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菱把先前在慕容朝歌面前说的话,原原本本重复了一遍。
原来,她跟战云扬根本就没有任何私情,战云扬帮她赎身,只是为了配合他演戏,气走慕容朝歌,迫她另择夫婿。
战南天压根不知道,自己那个不省心的儿子,继去皇宫抗婚后,又折腾出这么一出好戏。
当即把自家儿子痛骂了一顿,继而笑问:“公主,我家那小子的确不像话,您看该怎么罚他?”
慕容朝笑了笑,十分善解人意道:“小侯爷总想逼朝歌退婚,无非是怕朝歌会嫌弃他的如今的样子,朝歌想搬进侯府暂住,亲自照顾小侯爷,也好让小侯爷看看本公主的诚心,您觉得怎么样?”
战南天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心道,自从这位公主来了,他那儿子整天折腾来折腾去,瞧着倒是有了几分朝气,可比以前那副颓废模样顺眼多了。
当即爽快地点了点头:“行,都依着公主,若是那臭小子还敢甩脸色,本侯一定帮公主收拾他。”
另一边,战云扬自红菱被带走后,就闷在了房间中。
一名书童在念书,念的是最艰深的一卷兵书。
战云扬曾经最喜欢这种书籍,每每都能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可今日,那一句句深奥的语句清晰地传进耳中,他却根本无法集中注意力,脑海中反复闪现的,都是慕容朝歌离去时,那仓惶的身影。
以后,她应该不会再来了吧?
想到此处,少年忽然把额头抵在轮椅扶手上,粗暴道:“停下!”
书童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脸色不由发白,却听那少年冷冷道:“出去,把书给我!”
书童不敢多问,小心地把兵书摆在战云扬面前,迅速退了下去。
房门吱呀一声开启,又紧闭。
偌大的房间里,一人独对着兵书,一室清冷。
没多会儿,院子里突然出来了一片喧哗声,少女的嗓音高傲清亮,透着一股报复的快意。
“这是你们侯爷给本公主的令牌,据说是战家主母的信物,你们应该都认得吧?”
“很好,以后,这个院子,归本公主管了!”
“阿木,去收拾屋子,自今日起,本公主要住在这里了!”
“阿音,去找管事,本公主要问一问,小侯爷每日的饮食起居!”
……
战云扬自出事之后,最厌恶喧哗,此时却觉得那声音像一道阳光,一下子驱散了心中的阴冷。
他努力坐直身子,暗暗想,看来,红菱也没能骗过她。
明明该忧虑的,为何心中反而觉得欢快呢?
可是,他这副残破身子……
怕是命不久矣……
就在这时候,房门突然被人推开,一袭火色衣衫的少女,披着金色的阳光走进门来,她示威般看着少年:“自今日起,本公主要亲自照顾你!”
“从小到大,本公主当然没做过侍候人的事情,肯定笨手笨脚的,但老侯爷已经应了。所以,就算不舒服,你也得受着,就算不情愿,你也得忍着!”
“不服?给本公主憋着,这是你戏弄我的代价!”
她以为少年会愤怒,或者不理不睬,却没想到,那少年听罢,静静垂眸了一阵,后便抬起头来,朝她温柔一笑:“朝歌,我认输了。”
就这样,认输了。
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她都打定主意要和他死刚到底了。
慕容朝歌眼眶一热,对着少年那温柔眼神,噗嗤一下,灿笑出声。
这时候的她,并不知道,后来的许多年,她宁肯这少年冷冰冰地赶她出去,再不给她半点儿希望。
若非后来那段日子太甜美,她何至于每每回忆起来,就恨不能把自己的心剜出来。
接下来的十多天,一直被阴云笼罩的护国侯府,似乎突然间春暖花开了。
侯府的下人们,常常看见那位来自北夷的小公主,亲密地推着自家小侯爷,在侯府中散步。
少女明艳如花,顾盼含情,少年温柔体贴,目光殷殷。
就连多日不展颜的老侯爷和大小姐,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大婚前三日
就算再不情愿,慕容朝歌也得回驿馆,准备出嫁了。
天临皇很重视这次大婚,驿馆和护国侯府之间铺上了十里红毯,两处府邸张灯结彩,布置的喜气洋洋。wWW.ΧìǔΜЬ.CǒΜ
然而到了大婚那一天,天气却怎么好。
一大早,阴云避日。
但不作美的天气,却影响不了慕容朝歌的好心情。
她是从皇家驿馆出嫁的,根据天临人的婚嫁规矩,一道早就起身沐浴、更衣、梳妆,在众多贵族女眷的祝福声中,等着新郎上门迎亲。
“公主,你一定是整个天临,北夷,最美的新娘!”阿木也是喜笑颜开。
眼看着吉时将至,阿木最后一次帮她补妆。
铜镜里的新娘,容色华艳如朝阳,眉梢眼角满含着喜悦和期待。
阿木止不住地赞道:“公主今天真美,小侯爷能娶到您,真是三生有幸。阿木祝公主和小侯爷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少女俏脸飞霞,满面容光生辉,对着镜子,绽放出一个明媚笑容。
她马上就要成为他的妻子了,他们会永远在一起!
白头偕老,永不分离。
阿木拿过一旁的喜帕,遮住了那张让人窒息的绝美容颜。
就在这时候,一旁的喜娘提醒道:“公主,吉时已经到了,按理说,这时候,迎亲的人应该到了才对,要不要派人去侯府那边催催看?怎么还不见人。”
说着,她心里越发有些不安。
慕容朝歌对天临人的婚嫁规矩不算熟悉,不太清楚误了吉时意味着什么,正要开口应允,突听“轰隆”一声,天上竟然炸响了一个闷雷。
这是一场雷雨的前奏,果然,紧接着,天色越发昏暗下来,银白色的闪电如银蛇般狂舞,雷声隆隆,豆粒大的雨珠噼里啪啦的落了下来。
一屋子的人都有些脸色发白。
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慕容朝歌心底莫名也有些恐慌,她攥紧了拳头,挤出一抹笑意,故作冷静道:“天要打雷下雨,这是谁也没办法的事情,没什么好怕的,派两个侍卫,去侯府那边探探情况。”
“是——”阿木立即吩咐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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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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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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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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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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