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那一天,在闹市上,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之下,我跟人打了一架。
那个人是本地要饭的头头,人狠,个头也大,大家都听他的话,大家都被他欺负,大家都怕他,我项我要做就要做的轰轰烈烈,所以我要挑战就要挑战最强的那个,一次性成功,于是我没要照例避开他们讨饭的时候出现,我也在讨饭高峰时刻跑了出来,利用自己那段时间学来的活儿,对着新开的店好话说尽,作揖磕头,得到了一个包子。
我欣喜万分,拿着包子猛地往自己嘴里塞,就被人从后面冲上来偷袭了,我护住自己的包子,把它全塞到嘴里之后才开始反击。
我将其中一个压住我的人掀翻在了地上,抱着另一个要打我的人的大腿猛地砸到了下面。我咽下去包子,指着头头说,你敢跟我打吗?
透透一点也不怕我,大声骂道,打就打!
于是我俩就在闹市里打了起来,挡着那么多本地人的面,挡着那么多本地叫花子的面,挡着新开的酒楼的面,满脸是血的将头头打的躺在地上不能动,我成功了,从此我成了当地叫花子的头头,虽然我是个外地人、。
当上了头头我才知道,原来头头是不需要去要饭的,每天那些叫花子们都来吧自己要到的饭分给我一点,我只要躺在地上晒太阳就可以每天吃的饱饱的,我一时间觉得无比的满足自得,身子在那段时间又长高了不少。
知道有一天我才知道,原来当头头不是用来享受了,关键时刻你必须挺身而出,不然大家会不服你的。
那时候我已经做头头做了一段时间,每天吃饱睡睡饱吃,比任何时候都过得逍遥自在,偶尔会想起东家和花婶子,想起来心里就揪的慌,难受的很,所以我干脆就不去想他们了。
手下一个小孩子,是我某一天在山脚下捡的,有十岁出头,看到他让我想到了自己,于是我就把他留在身边照顾着。他跟我说,下面让我拿个主意,晚上的时候要不要动东面那伙人。
我一愣,突然想起来,东面这两天来了一伙人,据说也是要来要饭,那些家伙比我们会说会作揖,要是进了这个镇子,我们的生意肯定受影响甚至没饭吃,所以我让手下的人多多盯着点,没想到他们果然就是想要进来这个镇子,
小孩子跟我说,现在把他们拦在了东山口上,没放他们进来,手下的兄弟们正在集结,就等我一句话了。
我一下子从地上坐了起来,那还等什么,打他们,把他们轰走,不然这群王八羔子进了镇子,我们还怎么要饭?
说完我带着小孩子拿着家伙就往东山口奔去了。
那时候我终于明白,我作为要饭的头头,就是在这个时候其作用的。兄弟们要饭给我吃,就是为了让我再这种时候,在这种可能会让他们没饭吃的时候去努力,去拼命,去抱住他们的饭碗的,而我吃了那么多兄弟们的饭,必须要去有点头头的样子,必须保住他们的饭碗,这也是在保住我的地位和饭碗,这就是我存在的价值。
于是我在路上多吃了一个馒头一次来确保自己的体力充足,然后撸好了袖子和库管,势必要将东山口上的那伙人给赶出去。
这场战役进行的惨烈又纯粹,大家都是为了一口吃的,大家都是为了活命,大家都是为了生存下去这一纯正的目的在拼命,没有别的杂念。我打的尤其的激烈,见人就往脑袋上抡棒子,一个也不放过,大谁轮谁,打出了我这个大哥的霸气与凶狠,把那群人吓得一个个抱着头往会跑。ωωω.χΙυΜЬ.Cǒm
我们赢了这场战役,我们守护住了自己生存的这块地方,这个地方除了我们之外,不能有别的人过来要饭,我很开心,我对得起头头的称号,对得起他们每天要饭给我吃。
我被他们举在头顶上,我被他们编在歌谣里,我觉得自己不再是一个外地人,我觉得我和他们一样是生活在那里的本地人,我的心里很畅快,我觉得这一切都是我应得的,我也因此在四周的镇子里,在叫花子圈,名声大振。
后来不知道怎么滴,这歌谣就传到了远山之上。
那里有一个老头子,每天闲着没事练武讲道,还被很多人尊敬,称他是先生,是师傅。
我不知道这老头到底是干什么的,所以当小孩子把他拎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懒懒的躺在地上,嫌弃他的身影挡住了我晒太阳。\
他呵呵的笑着,捋着自己那灰白色的胡子,一副看穿一切的样子,倒是不知道他看穿了什么。
他说他想要带我走,带我去远山上,带我过去学本事。
我说你是谁呀?你凭什么要我跟你走?
他说他是我师傅,我注定要跟他走,我不理他,他就继续呵呵的笑着,一边弄胡子一便看着我,我被他看的烦了,就问他,你凭什么觉得我会跟你走?
他笑着说,因为缘分,上天注定要我做他的徒弟,我抵抗不了天命,我必须跟他走,这是我的命数。
我觉得她这是在扯淡,忽悠我呢。
我说你这业务还不如我们这些叫花子要饭的,我们这些要饭的道人门前去要吃的,还知道多说一些好话,说几句过年的话让他们高兴,你说的话我都不高兴,我凭什么跟你走?
那老头依旧呵呵的笑着,他看着我躺的那块石头,慢慢的走过去,伸出手掌在上面推了一下。我笑话他傻,但是还没有笑完呢,就觉得被背后有东西咧开。
我一骨碌爬起来,后面的那块大石头已经碎成了十几块。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这样一切,想了想问他:“你那里饭管饱吗?待见外地人吗?”
他依旧笑呵呵的看着我。
我跪下给他结结实实的磕了几个头,叫了师傅。
从此以后我告别的自己作威作福奋斗过的要饭事业,再一次进了院子成为了一个学徒。跟当初进药铺时一样,只是不知道这一次,是不是还能遇到东家花婶子那样的状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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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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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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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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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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