穹川距燕京千里,按照正常脚程至少需要半月。在五天里走完半个月的路程,其中艰辛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风雨兼程不说,就连睡觉都是在马背上。实在扛不住了,就趴在马背上眯会儿,另一个牵着马继续赶路,如此交替。
马儿跑起来颠得厉害,一开始根本就睡不着。后来实在困乏,以至于在狂奔的马背上也能睡得香甜。
这一趟,季牧之已经不记得换了多少马。总之每到一处城镇,必要补充干粮和更换马匹。不然就算他们扛得住,马也扛不住。
一路问到骆驼山,已是第六日清晨。太阳初升,晨光穿透云霞洒下圣洁而温暖的光辉。云雾缭绕的骆驼前峰就在眼前,苍翠中钻出几声空灵的鸟鸣,整座山跟着苏醒过来。
季牧之按着胸前,透过衣服可以感受到那枚小小的指环。
等我,一定要等我,千万千万,不能放弃啊!
山路难行,只能弃马徒步。在马上待了几天几夜,俩人都快不会走路了,彼此搀扶着,一步一颤的走到半山腰,才勉强能将腿并拢。
“公子,喝口水吧!”
遇见一块平整的大石头,二人趁此歇脚。阿习拿出水壶打算递给主子,惊觉水壶甚轻,摇了摇,才发现没水了。
“公子先歇着,我去打点水。”路上碰见一处山溪,就在前面不远。
“阿习。”季牧之叫住他,目光移至山路,“不用了,先上山再说!”
用了一个时辰,终于到达山顶。
骆驼山前峰是穹川境内最高峰,于山顶举目四望,可见层峦迭起,万里苍山绵延而去。
骆驼后峰巍然屹立于西北方向,目测高度比前峰要低不少,但也坐稳了第二高峰的宝座。
不知道为什么,季牧之对后峰反而更有探索的欲望。不过,既然骆先生说宁氏家族隐于前峰,那就应该不会有错。
按照骆平川的指引,绕过几处迷宫一样的障目小道,季牧之果真找到了宁家旧址。只是这里曾经遭遇过一场大火,留给他的只剩下没烧透的横梁和大片焦黑的土地。
季牧之并不觉得意外。
据宁姒所说,宁家当初从穹川迁到豫州,是因为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既然是逃亡,自然要干脆彻底,说不定这把大火就是宁家人自己放的,用以销毁带不走的东西。
“公子,现在怎么办?”
“到山顶去。”
季牧之重回山巅,拿出襁褓系在一根竹竿顶端。阿习扶着竹竿,像是在战场上扶着召唤友军的信号旗。
只是,谁也不确定他们的友军能不能看到。就算看到了,又会不会出现。m.χIùmЬ.CǒM
……
第六日夜。
恰逢十六,月儿如银盘高悬夜空,众星围捧,似指手可摘。
入夜之后寒意加剧,阿习撺起火堆,把馒头烤出麦香,趁热送到季牧之手里。
季牧之坐在旗帜旁机械的进完食,怕入夜后对方瞧不见,又在竹竿顶端捆了一个火把。
山风撕扯着火焰,光线时明时暗。好几次季牧之都以为火把会灭,可每当风力稍弱,仅剩的那点火苗立马摇晃着卷土重来,再次引燃整个火把。
季牧之莫名的受到鼓舞。他相信他的宁姒,也跟这吹不灭的火苗一样,一定会重新燃起来。
“最后一晚了。”阿习往火堆里扔了几根树枝,也不知道是在跟季牧之说话,还是自言自语。
季牧之在心里附和:“是啊,最后一晚了。你别怕,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会陪着你的。”
季牧之坐到火堆旁,状似随意的跟阿习聊起天来。说是聊天,其实就是季牧之在说阿习在听。
他说了很多,包括让自己的亲卫追随晋国太子,送喜宝回豫州宁家与侍香相聚,甚至就连远在海城的阿锦都想到了,却只字未提自己有何打算。
这感觉,像极了交代后事。
阿习每次想要插嘴,都被季牧之硬生生打断,索性就不说话了。
反正,只要有他在,公子就别想打轻生的主意。他阿习,绝不让公子死在他前头。
季牧之最后问道:“都记住了吗?”
“人笨,记不住。”
阿习负气将头转向身后的树林,视野中倏地闯入两抹幽光。
“公子小心。”阿习低声示警,手握紧剑柄,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
季牧之循着他的目光望去,只见一双铜铃般的大眼在密林投下的阴影中散发着嗜血的绿光,眨也不眨的盯着他们。
没想到骆驼山中竟有猛兽出没,怎么之前问路时没听人说起过?
季牧之的手悄悄探向火堆中烧了一半的粗枝。
面对猛兽,火把往往比刀剑更有用。
被发现后,那猛兽也不再潜伏,慢慢走出阴影,竟是一头白底黑纹的大老虎。身长近丈,眼神犀利,昂首阔步,好不威风。
老虎体型壮硕且身手矫健,追捕猎物的速度极快,尖齿和利爪对人来说都是致命的杀伤性武器。普通人正面遇上一头饿虎,生还的几率几乎为零。
季牧之抽出燃烧的粗枝护在身前,招呼阿习一同往树林慢慢转移,希望能在白虎发起攻击之前进入树林。
老虎虽凶,但终归不会爬树。敌人的短板,就是己方的生机。
转移的过程异常顺利,眼看就要走出危险区域,季牧之突然停了下来。
这头白虎似乎对二人完全没有兴趣,绕过火堆,径直走向竖立在石缝中的竹竿。
这大家伙就跟成精了似的,直接用身体的重量压断竹竿,避开还未熄灭的火把,用爪子挠了几下,居然完好的将襁褓解了下来。
季牧之大喜,对老虎的恐惧顿时消散大半,上前两步问道:“你是来找我们的吗?是你的主人叫你来找我们的吗?”
白虎叼起襁褓,前面两只爪子在地上按了按,低伏前躯纵身一跃,跨过火堆来到季牧之面前。
季牧之飞快退到纵身就能上树的位置。
人在面对这种庞然大物时会本能的感到恐惧,在确定危险解除之前,他可不想和这个大家伙保持太近的距离。
阿习已经上树了,正在催他赶快上去。
“吼!”
似乎是闲他聒噪,白虎冲阿习低吼一声,再傲慢的扫一眼季牧之,庞大的身躯重新没入密林的阴影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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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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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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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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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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