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进窗子了阳光中,已经不再年轻的男子似乎变成了十几年前,第一次亲吻心上人时候的少年郎,双眸定定看着对面的女子,紧张得额头沁出了细汗。
梅三娘呼吸一窒,昨天马隆单纯却执着的声音仿佛在耳边响了起来。
他说,他想娶她。
不在乎以后,也不在乎以前。
梅三娘承认,那一刻,她心中温暖的像三月的春水,她想立刻点头。
可她已经不是十几年前,那个半点儿风雨都不曾经历过的纯稚少女了,她不敢用这一刻的感动,去赌后半生漫长的人生。
她曾经赌过一次,结果以惨败告终,终此一生,都不想再承受第二次。
这时候,裴令章见梅三娘出神,轻声道:“三娘,十几年前,我错过了一次,如今,不想再错过第二次。只要你愿意留下,我不胜欢喜。”
梅三娘眨了眨眼睛,抿去眼角的一点水光,笑问:“不管我是为了什么愿意留下来?”
裴令章点了点头笑容宽和而包容:“我知道,现在的三娘已经有了保护自己的能力。不过,能留下一个神医,不管怎么算,都是我捡了大便宜!”
梅三娘迟疑了一会儿,说道:“你让我想想,再给你答复,好吗?”
裴令章点了点头。
而另外一边,马隆被带到跨院,看着几个被临时召来的护卫舞了一阵棍棒,随口指点了几句,眼见老管家裴海要走,连忙运起轻功,在裴海将要离开跨院时,一把抓住了这老人的胳膊。
裴海被吓了一跳,惊道:“马……马大侠,你拉住老奴,还有什么吩咐吗?”
马隆提着老管家,走到一丛蔷薇花丛里,杀气腾腾道:“我刚才一个护卫说,你是陪着姓裴的老白脸一起长大的?”
姓裴的老白脸,这是说自家家主?
裴海脸皮抽动了一下,看着眼前人雄壮的身材,咽下了不满,赔笑道:“正是,家主还是个三岁娃娃的时候,我就在裴家做事了,马大侠怎么突然关心起这些了?”
马隆道:“那你一定也认识三娘了?”
裴海点了点头:“是,梅姑娘和家主自小就十分亲近,青梅竹马,如胶似漆,可惜阴差阳错……”
马隆那粗大嗓门儿烦闷道:“谁问你这些了!跟我详细说说,他们两个到底是怎么回事,三娘后来为什么会离开寿城,你们那个家主,怎么又娶了别人?”
一想起梅三娘和裴家主之间的过无言默契,他就觉得浑身说不出的烦躁,方才才想明白,兵法上讲究知己知彼,他想讨三娘的欢心,当然要把这段过往打探清楚。
裴海一愣,再看看马隆这一副明明不想听,偏偏又非听不可的脸色,便猜到了真相。
为了家主,得让这莽夫知难而退才好!
裴海这样想着,便有了决定,和马隆说起两人的过往来。
重点当然是当年自家主人和梅姑娘如何心心相印,心有灵犀,可惜小人作梗,不得不分开,以及梅谷娘离开后,家主如何伤心欲绝,苦苦等了梅姑娘一年,后来玩伴绝望,才另外娶妻,就算成婚后,仍旧对梅姑娘念念不忘云云。
马隆越是听下去,脸色便越是黑沉。
裴海的话还未说完,便一拳头砸在了篱笆上,大步走出了跨院。
裴海见此,又紧张了起来。
这莽夫该不会被气昏了头,找家主动手了吧?
连忙追上去,凭着他的老胳膊老腿,当然很快就看不到马隆的影子了,招来了几个沿途的护卫问了问,才知道马隆居然没去见家主,而是出门去了。
“这样也好,也好!”
裴海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心道,把火气撒在外面,总比撒在家主头上好。
家主身板弱,只怕根本经不起那莽夫一拳头。
陪着裴令章用过早饭,梅三娘告辞出来,立即从裴海那里,得知马隆出府去了。
“胡闹,真是胡闹!”梅三娘的脸拉得老长,怒道,“明明说了那么多遍,不能剧烈活动,不能动手,他居然还敢到处乱跑!这个不省心的,有本事一辈子别回来,再也别来求我出手!”
裴令章劝道:“三娘别急,马大侠应该知道轻重,想来不会走远,我让家人出去找找!”
