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后来,老剧院背后的人民广场——过去几十年承载诸如审判大会、运动会、节日庆典演出等各类大型集会的地方,也随着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的脚步,被改造成了商业步行街,又继往开来延续着那一带的市区中心地位。
被八十年代的商业步行街所取代,原本城市最空旷之地,市民晚饭后最爱去散步、纳凉的地方——人民广场,它的南边入口,距我家当时住的武陵大饭店不算太远,所以我们小时候,有时傍晚吃过晚饭后,就从人民广场的东边,露天花岗岩阶梯看台的南入口进去,在那青草地上奔跑和打滚,消磨到天上布满星星之后,才肯回家。m.xiumb.com
有次我独自一人去人民广场,是去找我哥的,因为他那天被父母责骂了,怄气到离家出走,午后出的门,晚饭时间还没回来。
吃晚饭时,我爸还嘴硬,说不要管我哥,等到他感觉到饿了,自然会回家的。
吃过晚饭后,眼看天要黑了,还不见我哥回家,我爸开始着急,说要出去找我哥,我便跟我爸说,“我知道哥在哪,我去把他找回来。”
那时是夏季,比平日,我们更是经常去人民广场玩,特别是傍晚时分毒辣辣的太阳消失了以后。
我一个人走去广场,在穿过了几乎大半个广场草地后,在接近人民广场北大门的草地上,在众多的纳凉者人群中,我并不难的,一眼就发现了我哥。
见我哥躺在那,四仰八叉,一副自由自在、天地任我宽的惬意模样,看不出有半点负气离家出走的痕迹。
我凑上去问他饿不饿,他说他买了炒花生吃了,不饿。
一听到他说买了炒花生吃了,我顿时心想,他哪来那么多钱啊?还害我一直担心他饿着了!
小时候,我妈几乎没给过我零花钱,我也从不敢问她要,我只敢从我爸那儿讨钱买冰棍吃,一般还只讨要得到吃水果冰棍的三分钱,而吃牛奶冰棍要五分钱,那是很少能讨要得到的。我小时候,几乎没有过富裕到能买一两炒花生的财富。
虽然我哥说吃了花生不饿,但还是被我叫回了家。
关于当时拥有四百米煤渣跑道,以及北边还有跳远沙坑和高低双杠的人民广场,除了我小时候常去那散步玩耍,躺在草地上仰望星空,把那儿当作与大自然最亲近的地方以外,从小到大,我还曾在那人民广场演出过三次。
第一次是我在州幼儿园时,一个六一儿童节,我和小朋友们在人民广场西边的舞台上跳舞,记得当时我的一只鞋子跳脱掉了,我就一只脚没穿鞋的坚持认真把舞跳完。
第二次是小学一年级时,在人民广场舞台上,我代表学校表演过独唱,唱的是革命样板戏《红灯记》里面的铁梅唱段《都有一颗红亮的心》,记得当时我妈还给我接了一条像铁梅那样儿长长的假辫子。我能有这个在诺大人民广场独唱的机会,除了我本身爱好唱歌也唱的还可以,主要是得益于我当时就读的育红小学是我妈所执教的工作单位。
记得当年要入小学报名时,因为我还差些天才满六岁,负责报名的老师就叫我唱一首歌,说唱了歌才能准予我报名入学,我就乖乖的唱了。而其实,是当时我妈的同事在逗我玩。那时我和我哥跟着我妈住在育红小学内,作为本校教师的孩子,怎么会被刁难入学呢。
我在育红小学就读了一年,做了一年的课间操领操员,这大概也与我妈有关,不过这对我倒是有起到锻炼胆识的益处。
此前我几年的幼儿园生活,从后来我父母的口中说出来的我,像是属于自闭的孩子,说我遇到不爱吃的菜,就把眼睛一闭,坚决不吃饭,幼儿园老师拿我没办法。
我确实至今也记得,我在幼儿园最不爱吃,最讨厌闻到的味道,是黄花菜汤。
育红小学这地方,原址是解放前的一座很大的庙堂,即使到我那会儿在此生活和就读小学一年级时,庙堂的台子还保存着,但是原先供奉的神人塑像,大约在破四旧时期被拆除。
晚上我和我哥还有别的小伙伴,会去到那台子上玩,黑暗里,我们在庙堂的厚重落地帷幔中穿梭躲藏,寻找瘆人的刺激感。而平日里大白天,庙堂则是全校学生集合开会和做操的地方。
育红小学后来改名为市第二小学,也是若干年后,我的儿子从这儿小学毕业的地方。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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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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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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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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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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