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时光虽逝>022 用全身力气去爱的初恋
  初恋之所以令人难忘、刻骨铭心,那是因为恋爱之人不顾一切、用尽了全力去爱。

  至今我也难分辨,我初恋的人究竟是谁。对“侄子”,我用了几年时间,还有全部的心思去爱慕,但那只是连手指都未曾碰过的单相思。

  有着天然卷头发的凤凰沱江镇男孩,是第一个掀开我人生真正进入恋爱季节篇章的人,那么他才应该算是我的初恋之人。我想,我对于他来说,也应该是初恋之人吧,从他为我许一句诺言,就可以几乎用尽全力去完成的一次1000米长跑来看,确认无误是用全身力气爱过我的人!也因此让我觉得,他是我在爱情的道路上情感最亏欠的人。

  一开始套近乎叫我“姐”的初恋男孩名叫“志勇”,姓就不想说了,因为那对于我的爱情故事又是另一个悲剧的元素!

  大概是我前世得罪过月老或爱神吧,这一次二次送到我面前让我喜欢上的男孩子,又都要这里那里的与我隔着在父母观念里是不可逾越的伦理之墙。

  我有一个不同姓但有血缘关系的弟弟,是我爸同母异父的弟弟的儿子,名“志文”,“志”是他的字辈排名,姓与叫我“姐”的我的初恋男同学相同,所以是,我的有血缘的叔叔家的弟弟,跟与我毫无血缘的初恋男同学的名字,就只是最后一个字之差。

  我的祖父不到三十岁就去世了,我祖母改嫁过。这下该明白了吧,这大概就是我爸在我马上要十八岁了时,在得知我跟名叫“x志勇”的男同学去约会看电影之后,扇我一大耳光的原因之一吧。

  然而,名“志勇”的我的初恋,却至今也可能是这一世,都不知我与他之间,竟然存在这么一道荒唐的莫须有的,我父辈眼中不能跨越的“墙”!

  我“弟”也就是志勇,我们两个完成了各自人生的第一次恋爱拥抱之后,应该就算是彼此都确认了男女朋友的关系了吧,只是当时的我们并没想太多太远,只知道眼前的彼此是最喜欢的人。

  初恋就是这样简单而盲目,只想让对方知道,我所做一切都是为你,换句话说,就是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哪怕是摘取天上星星……

  当然摘星星是不可能的,但爱的力量,有时也是可以成为支撑的信仰,让人们去完成或许本来看似不可完成的事。

  就在我们拥抱之后不久,一次上体育课男生1000米资格考试,开跑之前,志勇特地过来,在跑道外观看的三三两两扎堆的女生里找到我。

  “你等着看吧,我要为你拿第一!”

  他一边说一边脱下厚重的外套,当着运动操场上散布着的全班男女同学,毫不避嫌地,将他脱下来的外衣毛衣,不管我同意不同意,就一把塞到我怀里。

  “帮我拿着衣服。”因为周围没有干净的可以放衣服的地方。

  他脸上洋溢着辛福和自信,对着我笑,而我被动接过带着他体温和他气味的衣服,不得已一大把抱住。

  “真的吗?”

  我随口一问,因我不相信他能跑第一,他在我们班,个子中等偏高一点,看上去不像是体格健壮体育擅长的。

  所以我根本没把他说的“拿第一”当回事,以为他只是为了逗我开心而说的一句玩笑话。可后来我没想到,他竟是认真的!

  刚开始跑的时候他是跑在前面几个人群中的,但中间一段又有好几个超过了他,不过他的速度一直保持着不减,后来就有几个体力不支的速度变慢下来被他超越了,到最后只剩几十米的时候,他突然提速,又一一超越了前面的两个人,真跑成了第一名,他说到做到了!

  但是,当他跑到终点,我迎上去时,看到他脸色煞白,大口呼气,一屁股坐在地上,双臂伸展仰躺下去,把我吓到了,我赶快上前扶他坐起,并说:

  “不要坐,快起来,继续走!”

  这时,一直跟我站一起看男生跑圈,后又跟着我跑过来的田芳,也几乎是与我同时,我们两个分两边,一起架起来筋疲力竭的他,我和田芳扶着他走了十来分钟吧,才见他的脸色恢复了正常。

  我是打小就体育各方面都不行的人,尤其是跑步最差劲,我只在小学的时候有过一次参加校运动会项目,还是接力赛,是六十米的往返接力,就这么点儿距离,都还能跑摔倒了我!

  可能是缺钙吧,我一直都是很容易摔倒或崴伤脚的,后来是在读大学时,钢琴老师说我手指关节老是塌陷,音出来不结实饱满,是虚的,说可能是我缺钙,她建议我吃钙片补补,所以我便吃了一段时间的钙片,好像还有效果。

  也就是说,我大概是到十八岁上大学了之后,才没了容易摔倒和崴脚的毛病。

  我高中毕业和大学毕业的体育成绩,都是体育老师网开一面,让我换容易的项目(其实也很难达标)送过关的。

  这次男生1000米资格考试完之后,下一节体育课便是我们女生的800米资格考试,我前一半是小跑,后面跑不动了就几乎是用走的形式完成的。田芳比我厉害,身体素质比我好,她是全部跑完的,虽然不是跑在最前的几名。

  终于看到我“弟”——哦,志勇,缓过来后,我们三个人才都长舒了口气,他把手臂从我和田芳的肩膀上滑落下来,继续自己慢慢走着,一开口便是不忘他跑之前的承诺:

  “怎么样,我说到做到了吧。”

  他侧过头看我,得意的弯嘴一笑。

  我见着刚刚恢复起精神的他,鼻翼上、额头上、脸颊旁渗出的汗水在太阳光下偶尔一闪一闪发亮,在这大冬天里!

  我突然感到一丝心疼,很想亲自用衣袖帮他擦干那些汗水,然而我却只是对他说:

  “把衣服穿了吧。”

  我把他的毛衣首先递给他,他的上衣外套还在我怀里,我在等他穿好了毛衣再给。

  在这个学校里,与我友谊保持到最后,也是最要好的两位,此刻都在我身边。

  花痴姐妹不用说,自然是从此疏远了我,几乎不再跟我说话。而向丽,也因我和田芳总有秘密的事情瞒着她,所以往后她也渐渐与我和田芳聚少离多了。

  花痴姐妹虽然在学校后来都不理我了,但是过了几年后,在我工作的大学里(她父亲是这所大学的教授)我们偶遇,她很主动给了我一个,还与当年那个害羞的少女几乎一模一样的微笑。

  虽然我们就只相互微笑而过,没有说话,但她的微笑,跟我当初对她说我已经帮她向她喜欢的男生传过话之后,她绽放出花朵一般笑脸之后的害羞状很相似,这唤醒了我记忆中她最美的时刻,那也是她封存于我记忆里的定格。www.xiumb.com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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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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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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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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