梅三娘点了点头道:“多谢了,他根本不是个听人劝的,你们只需要告诉人在哪里,我自己去领人!”
裴海立即吩咐一批下人出门,寻找马隆,梅三娘却还不放心,也出了门。
裴令章本来想陪同,但他一夜未睡,又许久没吃东西,这会儿身体极弱,被梅三娘和裴海竭力劝了回去。
离开寿城的时日已久,梅三娘早就不认识当地的路了,这次出门,由老管家裴海亲自领路。
出门后,裴海问:“梅姑娘,咱们去哪里?”
梅三娘想了想道:“城中的武馆和酒馆有多少,在什么地方?”
以前的马隆,最喜欢比武和喝酒,几乎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花在了这两样上。
裴海在前领路,两人从上午走到正午,几乎逛遍了寿城有数的几家武馆和酒馆,却根本没找到马隆的影子。
梅三娘不由着急了起来,心道,莫非马隆有意躲着自己?
以他的武功,若是真想躲起来,别人真的很难追上去。
于是,她按捺下心底的焦躁,回了裴府,让人去请青龙帮的人帮忙,留意马隆的行踪。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青龙帮的人也没找到马隆的影子。
偌大一个活人,似乎突然间蒸发了。
梅三娘彻底恐慌了起来,那家伙身体不好,正处于天心丹的副作用时期,又是个爱惹事好打架的性情,出门在外,可不比得在京城熟门熟路,该不会惹上大麻烦了吧?
最终,梅三娘只好找到了官府,让他们帮忙找人,又给萧九君的天下阁去了书信,请那只消息灵通的狐狸帮忙。
担惊受怕地过了七天后,青龙帮和萧九君的消息同时送到了梅三娘手里。
“三娘,怎么了?”裴令章忧心忡忡地看着对面的女子越来越可怕的脸色。
“呵,总算有消息了,可真是叫我好找!”梅三娘咬牙切齿地把手里的纸条撕成了碎片。
任凭梅三娘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到,马隆居然在医馆中。
难道自己的医术不够好吗?
竟然宁可去找小城镇里名不见经传的普通郎中,也不要自己出手?
风风火火冲进医馆,梅三娘攒了一路的火气,仿佛一只随时都会爆炸的爆竹,人见人怕,医馆的药童和坐馆郎中根本不敢阻拦,任由她一路顺畅无阻地冲进了内堂。
掀开门帘,简陋的木板床上,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背对着门口,上半身未着丝缕,露出了大大小小的烧伤痕迹,有的地方皮肤已经焦黑一片,有的地方残留着大量水泡破裂后溃烂的痕迹。
一名药童正在他伤上药,把花花绿绿的药膏,涂在了伤口上。
看背影,那人可不就是马隆?
这时候,马隆也听见了梅三娘的脚步声,转过头,恰好对上梅三娘混含着震惊、关心、愤怒的目光,结巴了起来,“三娘,你怎么来了,我、我……”
天不怕地不怕的大将军,却在这时候手足无措,心虚地的根本不敢抬头。
“你先出去!”梅三娘面无表情地支开了药童,走进房间,目光冰冷,用平静得听不出丁点儿火气的声音说,“你又去找人比武了?天下山庄的庄主,武功不错吧?”
“还,还好啦!啊,不对,三娘你怎么知道我去了天下山庄?”马隆的声音低如蚊蚋,仿佛做了错事的孩子。
他这不是想发泄发泄嘛,实在是憋得快死了!
“当然是萧九君给我的消息。我记得,天下山庄的庄主,几次三番邀请你做客。先前你人在京城,不愿意离京太远,一直回绝对方,如今身在京城之外,真是方便了许多。”
梅三娘的声音里没有火气,但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这会儿已经气到快要爆炸的程度了。
马隆缩了缩脑袋,讨好地傻笑道:“三娘你别气,你也知道,我一天不动手就全身难受,那山庄我早就想瞧瞧了……哎,别啊,疼,疼……”
话还未说完,就被三娘揪住了耳朵,狠狠转了半圈:“你觉得自己很有道理,跟人比武很好玩是吧?知不知道我为了你的身体,浪费了多少好药,费了多少心思?”
“看看你身上的伤,这些伤害不够疼,不够重是吧?”
