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书阁的事一向由王爷主理,如今出了这样的事,王爷若是再不出面,恐会落得个失职之罪。”
楚言道出事情的来龙去脉,顺道提醒靳桂事情的严重性,免得他不放在心上。
“我知道我知道。”
他也想赶紧把自家老爷子找回来,可也得知道他人在哪儿啊!
见靳桂面露难色,楚言试探着问道:“王爷现在何处?要不我亲自与他说?”
“不用了不用了……啊,是这样的,家父前几日染上怪病,现在房中休息,恐不便相见。”
“这样啊……”楚言将信将疑,又道:“既然如此,那天书阁……”
“天书阁那边,就由我先过去看看吧。家父的病不能见风,实在有心无力。我身为人子,自当迎头顶上。”靳桂言辞恳切,把自己都感动了。
楚言拍了拍他的肩膀:“好样儿的,就冲你这番话,我一定竭尽全力帮你。”
“好啊好啊,那我先谢谢你啦!”
靳桂正愁不知道找谁帮忙呢,听楚言这么一说,自然欣喜不已。
天书阁是宫中众多藏书楼之一,主要收藏的是玄学异术方面的书籍,故名天书阁。
恭亲王不掌实权,仅因有功方得禄,才担了掌管宫中学库的职。昨夜天书阁失窃,确是恭亲王辖内之事,若是不能妥善处理,这个失职之罪恐怕是躲不掉了。
按理说管理一些藏书算是稳得不能再稳的差使,这么些年靳桂从没见他爹花过多少心思,也没听说丢过什么,怎样这几天刚好人不在,天书阁就失窃了?xǐυmь.℃òm
现在的毛贼都这么没追求,开始偷书了吗?
靳桂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走,咱们到天书阁看看,到底丢了什么书。”
靳桂虽然不会查案破案,但基本常识还是有的。既然丢了东西,那就先去现场看看有没有遗留什么蛛丝马迹。
“好。”楚言既然说了要帮他,自然要陪着同行。
两人刚出门,迎面碰上拿着干净碗筷过来的庞小小。
庞小小盯着靳桂:“干什么去?”
“正事儿。”靳桂伸臂勾住她的脖子:“你同我一块儿去。”
“不行……”他不能离开书房。
“庞小小!”靳桂沉声厉喝,“不要忘了我是谁,也记住你自己的身份。”
……
宁姒趴在屋顶上,被太阳晒得都快滋滋冒油了。
透过揭开的瓦洞,可以看到下方屋里两个人正在剧烈争吵,以及木头摇马上嚎啕大哭的幼童。
宁姒看了眼头顶的烈日,被强烈的光线照得头晕眼花。
“这就是你说的好戏?”
她对这种家庭伦理剧向来无感,哪怕女主角就是给她下毒的那个女人。
她就说季牧之怎么会突然大发慈悲,原来使了一招欲擒故纵。
只是这招欲擒故纵的目的,难道就是为了剖析人家两口子之间的感情问题?
从两人的争吵中不难听出,女人曾经答应过自家男人,不再跟那些人扯上关系。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当对方找上门来时,女人还是义无反顾的抛下了丈夫和儿子,选择了帮那些人做事。
女人伤得很重,激烈辩驳之后开始吐血,男人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态度却始终强硬如初。
“我早就跟你说过,如果你还不回头,总有一天你会死在那些人手里的。”
女人也是硬骨头,咬牙道:“一日之恩,一世不忘,就算丢了这条命,又算得了什么?”
男人被这句话彻底激怒,将桌上的茶壶杯盏尽数扫落在地。
“是,你伟大,你知恩图报,你不怕死,那你还回来做什么?怎么不干脆死在外边儿好了?”
女人伏在桌上,已经没有力气再同他吵了。
她望向大哭的儿子。
儿子才一岁半,还不能自主的从木马上下来,两只小手伸向她的方向,哭声中间杂着清晰可辨的呼唤。
“娘,抱,抱抱!”
女人终于忍不住落下泪来,她望着盛怒的丈夫,近乎哀求:“带他出去。”
她不想自己在孩子心里留下的最后印象是这样一个狼狈的样子。
男人气到拍桌:“出去?凭什么?这是我们的家,要走也是你走。”
“我……”强烈的眩晕感袭来,女人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算我求你,我没求过你什么,就这一次……”
“哼!”男人冷哼一声,将脸别开不去看她。
女人能感觉到生命正在迅速流逝,她已经看不清对面丈夫的模样,更看不清更远处的孩子。相反,另一张脸却在眼前逐渐放大,并清晰起来。
夫人,阿彩来了,你等等我。
……
女人死了。
宁姒从男人撕心裂肺的呼喊中得知了她的名字,阿彩。
作为旁观者,宁姒一直以为男人不爱阿彩,因为他对阿彩的伤无动于衷,甚至咄咄相逼。可是,当阿彩咽气之后,当他把妻子伤痕累累的遗体搂在怀里声声唤着阿彩的时候,宁姒突然感受到了这份爱的沉重。
孩子在木马上哭累了,小脸儿被泪痕弄花,显得格外可怜。事实上,这也确实是个可怜的孩子,从今天起,他没有娘了。
男人哭够了,抱起阿彩走进旁边的角屋。宁姒没有去看他在做什么,她觉得应该让夫妻俩好好做一次最后的告别。
再出来时,阿彩被换上一身水红色的裙子,头发梳顺了,脸上的伤痕盖着厚厚的香粉,白得不太均匀。
涂脂抹粉到底是女人的事,看得出来,男人并不擅长,但他想得很周到,甚至还为妻子添了两笔眉毛。
最后,他把儿子抱到妻子面前,哑声说道:“儿子,看清楚了,这是你娘,她叫阿彩,她是……她是生你的人,也是天底下最好最傻的女人。”
孩子听不懂,朝阿彩伸出手,奶声奶气的喊着抱抱。
男人又哭了一场,然后将儿子放回木马,到屋檐下寻了一把锄头走到院里的梨树下,抡起锄头开始挖。
宁姒大惊:“他不会是想把人埋在院儿里吧?”
话音刚落,脑袋突然被季牧之按着往下压。躲好后再悄悄探出视线,只见院门大开,院里突然多出三个男人。
季牧之沉吟道:“真正的好戏,才刚刚开始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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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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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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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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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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