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晏有点不敢相信“这里真的是老队长的家乡了吗?看起来已经没有人居住的样子了。”
啊办翻身下马,将她也接来下来,帮她把包袱拿了下来背在了自己肩上。
“这个村庄看起来还好呀,只是现在日头还没落下,出去做工的人还没回来罢了,所以没看到什么人。”
“不是这个意思”小晏心里还是不敢相信“你没觉得这里也太破落了吗?看起来就像是一片常年荒废的宅子。”
荒废破落吗?
那是因为你出生的好,生在了富贵家庭中罢了。
大部分异灵人就是这样生活的,他们聚集在一座城镇最边缘的地方,他们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生活在光鲜亮丽的地方,他们生活的像一群老鼠一般,即使同为人,同为一座城市的城民,同为一个国家的国民,但是他们从来没有被人认为是属于这座城市,属于这个国家的人,他们是游离于城市与国家之外的。
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异灵人前赴后继的去加入城防军,加入鸿胪军,因为他们想要建功立业成为英雄,他们想要吃得饱穿得暖,他们想要像一个人一样堂堂正正的活着。
而这个国家就是靠着一群有这种想法的人在保护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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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他们牵着马往里面走,正好看见一个大嫂正在给孩子捕蝉,那蝉趴在柳树上,位置也不是很高,大嫂欣喜的将它打落了下来,将它的翅膀掐掉递给孩子玩耍,孩子十分喜欢这些活动的东西,揪着它的肚子就往嘴里塞。大嫂担心孩子嚼不烂,叮嘱着他慢一点,不要噎着。
啊办眼瞅着这个机会不肯放过,忙撵过去向大嫂打听路。那大嫂一看啊办这身装束,又看了看后面小晏同样的一身黑衣,身配铁剑,胯下骑着的是威风堂堂的战马,瞬间就明白两个人的身份不简单,忙欣喜的点头与他们领路。
其实哪有什么身份不简单,他们的身份再简单不过了,就是鸿胪军里的小士兵,但是大嫂觉得他们的身份很是尊贵,在这么个破烂的地方,确实他们这一身行头算是气派的。
她因此忙让自家的儿子去报信“蛋儿,快去通知你三奶奶,就说是你全儿叔那里来人了,大喜的事!”
孩子从未见过如此威风凛凛地战马,还有做工精制的衣服和实打实的兵器,一时间见了景跟过节一样的高兴,欢呼雀跃的跑去喊人。
啊办想要阻止,可惜孩子已经跑远了,他与小晏相视一眼,一时间都没了言语。
大嫂热情的同他们聊着天“你们两位都是全儿的同袍战友?”
“是”小晏点了点头“他是我们的队长,我们都是一个军的同袍兄弟”。
啊办有些欣慰的看了小晏一眼,他没想到她会突然如此懂事的说话。
“啊呀,我就知道,看你们的大马这么威风就知道你们肯定是那一等一的好兵,他全儿叔也是当了这么多年的兵终于熬出来头了,一年比一年威风,还是当兵从军地好呀……”
小晏不知道如何将话题进行下去,只好接着她的话茬转移到了另一个话题。
“大嫂,你们这里从军的娃子多呀?”
大嫂听了这话很是骄傲:
“那必须是呀,像你们这样从了军,以后都是体面的人,都有国家给饭吃,还有钱给,能不高兴吗?家里只要有男娃子,全都送去从军当兵了,就是我们这里女娃子不争气,不然呀也都送去军里了,要是能和您一样骑上这么威风的战马,那岂不是一辈子都不愁了?我们那薄地,一年能收上自己吃的就不错了,哪里赶得上你们,月月有钱给。从军就是咱们异灵人最棒的出路呀。”
“那不担心吗?要是打仗了,人会遇到危险的,战场上刀剑无眼。”
这句话倒是真的,都是做父母亲人的,谁还能不挂念自己的孩子呀,大嫂叹了一口气“那能怎么办?总比饿死强!”
小晏和啊办都不说话了,好像每次他们提到异灵人他们之间气氛就会变的很沉重,沉重到小晏想要逃开,不敢与他面对面交谈。
她从啊办的身上接过了包袱背在肩上,那里面有军里给老队长家里的抚恤金,有她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还有阳明那个混蛋给他的一些财物。
而啊办的背后也背着一个包袱,那包袱里有老队长生前的衣服和鞋子,还有一个粗制的坛子,坛子是平日里田儿爷装酒用的,只不过这一次里面装的是老队长的骨灰。
大嫂相中了啊办的相貌,也很艳羡他的体面和地位,一心想着给自家的孩子托付个好一点的生活。
“这位军爷,”大嫂笑了笑,笑容中有一些谄媚“我家里有个命贱的,今年十四了,一会领过来给您看看,要是合眼,就一起带着走了吧,好歹是给口饭吃,有条活路。”
可以,这很穷苦人家的女孩子。
啊办自幼经历这些,早就有些见怪不顾,只有小晏还在一旁惊讶,怀疑自己是不是理解错了。
“大嫂,承蒙您错爱看得起我,不过我已经有未婚妻了。”
小晏想起来那天晚上啊办跟他说他们早就已经订亲了,他现在说的这个未婚妻难道是自己?
大嫂笑着拍手,不愿意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哎呀,这话说到哪去了?她那么个命贱的怎么配给您做妻子,只留作小丫头,伺候你跟令夫人就行。”
啊办依旧选择了拒绝“大嫂,实在不好意思,我心里只有我夫人,再也用不了其他人了。”
大嫂脸上流露出明显的失望,本来以为是天上掉下来的机会,没想到还是没有福分留住。
“这样呀,那是那个命贱的没有福气了,那就留个种吧,我们这里男丁都去从军了,多年也不见人回来,好歹求军爷可怜,留个种,把日子过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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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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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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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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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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