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时许,文学系女生宿舍,314号房。
几位姑娘自顾自的忙碌着,这个年代的大学生是真拿时间当生命,但凡一有空隙,手里肯定会多出一本书来。
陶露手里端着搪瓷盆、披散着湿漉漉的头发从门口走进,发现苏薇还趴在窗台前的小方桌上看书,不禁白眼一翻。
“我说薇薇,能不能歇会儿,你的成绩已经够好了,还让不让人活?赶快去洗澡吧。”
“陶露,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你今天很不对劲,老是催我洗澡,这已经是第五回了。”
俩人上下铺睡了一年多,也算知根知底,这家伙啥时候关心过她的个人卫生,苏薇越想越觉得有蹊跷。
“你先去洗澡,洗完澡后我给你看样东西。”
“什么?”
“秘密,等你回来再说。”
苏薇无奈,只好端起自己的洗漱用品前往水房。
半个小时后,当苏薇返回宿舍时,刚推开门走进来,就被两个躲在门后的人架住了手脚。
“脱光!”始作俑者陶露嘿嘿一笑。
“诶,你们几个干嘛,别动我呀,耍流氓了……”
“当当当当!”倒没真把苏薇剥个精光,好歹留下内衣给她遮羞,然后陶露从身后拿出一件衣服,几名室友上下其手,给她套在了身上。
“哪来的新衣裳?”
苏薇直到现在都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几个死丫头发什么疯,这件衣服明显不是她的,宿舍里也没人有这样的好看衣服。
“喜欢吗?”陶露眨巴着大眼睛问道。
“啊……”苏薇不明所以,下意识的回道:“喜欢啊。”
这不废话吗,这么时髦的漂亮衣裳,哪个女孩子不喜欢?
“你穿在身上就没感觉眼熟?这可是《血疑》里面的女主角大岛幸子同款辛子衫,高端货。”陶露显得有些得瑟的说道,同时眼中也有止不住的艳羡。
如同她们这样贫困家庭出来的孩子,哪里穿得起这样的漂亮衣服?她们宿舍里六个人,谁箱子底下没有几件打补丁的衣服?那都是平时换洗的,毕竟好衣裳就那么一两套,只在出门的时候穿。
“哦?”听他这么一说,苏薇还真来了些兴致,扯着衣服下摆好一阵打量,然后就笑了,“还真是!”
陶露大手一挥,“就知道你喜欢,好了,姐今天开心,送你了。”
“啊?”苏薇傻眼了,理智告诉她这是不现实的。
然而陶露好像真的送她了一样,自顾自的干其他事情去了。
“不是啊,露露,你哪来的这么多钱买这么贵的衣服?还舍得送给我?”
“我当然没钱,这是别人送你的,让我转交。”
“谁?”苏薇一怔,蹙眉问道。
“一个自觉惭愧的人。”
“你到底说不说?”
“你咬我?”
“我不咬你,我挠你!”
“哎呀……哈哈……别别……”
陶露终于还是缴械投降了,其实也就跟苏薇开个玩笑,毕竟宿舍里平时也没啥乐子,她可是大家的开心果。
“又是李亚东?”苏薇的智商自不用提,文学系排得上号的才女,结合前因后果一想,大概也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接着就把衣服脱了下来,直接甩给陶露,“你拿去还给他。”
“他说你要不要就扔垃圾桶。”
苏薇冷哼一声,真准备扔墙角去,不过动作做到一半,又顿了顿,反手扔到陶露怀里,“给你了。”
“真的假的?”
“你说呢?”
说罢,就自顾自的开始梳头。
陶露手里捧着衣服,思想挣扎了好一会儿后,又扔回她床上,“算了,给我也不好意思穿出去,我总归还是要点脸皮的,你自己留着吧,爱穿不穿。”
“谁要谁拿走。”苏薇又对其他几名宿舍说道。
结果大家一阵沉默后,权当没有听到。
一件金贵的辛子衫,倒成了烫手的山芋。
这些事情李亚东自然是不知道的,他此时正在自家堂屋里自斟自饮,一个人,两个菜,半壶老酒,日子过得好不惬意。
但他似乎丝毫没意识到,今天绝对不是什么好日子,除了燕园里发生的事情外,草帽胡同最敞亮的一座四合院里,同样在酝酿着一件对他来说算是麻烦上身的事情。
古色古香的房间里,蒋腾飞已经站了有一会儿,在他身前有张餐桌,一个须发皆白的瘦老头一边哼着京剧选段《定军山》,一边如同李亚东那样惬意的喝着小酒。唯一不同的是,他不用自斟,身侧有位圆脸姑娘,总能在杯尽之后给续满。
这老头不是别人,正是刘伯曾跟李亚东提及过的那位宫老爷子,草帽胡同里响当当的人物。哪怕蒋腾飞这样的小霸王见了,都得在一旁好好候着,坐是绝对不够资格的。
“老爷子,您倒是给个话啊,这个忙到底帮不帮?”
蒋腾飞的来意很简单,他不是要为公司拓展渠道吗,他能认识几个正经买卖人?正所谓隔行如隔山,有些东西在李亚东这种老江湖眼里很简单,但换他头上却难上加难。m.χIùmЬ.CǒM
那能怎么办呢?可不得找人牵牵头,于是他就想到这位草帽胡同里的头号顽主。只要这位爷发句话,指定要比他瞎晃悠半个月都顶事。
“真像你说的一样,正经买卖?跟着你们院里的那个北大学生一起干的?”宫老爷子瞥了他一眼,漫不经心的问道。
“那还有假,公司就在五道口,不行您老有空去溜溜。”
“你说他一个北大学生,干嘛要弄这个,不务正业!”宫老爷子没好气的撇撇嘴。
“老爷子,您这话可就不对了,东哥那可是做大事的人,光读书能顶个什么用?”
“放屁!”宫老爷子千年不改的火爆脾气,本想直接把手中的酒盅砸过去,低头一看里面还有酒,却是有些啥不得。
“老爷子您别动气嘛。”
蒋腾飞知道说错话了,赶紧解释道:“我不是说读书没用,而是这事得看人,就好像东哥那种,那真是三百六十行样样会啊,光读书也太屈才了。”
他说到这里顿了顿,指着餐桌上的几道精致小菜,继续说道:“您看啊,就说这菜,您这几盘都是啥啊,人家东哥炒盘小青菜都比这几样香。”
杵在宫老爷子身侧的小保姆一听这话不乐意了,差点没用眼睛瞟死他。
蒋腾飞鼻孔朝天,权当没看见。
他怕宫老爷子,却不怕他家的小保姆。
“还是个厨子?”宫老爷子眼珠子一瞪,感觉有些诧异,他得知胡同里来了这么一号人物也没几天,这又是北大学生,又是公司老板,又是厨子,难不成还真是三百六十行样样精通?那小子才多大,是妖怪吗,他活了这么大辈子也没见过这样的年轻人啊。
“烧菜真的好吃?”
以他现在的年纪,已是耋耄之年,早就看淡很多事情,余下的爱好真不多,美酒佳肴,那是首当其冲的,毕竟吃一顿少一顿不是?
“您老想干嘛?”蒋腾飞用戒备的语气问道,心想坏了事,忘了这位爷是出了名的老饕,这下东哥有麻烦了。
宫老爷子眉头一挑,“你那破买卖还做不做?”
得,蒋腾飞秒怂,瞬间把李亚东卖了个精光。只求以后不要像他爸一样,抡着大铁勺撵他就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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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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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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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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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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