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觉得应该先说说我感受和接收到的,老天促成我这个姻缘的煞费苦心。
正如我这个“亚妹”被我发现不过是前夫第一次看上的女人的替补一样,后来我又发现,我千挑万选中的前夫其实也是个替补。就是说,我与前夫早年各自第一次第一眼喜欢的人,都在后来弄丢了,所以悲悯的老天尽量找到与之前有相似度或有相同点的人,分别带来到我们各自的身边。
前夫的第一个“亚妹”也是艺术生,在前夫知道我毕业将要去工作的单位时,他跟我说起他的初恋就在我将去任教的大学音乐系就读,比我小一岁,与大我两岁的前夫是同届艺术生。那年代艺术类的学生年龄跨度都蛮大,我是我们班最小年龄段18岁入学的三人中之一,我所在班入学时年龄在二十以上的都有好几个。
前夫也就是当时我认的“哥哥”在告诉了我他初恋的名字后,又补充了一句说:
“和你差不多。”
后来工作以后,我才懂了这句话。
我工作的音乐系,曾有学生从老远的对面走过来,等到了我面前后对我说:
“是x老师啊,我差点把你当成xxx(前夫初恋的名字)了。”
还有一老一少俩男同事教师,也分别曾在行走时的我背后大声叫唤一学生(即前夫初恋)的名字,待他们走近看清了后,也都说了同类的话对我:
“哦,原来是x老师啊。”
前夫的初恋在当时音乐系的学生中,长相身材都比较突出,并且又爱化妆打扮,穿着也时髦,所以是不管在学生还是在老师眼里,都是十分抢眼的女生。
我自认为没她漂亮,与她唯一十分相似的是肤色,都一样深得凝重。但不知为何,会有人把我与她弄混淆。
或许是因为那时的我也很爱美,也喜欢穿漂亮新潮的衣服,再又画过淡妆后,身高、胖瘦、脸型、五官都差别不大的我们,在不熟的人眼里或距离稍远时,就不容易分辨出谁是谁。
有一次,州民族歌舞团的一个后来考去北京学舞蹈的女孩,也把我认成了前夫初恋,只因我去了一次小型舞会,而前夫初恋也去了那个舞会。
当时舞会还有州歌舞团舞蹈队的几个女孩在,几天后,其中一个舞蹈女孩来我们音乐系遇到我时热情的跟我打招呼,而我们只在那次舞会上有过一次照面。她说她考取了北京舞蹈学院,接着又说,她听说我毕业分去省城xxx子弟学校了(就是后来我得知的前夫初恋毕业分去的工作单位)。
当时早已经工作的我,被舞蹈女孩后边的话搞蒙圈了,不知所云,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是舞蹈女孩当时认错人了。
前夫与他初恋来自同一个县城,而“侄子”家也是那个县的,即也是我的祖籍县。所以说,前夫与“侄子”的说话口音是十分相同的。
他们说话最有特色的便是“水”字的发音,正确读音为“shui”,我们这边方言卷舌音较少,读成接近第四声的“sui”。但他们那个县“水”字的发音是游离在不卷舌又想要卷舌之间,我个人听起来觉得,那种模凌两可的犹豫不决之音,简直不要太优美!
我无法找到准确的他们发那个音的拼写,只能大概拼为“xyui”——x要稍带一点儿卷舌,也是接近第四声,但偏平和,发音时,嘴唇先像吹口哨那样聚拢,后再往两边打开,口型类似念“wèi”。
所以是,我常有意识的起头说个什么,要引导他们说出那个好听的“水”字音节来。
这大概就是前夫作为“侄子”替代品的第一道吸引我的引力波吧。
第二道引力波:前夫与“侄子”身高一样,都是一米八,而且都很帅,只是帅得各有千秋。“侄子”长得像三浦友和,前夫眼睛要大一点,双眼皮的,若单比较眼睛,前夫的要好看的多。但前夫脸型是国字型,个人以为不及“侄子”的脸型好看。前夫有络腮胡子,故而显得粗旷鲁莽。www.xiumb.com
脸型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经我多年验证过的前夫,是个大手大脚、做事欠缺计划、走哪算哪的粗枝大叶性格之人。不过我好像也是做事欠缺计划,做到哪算哪的。
第三道引力波,也许是最强有力的:老天把前夫送来我面前做“侄子”的替代品,除了他俩身形大致相同和说话口音一致以外,还有他们名字的读音也很相似。前夫姓名两个字,“侄子”姓名三个字,前夫姓名的读音,正好与“侄子”除开姓之后的读音谐音,而我们家多数时候都只呼“侄子”姓名的后两字,所以是,这两个相似的音节我已经听了很多年,耳熟能详,这也就是当年我在认做哥哥的前夫面前会有一见如故的亲切熟知感。
最后还有一道小引力波:他俩是同年同月出生的。
以上的归纳总结,是我多年以后回顾往事才反应过来的。我领悟到,原来好意的老天,一直在尽力弥补我遗失的美好,虽然尽管补来的有些差强人意——毕竟赝品不是原来喜欢上的那个——当然这话也适用于前夫——我也不是他第一眼第一次爱上的原装“亚妹”,毕竟我没有他初恋那样的笔直如树干的腿!前夫曾说过我的大腿靠近屁股的外侧有多余的肉,我知道他是拿我跟他初恋做比较。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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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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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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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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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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