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桂推开门,见屋中有两人对坐,其中一个还是老熟人。
“小和尚说棋会正在进行,我正好奇呢,外面出了那么大乱子,谁还有闲情逸致前来参加棋会,原来是李大公子。”
李大公子,李宣,淮安王的长子。
如果宁姒在这里,便能一眼认出,此人正是在豫州赵家害死红玉的王八羔子。
李宣盘膝坐在蒲团上,指间拈着一颗黑子,专注思考着落子之处,竟似没有听到靳桂的话。
靳桂一下就火了:“喂,跟你说话呢,耳朵聋了?”
将棋子落下,李宣这才慢慢转头看他:“刚才听到一阵犬吠,我正想这佛门净地哪儿来的野狗,原来是靳世子啊,真是失礼了。”
“李宣!”靳桂的后槽牙磨得格格响,像是随时要扑上去咬人一样。
李宣又不理他了,神色间透露的轻蔑高傲简直看得人手痒。
要说这个李宣为什么这么狂,还得提一提他爹李建邺的封王史。
这燕国戚氏皇族也是有意思,都说皇帝有后宫佳丽三千,按理来讲那后人该是一拨接一拨的。到了这里,人丁却是异常稀薄。戚氏血脉能传承至今,那还多亏了尊后呢!
皇族血脉薄弱,近几代皇帝更是连个手足兄弟都没有。俗话说得好,打虎尚需亲兄弟,更何况是治国安邦?
面对这一窘境,燕国先君顺天帝想到一个好主意。兄弟这东西,没有亲的,可以认干的呀!
李建邺出身农家,小时候体弱不好养活,家里人就将他送到寺里习武。
别说,还真叫他练就了一身好本事,可以说是打遍乡里无敌手。后来进了城,到县衙谋了个捕快的差使,抓几个偷鸡摸狗的小毛贼。
后来,在县官的举荐下,他进了军营当武术教头。凭着自己一身过硬的功夫,敢拼敢上,一路浴血,立下赫赫战功,成为一代名将。
燕有虎将李建邺镇守边关,卫国再不敢轻易进犯,西北边城迎来和平时代。
顺天帝将李建邺召回京都,论功行赏,同时也另有小心思。
那个时候,尊后势力已经坐大,皇权外落,君威渐轻。顺天帝寻摸着,若能牢牢将此人掌控在手心,效忠自己效忠戚氏,岂不甚好?
于是,他针对李建邺设置了一系列有关忠诚的考验。在顺天帝看来,忠诚甚至比能力还更重要。
最后,李建邺几乎以完美的表现通过了顺天帝的考验。从此以后,李建邺一路青云直上加官进爵,直至封王封侯。
顺天帝极其擅于收买人心。他不仅赐予李建邺权力和财富,更与其称兄道弟,赋予其皇家无上的尊荣。
在他看来,这一声兄弟,就已经足够李建邺为他抛头颅洒热血上刀山下油锅了。
事实上,李建邺也确实没让他失望。
至少,在顺天帝活着的时候是这样的。
……
李宣为什么敢在靳桂面前这么狂?
靳桂是世子,然而他爹那个亲王是干的,还是个闲王。李宣他爹虽然也是皇族干亲,但人家战功赫赫,手握兵权,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的。
靳桂和李宣以前基本上没什么往来。
靳世子机灵着呢,惹不起的人就躲远点儿,免得惹祸,也不给自己添堵。
今天,他是万万没想到李宣会出现在这里。
这事儿闹得,麻烦了。
这李宣,要么当靳桂是空气,要么就是什么话难听捡什么说,气得靳桂直想撸袖子上去跟他干。
不过他没忘记,自己今天是带着任务来的。
“一时口舌之快,赢了又能如何?本世子不与你计较。”
靳桂翻了个白眼,慢悠悠的摇着扇子,走到与李宣对弈的人背后,伸脖子扫了一眼棋盘。
男人四十来岁,蓄着山羊胡子,青衣束发,典型的文士装扮。
看他磨磨蹭蹭半天也没落子,靳桂忍不住出声:“行尖。”
男人依言将棋子落下。
靳桂皱起眉头。
都说观棋不语真君子,他这样明目张胆的指挥,定会引起操棋者的不满。反观此人,却未曾露出丝毫不悦。琇書網
还有,他和李宣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的时候,这人就像听不见看不见似的。换作他人,两位贵人斗嘴,多少也该露出几分不安才对。
高人呐!
李宣像是没了兴致,放下棋子瞪着靳桂:“你到底是干什么来了?”
“参加棋会啊,我想见明德禅师,让他帮我指点指点迷津。”靳桂双手合十,一脸虔诚。
李宣与对面的人交换了个眼神,放下棋子,道:“林兄棋艺精湛,今日恐满分伯仲。罢了,我还有事,先走一步,就让世子爷来陪你下两盘吧!”
“好啊好啊!”靳桂兴致勃勃,落座后忽然一顿,“是不是赢了他就能见到明德禅师了?”
李宣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有深意说道:“是啊,靳世子要加把劲儿哦!”
……
把寻找宁姒的任务交给兰花,季牧之回到家沐浴更衣,然后进了书房再也没出来。
至少,宅子内外的明岗暗哨没有看到他出来。
一刻钟后,乔装打扮过的沐王殿下已经出现在了庙街。
阿习过来汇报情况:“吴先生说,有人布了个大阵,将明堂寺与外界隔离开来。不管里面发生了什么,闹出多大的动静,外面的人都察觉不到。”
“能进去吗?”
“破阵就能进去,但是需要时间。”
“让他抓紧时间。还有,派人去一趟亲王府,问问恭亲王,靳世子今天来到底拜的哪一路佛。”
“是。”阿习领命而去。
季牧之站在原地陷入沉思。今天发生了太多的事,得好好捋一捋。
七夕佳节,花车游行,这是燕国历来就有的习俗。却有人将其利用起来,掳劫少女。
那些大头娃娃武艺不凡,绝对不是普通的人口贩子。那些究竟是什么人,掳劫少女的目的是什么,又要将那些少女送到什么地方去?
还有靳桂,他来明堂寺拜佛,又是何意?与少女被劫一事有没有关系?
最重要的是,宁姒到底去了哪里?
脑海中一片混乱,季牧之烦躁的揉着眉心,突然感觉到背后传来异样的气息。
回身,飞腿,惨叫声起。
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老乞丐斜卧在地上呻吟:“哎哟,我的老腰哦!”
季牧之握紧手中灵剑:“你是什么人?”
明明,他那一脚根本就没有踢中。这老家伙,绝对不是普通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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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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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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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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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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