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时光虽逝>034 时光穿过城市中心的人民广场
  那个在八十年代被改头换面成商业步行街的曾经的人民广场,也是带给我无数个年少时梦幻夏夜星空的城市中心之地,我第三次在它那儿演出节目,是在建州二十年大庆之日。

  这时我仿佛知道了为何我转学到一中时,非得让我先进校武术队集训的原因了,合着我寒暑假期的压腿、拉大顶、蹲马步,学太极拳、长拳、长剑、棍术等等,好似就为了这一天的一个时段展示。

  在那个炎炎夏日的庆典,在人民广场上,我所在的一中初中部武术队,代表学校表演了一个集体长棍双打的节目,城市所有中学学生,当时都有在广场上轮番表演广播操、艺术体操、以及摆人字队形等节目。

  记得正式演出前,那个暑假,各个中学的学生,天天都冒着火辣辣的骄阳在广场上一遍又一遍的操练训练队形。当时有个我们班的女同学的哥哥,白天在广场烈日下操练了一天,训练结束后他就下河洗澡,明明会游泳的,却被淹死了。

  而我为了那个建州大庆也付出了多次疼痛的代价!就是在每天棍术双人对打练习中,少不了要挨几下,被对手的棍子不小心打到额头,都有打得脑门鼓起小包的时候!当然我也有因不熟练不小心打到对方的额头。

  除了与疼痛有关的记忆,在那次大庆日广场表演完毕后,老师组织我们这群舞棍的小武术队员,在广场看台上面当时的州文化馆前坪,给我们逐个拍照留影。

  老师给我拍了两张照片,一张是贴地劈叉一字马,另一张是竖立单腿一字马。

  庆典之后没多久,有次训练,我第一次练习侧空翻,因害怕头撞地,便在翻身时左手下意识按了起跳踏板,结果因我单手无力支撑全身体重而打滑,崴了左手手肘,当即一阵剧痛,我翻倒在地上,捧着左手臂痛苦大叫,体育老师过来查看,说是左手肘关节脱臼了。m.xiumb.com

  老师立刻带我去了一处地方,但不像是医院,屋里一男子将我受伤的左手臂摆弄了几下,然后用纱布带子将我左手吊在胸前。自此,我便离开了武术队。

  一个月后我去掉吊带,但左手并没有恢复到跟从前一样,左手臂只能弯曲到九十度就不能继续下弯,肘关节处像是有东西卡住了。

  我爸又带我去了州医院,照了k光片后,医生说我左手肘关节处骨节没有完全吻合复位,所以造成了凹槽处有淤血和新生软组织,若要立即复位的话只能通过手术清除。

  但医生说我年纪尚小,处在生长发育期,没必要动手术,可以通过坚持每天反复手臂弯曲练习,能够慢慢恢复的。后来我的左手肘关节确实是这样最终复原的,只不过用了多年时间,才恢复到跟右手一样的弯曲度。

  有关这个人民广场,我还有次特别的记忆,是有次我妈叫我去粮店买二十斤大米,可能那时我还小吧,当时感觉那是有史以来我长距离背负得最重量的一次,所以记忆很深刻。

  当时的粮店,在人民广场北大门出口穿过大街的对面,也就是八十年代兴起影院时这城市建起的第一座电影院的西侧。

  从当时我家住的武陵大饭店出来,往东走一段路程,过了马路就是人民广场的南边围墙。因广场地面要低于街道地面大约两米左右,到这里后,最直线去粮店的路程,便是从广场的东南角石阶下到广场,穿过整个广场,从广场北边的大门出,再去到大街对面有一小段缓缓上斜坡的粮店门市部。

  那时还处于计划经济年代,城市人口的粮食是按计划凭购粮本购买的,具体每人每月配给多少定量的大米,因我当时年纪小,搞不清楚,但我记得每次买大米,都必须搭配一定斤数的杂粮当作计划粮的一部分。

  记得我那次买米搭配的是红豆,这已是最好的杂粮了,也是我爱吃的,我妈一般是把红豆用小火慢慢炒熟了给我们吃,就像吃炒黄豆那样嘎嘣脆,且又香甜。

  那次我肩背背篓,把二十斤大米和红豆从粮店背回家的路上,因为空旷的广场没有适合放置背篓歇脚的地方,于是我用两手抓住背篓的两个肩带,难以支撑的坚持着,一直走到广场东南角的进出口阶梯处,我才背靠着石阶梯,将背篓底座置于合适的一层石阶上,暂时卸下重负,大口大口喘气,休息了好一阵,恢复了体力之后,我才又继续背起背篓走回家去。

  为何当年城市中心的人民广场,比之后来被变成的商业步行街,对于我来说,更令我有生命价值感的存在,那是因为当年的人民广场就像是城市的公园,承载过许多这座城市人的生活与欢乐,以及在这儿产生过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当然城市中心的人民广场对我来说最平凡的记忆,还是因为当年我走读一中时的那些年,每天都要从广场东边的露天花岗岩石阶梯看台上端的道路往返经过几次,由此串联起来的累累时光,记载了有人民广场作证的我的一段重要生命成长。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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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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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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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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