式,把村集体当成一个公司企业去打造,大家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看,劲往一处使,没有富不起来的道理。”

  “公司企业?”方驼子摸了摸没剩几根头发的脑门,感觉一阵大头,他哪懂这些道道。

  大邱庄的事迹声名远播,不算什么秘密,早前禹庄主还没进号子的时候,全国各地都在宣传学习大邱庄精神,可为什么见样学样,最后能混上台面的,也只有一个华西村?

  原因很简单,即便是现成的模式摆在眼前,也要有人去引导实施,而我国当下基层干部的能力与文化,实在太差。

  就譬如方驼子,小学文化的水平,除了一手与年代背景息息相关的毛笔字,还能拿得出手外,其他的可以说狗屁不通。

  还有比他更不如的。

  文盲能当上村干部吗?

  在这个年代,答案是肯定的。

  这在中国一些偏远的山区里,十分常见,一把手基本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头子,很多人大字都不识一个。

  无他,因为他们活得更久,辈分更高。

  而想让这样的一群人去主导一个合作社,带领村民发财致富,无异于痴人说梦。

  实际上,李亚东也没有这个心思,他知道方驼子没这能力,他心里有更合适的人选,之所以跟他谈及此事,是想得到村委会的支持。

  如果村委这边唱反调,那这件事情一准成不了。

  “对。”李亚东点头,“合作社的性质摊开了讲,其实与公司企业没什么两样。”

  “这个……”方驼子苦笑道:“亚东啊,你这个想法好是好,可要实施起来,只怕有些难度。你说的这个什么合作社,我们压根就不懂,而且咱们都是种田打土了一辈子的农民,除了种田外,啥也不会啊。”

  “叔,放心吧,我既然跟你提出来,脑子里肯定琢磨过,一准是能干成的。就想问问你是什么意见,你要愿意搞,我就马上安排,什么事情都不是问题。”

  “怪不得。”方驼子看了他一眼,有些恍然,就说这小子怎么突然谈起这事,只怕寻思了有一阵儿,思忖少许后,问道:“真能带着大家一起发财?”

  “那肯定的,这件事的目的就在于此。”

  得到他如此肯定的答复,再想想他的能耐,方驼子居高临下的扫视着眼前这个贫瘠的小山村,长叹口气道:“那……就干吧!捅了什么篓子我兜着,都是穷了大半辈子的人,谁不想捞个富贵日子……”

  李亚东笑了笑,心想:要的就是你这句话!

  这件事情一旦开干,有些质疑必不可免,前期确实需要有个人顶雷,而这个人,方驼子无疑最合适。

  要知道,他可是能让乡长都犯怵的男人。

  ……

  方驼子空手而来,满载而归。李亚东给了一千块钱,让他置办点年货,分发给村里人。

  他原本可以给更多,也不是舍不得,而是担心好事办成坏事,养成了大家不劳而获的习惯。

  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比起直接给大家发钱,他觉得不如给村里人规划一个好的前景,让大家用自己的劳动,通过双手去创造财富。

  这样的钱,想必大家花得也更安心。

  而对于李亚东来说,假如村民们都能因此而脱贫致富,也算了却了他的一桩心事。

  此事的计划已经在他脑子里,但想要办成,还需要一个人。

  一个很关键的领导人。

  且这个人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村民们熟悉且信赖。通俗点来说,就是愿意跟着他干。

  第二,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对内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对外也要搞好政府与社会层面的关系,读懂国家政策。

  第三,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最好是不达不目的不罢休那种。

  综合这三个条件,李亚东觉得除了他大哥李亚民外,没有更合适的人选。

  他大哥高中文化水平,退伍军人出身,在国企管理岗位任职将近十个年头。

  找遍整个村,都是独一份。

  但是,想要说服他大哥从棉花公司离职,可绝对不是容易事。

  他心里倒也有第二人选,却是远不及他大哥合适。

  那就是张春喜。

  这小子同样高中文化水平,在县里待了几年,也算见过世面,凑合着勉强可以用。

  倘若实在说服不了他大哥,也只能把春喜兄弟给拉回来。

  总之,这件事情对于整个村而言,意义重大,无论如何,李亚东都得把它办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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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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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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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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