“你到底知不知道,带着天心丹的后遗症,还去跟人动手,那不是和人比武,是跟阎王赌命,早知道你这么不爱惜自己,老娘才不会管你!”
“受了伤后,居然宁肯躲在小医馆里养伤,也不肯来见我,你就这么不愿意见到我?”
……
梅三娘嘴似连珠炮,积压了半个月的火气倾一股脑地泻而出,越说越伤心,不知何时红了眼眶,声音也哽咽起来。
马隆顿时慌了神,连忙拉着梅三娘,慌乱无措道:“三娘别哭,我……给你带了礼物!”
说着,他从枕头旁拿出一个玉盒,塞到梅三娘手里。
梅三娘一愣,随即冷笑道:“礼物,谁稀罕你的礼物?”
说话的同时,一扬手,把那玉盒向地上砸去。
马隆大惊失色,连忙出手,堪堪在玉盒落地前捞起了盒子。
但这么一动作,他整个人也滚落到了地上,手里的玉盒一倾,露出了玉盒里的东西。
那是一株红玉般的莲花,通体火红,晶莹透明,隐隐能看到花瓣内有细细的血丝流动,在这深秋时分,散发着盛夏烈日一般的热意。
梅三娘愣住了。
她忽然想起,天下山庄修建在火山口上,不远处就有一座活火山,内中烈焰滚滚,岩浆翻涌,飞禽走兽若不慎跌入谷中,很快就会烧的连骨头都不剩。
那玉盒里装的,分明就是火焰莲。
那是一种生在岩浆,长在岩浆中的神奇灵药,对调理女子的体质用处极大,专治各种寒湿之症。
这些年来,梅三娘为了治好自己的痼疾,曾经重金悬赏,求购一株火焰莲,但此物难得,就算能找到,想要顺利带出来也是困难无比,一直都没有音讯。
“你就是为了这株莲花,才去了天下山庄?”梅三娘声音微微发颤。
“是啊,那庄主以前跟我炫耀过,说他家火山口里有这么一株奇特的莲花,瞧着很像你一直在找的那什么火焰莲。我和那庄主打了个赌,只要我打赢了他,这朵花就归我了。喏,这是我赢来了的。”马隆小心翼翼地把玉盒摆到床上,期待地看着梅三娘,“三娘,你喜不喜欢?”
“喜不喜欢?”梅三娘眸中水光闪动,忽然抓起玉盒,再一次向地上砸去,“你若是没命回来,我要这破莲花做什么?差点儿害你没命的东西,我不稀罕!”
马隆连忙出手,一只手紧紧搂住了玉盒,另一只胳膊禁锢住了梅三娘,连声道:“三娘,不能砸,这可不能砸,那庄主说了,只要有了这朵火焰莲,你身上的顽疾就有救了!”
梅三娘的脸埋在马隆的胸前,浓浓的膏药气息扑鼻而来,浓郁得几乎要让人窒息,她却浑然不觉,眼泪如决堤河水一般,涕泗横流:“傻子,马隆,你可真是个大傻子!”
若是聪明人,岂会在自己身体异常虚弱的时候,冒着性命危险,去地火岩浆中摘这一朵莲花?
这个男人啊,真是白长了这么大的年纪,明明四十岁的人了,还天真热血得像个毛头少年。
可是,这样纯粹真挚的心意,又有哪个女子能够拒绝得了?
闻言,马隆以为梅三娘在责怪自己,有些委屈地解释:“其实,我本来也不想这么急的,可我怕再等下去,三娘就答应裴家老白脸了。”
“胡说,我怎么可能和他……”梅三娘哭笑不得,她本来就没想和裴令章旧情复燃,之前答应裴令章考虑一下,只是想用这种方式,让马隆死心。
“真的?”马隆喜不自胜,小心翼翼道,“有了这朵莲花,三娘你的老毛病就能治好了。我之前的求婚,你不会不答应吧?”
虽然他不在意,但三娘在意,他便要解了她的后顾之忧,这样三娘才会真的开心起来。
“呆子,你敢不娶试试?”回应他的,是一个激动的长吻。
日光西斜,照在两人身上,火红色的火焰莲熠熠生辉,仿佛一朵向着太阳燃烧的火焰之花。
或许开的迟,却不减半分灿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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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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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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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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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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