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老者听到五岳追杀令的时候,纷纷吓得身躯一颤,显然感到极为不可置信。
本来他们还觉得丁海有些小题大做了,毕竟一个年轻人就算再怎么可怕,他也不至于让一个古武门派为之忌惮,甚至为此启用一级警备状态。
但是丁海却认为一级警备状态还不够,因此不惜动用了数十年来才有一次申请机会的五岳追杀令!
就凭五岳追杀令,这已经足以证明了叶天的可怕之处!
准确来说——是丁海忌惮叶天的成长速度,也可以说是间接体现出了叶天的成长速度有多变态。
…………
正当嵩山派那边下定决心的时候,叶天也已经安然无恙的离开了古墓。
当然了,莫老和洛灵儿,包括狗蛋也都安全离开了古墓。
由于毛僵对他们没有杀心,且一路上的陷阱机关都被他们踩遍了,所以他们自然可以顺利离开,没有出现任何变故。
直至重见天日的时候,叶天突然生出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虽说他们在古墓里只待了两天不到,但是在叶天看来却像是渡过了一个世纪。
因为古墓里到处都是危险,以至于他一直提心吊胆,生怕不小心遭了殃。
好在一切都很顺利,他们最终还是安然无恙的带着宝物出来了。
“莫老,离开之前我想跟你们说件事!”
“秦皇陵墓事关重大,所以我想让您保守这个秘密,作为补偿,前往秦皇陵墓的时候,我会叫上你们一起去!”
“那时候,我的实力应该有了无与伦比的提升,所以此行只会盆满钵满,不会出现任何伤亡!”
叶天着急回去研究获得的宝物,所以他很认真的跟莫老商量了此事。
说是商量,其实更像是吩咐。
因为叶天的语气丝毫不容拒绝,以至于莫老想都没想便答应了下来。
见到莫老答应之后,叶天便带着狗蛋返回了别墅。
回到别墅的第一件事不是睡觉,而是打电话!
叶天早就对金色虫子的来历极度好奇,所以他决定赶紧打给孟婆确认一下金色虫子的身份。
不过在此之前,手机还得充一下电才行。
于是叶天又干等了十几分钟,这才赶忙拨通了孟婆的电话。
电话接通后,叶天直接进入正题,直至孟婆将金色蛊虫的疑似答案说完之后,他才简单询问了一下兄弟们的情况。
首先是第一个问题,孟婆的答案是——蛊虫很少有金色的,除非是金蝉蛊或者变异金蝉蛊。
前者跟后者都有可能,但两者都属于天生蛊王。
天生蛊王跟蛊王的区别在于——蛊王是从皿中脱颖而出的存在,而天生蛊王则是自出生开始就是蛊王的存在。
这就好比皇后生出的儿子一出世就是太子,而妃子生出的儿子却要经过筛选才能成为太子的候选人。
不过孟婆也说了,不管金色蛊虫是金蝉蛊还是变异金蝉蛊,目前应该均处于幼虫状态!
幼虫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还没进化完成的小虫子。
比如蚕宝宝和毛毛虫就是尚未进化的幼虫。
好在金色蛊虫可以进化,且能力会随着进化不断提升和增加,过程充满了不定性,因为孟婆也不知道金色蛊虫可以进化出什么能力。
已知的能力有——号令群虫,控制低一级或者平级蛊王,乃至高一级的本命蛊。
蛊王跟本命蛊也是有区别的,蛊王指的是蛊中之王,它本身的血脉和身份就跟普通蛊虫完全不同。
有些蛊王天生就很显眼,有些蛊王跟普通的虫子没啥区别,需要培养过后才能显现出蛊王的真正能力。
本命蛊则是蛊术师以血祭炼的蛊虫,不管是什么蛊虫都能成为本命蛊。
考虑到实力关系,蛊师一般不会轻易跟蛊虫签订本命契约,除非可以找到一只极为厉害的蛊虫。琇書網
简单来说,这不就是身份上的差距嘛。
正如古代的皇亲国戚和贫民百姓一样,身怀帝皇血脉的人总是高人一等,属于人上人中的人上人。
平民百姓则是贱命一条,即便死在路边也是无人问津的。
但如果某个贫民百姓跟某个帝皇血脉的人多了一层亲属关系,那么贫民百姓将会从低等人中脱颖而出,一跃成为仅次于帝皇血脉的上等人。
比如帝皇看上了某个贫民美女,然后将其纳为妃子,那么贫民美女的家人也会因此成为人上人。
这就是俗称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了解完这些,叶天便开始潜心研究一阳指和无相劫指融合的事情。
这事他早就想解决了,正好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将其完成。
…………
由于叶天对无相劫指极为熟悉,所以他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把两门指法彻底糅合成功,并因此产生了一门威力更加可怕的指法。
既然是两种指法糅合而出的新指法,名字肯定不能跟以前一样。
叶天思索了一番,决定将其命名为——《无相一指》!
虽说无相一指和无相劫指只改了一字,但是其中意义却大不相同。
一阳指讲究的是随心,出指可缓可快,缓时潇洒飘逸,快则疾如闪电。
而无相劫指则是讲究刚猛霸道,需要以极为深湛的灵气为基础,并加以催动,方能显现出这门指法的强悍凶残!
两者有一个共同点——速度!
但使用一阳指极耗精神,是以连续使用小则功力全失,大则性命不保。练到大成后才能凌空发劲伤人,威力极大。
然而无相劫指一开始就能凌空伤人,消耗同样极大。
所以两者又有一个共同点——凌空伤人!
有如此多共同之处的前提下,一阳指和无相劫指可以很好的融合在一起,并因此发挥出更可怕的威力。
叶天的理解是——先以速度和凌空伤人为基础,再加上他对无相的理解,即“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所以才会将其命名为无相一指!
顾名思义,当无相一指点出的时候,无论你是什么实力的敌人皆为虚妄!
名字其实不重要,只要威力足够惊人就行了。
言归正传,既然实力精进了不少,那么他也该出去走走了。
老是闷在家里修炼显然不合适,毕竟修炼一途需要战斗来验证自己的实力,也只有战斗才能让古武者更快提升实力。
以战养战,方可百战百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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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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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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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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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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