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看着挺蛋疼的。这是李亚东的观点。
不过从第二天开始,这件事情想瞒都瞒不住了,乡亲们上完课后回去都做了练习,纷纷端来炸好的麻花,给李老师过过眼、尝尝味,看能不能达到拿出去卖的标准。
这也是马支书的要求,村里距离县城很有些距离,每家每户各自贩卖的想法明显不切实际,他决定听从李老师的建议,将这件事情弄成村里集体致富的项目,合理分配任务,每户人家一天都有固定的量,炸好后,村里统一安排人员起早赶驴车拉出去卖。
但想要参入进来却有一个前提,炸好的麻花必须得到李老师的认同。
这就李亚东昨天私下跟马支书讲的第二个建议——保证质量,统一标准。
马支书昨晚揣摩了一宿,有点摸不准里面的大道道,就感觉很深奥的样子,但既然是李老师讲的,那指定没有错,按着办就行。
所以连李亚东提出的最后一点建议,他也无条件的采纳了,那就是给村里炸出来的麻花取个名,他想了想,决定就叫“大龙麻花”,按李老师的意思,以后负责出村贩卖麻花的人,街头巷尾必须吆喝起来,将大龙麻花的名头给打出去。
“李老师,你看看这品相,还行不?”
“李老师,刚出锅的麻花,你尝尝,看是不是那个味儿?”
“李老师……”
诗社驻扎的窑洞外面,李亚东被一大帮乡亲们围得团团转,几乎每个人手里都端着各种各样的容器,争先恐后的往他面前递,看得其他社员们面面相觑。
“李大少,你这霸王之气一露,果然不同凡响啊,这待遇……”
“诶,我说老乡们,你们也忒偏心了,凭啥有好吃的就往他一个人嘴里送?”
“李大少,从实招来,你这又施了什么妖法……”
大家虽然心里有些不得劲,但也不至于真计较,笑呵呵的开着玩笑。
这时,根本不用李亚东解释,就有乡亲们笑着回话,“你们不晓得,这麻花是李老师教我们做的,可是致富的好东西。”
“是啊,好吃的很呢,来,你们也尝尝。”
“对了,你们也是大城市里来的,这麻花平时肯定不少吃吧,帮忙尝尝,看跟人家做的是不是一样的?”
得益于李亚东的无私传授,其他社员也都占了光,谁能想到在这穷乡僻壤的大龙村,还能吃到香脆的麻花,要知道这些小吃点心什么的,他们在学校里也不经常吃啊,实在没那个闲钱。
“这就是你所谓的致富之道?”苏薇手里拿这一根麻花,一口咬下嘎嘣脆,走到好容易突出重围的李亚东面前。
“啊,不好吗?”
“好,挺好的。”苏薇由衷的说了一句,忽然想到什么,又问道:“你怎么会做这个?”
李亚东呵呵一笑,“苏姑娘,都跟你说了不要小瞧我,我会的东西可多了。”
苏薇笑了笑,这次倒没有反驳,也无力反驳。
说句实话,起先她对李亚东印象并不好,认为他就是那种出身资本家庭,挥霍无度的公子哥,为人还挺冒失。
不过直到来到大龙村后,才从他身上发现了诸多优点,他有常人难以企及的毅力与耐心,做起事情来有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念,也挺能吃苦的,而且总能带给人意外的惊喜。
大龙村全村上下忙活了整整三天,李亚东也指导了三天,事无巨细,到了第四天凌晨,天色刚刚破晓,在当初他们进村的路口处,一辆驴车载满了几框麻花,整装待发。
因为是第一笔买卖,成败与否异常关键,所以马支书决定亲自出马,随行的除了一位赶车的老把式外,还有两名村干部,那位剃着锅盖头的小强队长也在。
“李老师,你说我是先去跟餐馆和小卖部谈谈,还是直接走街串巷叫卖?”
马支书虽然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但做买卖这种事情,这辈子还真是头一遭,临行时搓着手不断询问,看得出来还是有些小紧张。
李亚东这个总指导,抱着送佛送到西的想法,早起也赶了过来,笑着回道:“都可以,怎么方便怎么来,第一天主要还是适应一下,卖多卖少其实都没关系。”
“额额……”
李亚东看出了他的紧张,还好言开解了半天,大致的意思就是:凭自己手艺和劳动赚钱,一不偷,二不抢,没啥不好意思的。
“好的,李老师,我知道了,谢谢……”
马支书坐着驴车走了,被李亚东的一番话彻底洗了脑,整个人像是打了鸡血一样。
这两天李亚东的捕猎活动进展得不太顺利,昨天只逮到一只兔子,今早更是空手而归。
没办法,大龙村附近的山头就那么几座,而且靠近人烟的地方畜生本就少,他总共已经收获了十几只,似乎把周边的兔子都抓光了。
所以今天,李亚东决定稍稍走远一些,他已经向刘老汉打听过,说是只要不深入大漠,通常不会遇到危险。于是早上吃过饭后,就背上行囊出发了,准备开辟新的战场。
郭琦原本也要跟来,不过这小子的体力实在不好,长途跋涉,李亚东担心他吃不消,到时帮忙不成,反成了累赘,那可就尴尬了,也就婉言谢绝了。
一路上走走停停,包里带了面饼和水,越是远离人烟,就越能体会到西北大漠的苍凉之美,所以这趟出来即便依旧毫无收获,李亚东感觉也挺值的。
半下午的时候,离开村庄大概已有好几里地,在一个杂草丛生的山岗上,李亚东遭遇了一条不知名的大黑蛇,依照经验来说,纯色的蛇类多半无毒,他是不畏惧蛇的,只对毛毛虫这类软体动物避之不及,操起手里的棍子想砸晕它,可惜没能如愿,被它给溜了,不然晚上就能喝上鲜美的蛇羹了。
也是在这座山岗上,居然一下发现了四五处兔子路,这让李亚东欣喜若狂,赶紧从背包里取出铁夹子,布置好机关陷阱。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更大的惊喜还在后面,当他从山岗的另一侧下来时,眼珠子不由猛地一瞪。
你猜他看到的什么?
一条小溪!
很浅的一条小溪,其中怪石嶙峋,人站进去大概也就到脚踝的位置,似乎随时都会断流一样。
能在西北大漠中发现一条小溪,这种突如其来的幸福感,对于李亚东而言,甚至不亚于在撒哈拉里寻到一片绿洲,要知道他已经整整一个月没洗澡了!
于是二话没说,全身扒了个精光,欢快的跳进了小溪中。
当冷冽的溪水浇在身上时,整个人甚至忍不住的呻吟起来,那种感觉……若非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的话,李亚东首先想到的是——飘飘欲仙。
水啊,家住长江边上的李亚东,以前从未觉得它是什么好东西,现在跑到西北大漠,就算让他一千块钱洗个澡,他大概也是会干的。
他感觉自己有些魔怔了,因为这样一想着,他突然发现这里面蕴藏着不小的商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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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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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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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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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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