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清月高悬,伏在峡谷上方的卫军侦察小队困倦的打着哈欠,沉重的眼皮一个劲儿往下耷拉。
“嘿。”手臂突然被人用力撞了一下,被困意俘虏的小兵一个激灵直起身来,慌忙探头往下望。见一切如常,这才松了口气。
小兵苦着脸望着撞醒他的人:“三哥,干什么呀?”
“还问我,你方才在干什么?”被唤三哥的络腮胡子挑起下巴指了指不远处的伍长,“这也就是我,要是被那混蛋发现,就地把你推下去信不信?”
小兵接连打了好几个哈欠,缩着脖子道:“不至于这么凶残吧?我就眯了一下……再说了,又没什么情况。”
“现在没有,不代表一直没有。”
“这大晚上的,晋军不会来的。晋军也是人,也需要睡觉啊。哪像咱们似的,大半夜还得盯着,尽拿人当夜猫子使。”
三哥拍了下他的头:“收起牢骚吧,要是被听了去就麻烦了。”
话音刚落,旁边传来压低的声音:“老三,你看那是什么?”
三哥远远望去,只见黑压压的大队人马正悄声朝这边靠近。
“来了。”三哥推着小兵,“快去禀告,就说晋军来了。”
训练有素的卫军迅速就位,晋军刚好来到峡谷下方。他们没着急动手,等晋军全部进入峡谷才下令进攻。
山石滚落,箭雨铺射,卫军借地势之利,一心想将晋军全歼于峡谷中。可诡异的是,面对如此猛烈的攻击,峡谷下方却没有惨叫哀嚎传来。
难不成全都哼都来不及哼一声,就被石头砸死或被箭射死了?
领军小将心觉有异,下令暂停攻击。
山石滚落激起的扬尘遮挡了视线,他刚想叫人下去查探一下,就听士兵来报,说晋军穿过峡谷往西南方向去了。
“看清楚了?”
“看清楚了,军前举着焱鸟旗。”
“大概有多少人?”
“粗略估计有两千人。”只要是久经沙场的老兵,几乎都能通过列队的横纵长宽估计出大概人数。居高临下看得完整,误差会更小。
据线报得知,晋军此行约有五千兵马。回忆刚才通过峡谷的军队长度,减去被滚石箭雨留在峡谷的部分,差不多也就是这个数。
“速速整兵,随我追击敌军。”
他现在手里有一千五的精兵,人数上虽略处下风,但晋军自通过峡谷后成了一群伤兵,将其一口吞下完全不是问题。
最主要的是,前面三十里有另一队卫兵扎营。自己要是不抓住机会,功劳可就要落到别人头上了。
……
季牧之来到峡谷上方。夜色之下,大队卫兵风风火火的朝西南方向追去,黑压压的一片颇为壮观。
宁姒站在他旁边,夜风微微撩动发丝和裙摆,仿佛要升仙而去。
他赶紧牵住她的手,怕她真的离开。
“你相信甲徽的话,对吧?”
宁姒微愕,又很快释然了:“还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你。”
“所以你原本打算瞒着我?”
宁姒不说话,她在想如果季牧之问为什么,自己应该如何回答。
然而他并没有问。
“如果能把夙徒院争取过来,这场战争也许会早一点结束。”季牧之望着有条不紊穿过峡谷的军队,像在对她说,又像在自言自语。Χiυmъ.cοΜ
“如果他们非要你当院主呢?”宁姒气鼓鼓的问。
她早就知道季牧之确认甲徽所言不虚之后,一定不会放过夙徒院这么好的帮手。可真到他表明态度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生气。
果然,这人死性不改,总是先天下后己。
“当就当呗。”季牧之笑道:“王妃那把交椅坐不清净,至少也得给你挣个院主夫人当当啊!”
宁姒俏脸一红,嘴角微扬,却还是不肯给他好脸:“你说得轻巧。迷恋红尘道心不稳的人,谁肯让你当院主?”
不摁着把头发剃光就算宽容的了。
“如果我成了院主,自然由院主说了算。”季牧之拥香入怀,手指轻轻搅弄她的头发,柔声低吟。
……
翌日下午,季牧之所率援军与刘飒威的西北军顺利会师。
负责在峡谷围堵晋军的卫军小将傻眼了。他朝着西南方一直追到天亮,待光线充足了些,竟发现自己追了大半夜的是一团绵长如山的灰黑烟雾。
烟雾轻盈,却能托起晋军的焱鸟旗。
显然,这是中了别人的调虎离山计。
西北大营前,刘飒威早已等候多时。“末将参见沐王殿下。”
“大将军无需多礼。”在刘飒威跪下前一刻,季牧之赶紧扶住他。
季牧之敬他为国奋战,刘飒威则佩服他年少有为,二人此番相见,颇有几分英雄所见惺惺相惜的味道。
为了不触犯军中纪律,宁姒扮成普通士兵的样子跟在季牧之身边。
不得不说,当兵真的很不容易。别说杀阵杀敌,就是驮着这身盔甲奔袭个几里地,都能把人累够呛。
刘飒威的目光在宁姒脸上停留了一瞬,又若无其事的移开了。
他早就听说沐王殿下身边有个女人,而且是个高人。
季牧之能让她扮成男儿不坏了他的规矩,他就没必要较真。至于是不是高人……打仗是男人的事,还能把希望寄托在一个身板儿弱到风都能吹走的娘们儿身上?
明明招呼都没打一声,宁姒就已经被刘大将军给震住了。
这个刘飒威身高近八尺,比季牧之都高出一大截,且生得壮实,手臂得有她大腿那么粗,站起来跟座山似的,用来遮阳倒是不错。
一字浓眉,胡子拉碴,满脸横肉,眼睛自带锋芒,随便瞪谁一眼都能让人抖三抖。
听阿习说这个刘将军治军极为严苛,还是少在他眼前晃悠得好。
因此,刘飒威特意给季牧之设的接风宴她都没去参加。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还是宁姒第一次来到真正的军营,以往都是驻守城池,睡觉的地方也是房屋。
而这里一眼望过去全是蒙古包一样的营帐,外面围了一圈木头筑成的围墙。围墙外是延伸向远方的贫瘠沙土,树林在山背后,近处只有几簇蓬草泛着绿意。
如果西边的土地都是这样贫瘠而荒凉,甚至更加,那她算是明白卫国皇帝为什么要东征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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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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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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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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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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