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前提是宁姒得通过试炼。
雀隐对于成员招募,说宽松也宽松,说严厉也严厉。
宽松在于没有修为要求,哪怕是开灵士,他们也愿意接纳,严厉在于需要对组织保持绝对的服从。
是的,他们不需要忠诚,忠诚是对那些心有信仰的人才能提出的要求。他们只需要服从,不管心里有多么不愿意,也必须在行动上绝对服从。
这种纯粹的服从,必须经由强大的外力来制约,这就得提到雀隐的试炼。
所谓试炼,其实就是给成员服用毒药,从而达到操控的目的。
王畴一心想要得到洗髓丹的奖励,就怕宁姒改变主意,当然不会跟她说实话。
他只说,会带她去见一个人,那个人会让她服下一粒药丸。并为此找了个理由,说雀隐挑选人才十分严厉,只有资质极佳的人才会被雀隐接纳。
又结合加入雀隐后所能获得的种种待遇,这理由在逻辑上似乎也能站得住脚。
毕竟,光是那块令符就已经是好宝贝了,好马才有资格配好鞍。
宁姒表现得就跟没见过世面的傻丫蛋儿似的:“王大哥,妹子信你,你肯定不会害我的,对吧?”
王畴拍着胸脯保证:“那当然了,你叫我一声大哥,又经过那么久的深思熟虑做出决定来投奔我,大哥肯定不会辜负你的。你放心吧,我会罩着你的。”
“那太好了,我就知道我不会看错人的。”
宁姒尽心尽力的扮演着狗腿子的角色,一路上又是问累不累要不要休息又是问渴不渴要不要喝水。要不是两人骑马而是走路,估计宁姒都会提出背他赶路。
王畴从来没这样满足过,膨胀得都快飞上天了。xǐυmь.℃òm
此时离两人的初次见面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王畴还能记得仅有一面之缘的宁姒已经不容易了,更别说当时的细节。
如果他还记得的话,就能从宁姒这两次截然不同的态度中看出端倪。
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啊!
……
大峄山位于燕京西南方向,骑马半日就能到。
虽然叫大峄山,其实这山并不大。只因大峄河环山而过,山从水名,故有了这个名字。
王畴进山找到雀隐的同伴。
他甚至没有问现在的情况,就直接打听募使的所在。
雀隐有四使。
斗使主攻,营使掌局,珍使掌财,而这个募使,主要是对组织中的人员进行招募管理。
大峄山的事,主要由斗使领军负责。因这只大灵实在强悍,才让募使过来协助。
王畴让宁姒留在山下,独自朝同伴所指方向走去。
宁姒环抱双臂,背靠树干闭上眼睛。强横的灵力从山中激荡而来,传到她这里仍旧威势不减,可见这只大灵的实力有多可怕。
大峄山三面环水,唯一没水的一方有雀隐的人严防死守,打定主意要将大灵堵在山上。
精神力往外散去,包裹住那股荡开的强大的灵力,反馈回来的并非一体,而是绒毛一样的丝丝缕缕,比食梦貘残余的灵力还要细不可察。
这些丝丝缕缕的灵力溢散的方向高度统一,彼此缠绕依偎,仿佛自成一体。
也只是仿佛而已。
宁姒嘴角微微扬起。
不知道别人能不能发现,反正她发现了。
耳朵捕捉到身后草丛里传的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宁姒睁眼侧目,并不见人来,只有一株明绿的嫩芽冒出草丛。
虽然草丛同样是绿色,只是两个颜色一明一暗,所以就显得那株嫩芽格外夺目。
宁姒重新闭上眼睛,窸窸窣窣的声音再次响起。
她再次睁眼,那簇亮绿居然拖着一条深褐色的藤蔓来到了她脚边。
呵呵,果然如此。
宁姒转过身背对着雀隐成员,对着脚边的藤蔓,在手心凝出一朵漂浮的蓝色小花。
心念一动,花瓣上光华散去,花朵落入宁姒手中,鲜艳娇嫩,仿佛是刚从茎上摘下来的。
又是一阵窸窸窣窣,藤蔓缩回草丛里,消失不见。
“丁以。”王畴在不远处冲她喊:“过来。”
“来了。”宁姒朗声应道,又像是自言自语念叨了一声:“要小心呐!”
……
宁姒见到募使,是一个身材瘦小的中年男人,穿着长衫,蓄着山羊胡子,浑身散发出一种和徐老爷子相同的气质。
管家的气质。
宁姒豪迈的冲他抱拳:“小女子丁以,见过募使。”
丁以的底细,王畴都向募使说过了。他将宁姒打量了一番,就问了一句:“多大了?”
“十四……哦不,十五了。”忘了已经又一年了。
募使摊开手,手心托着一粒红色药丸。
不管王畴之前做了多少铺垫,宁姒仍旧一眼看出来,这玩意儿分明就是毒药好吗?
俗话说,越鲜艳的东西,毒性就越强。
宁姒拿起药丸,一股热浪流经指尖,又迅速退回身体。
然后,宁姒双眼所见出现了改变。
红色的药丸变成了半透明状,里头是中空的,躺着一个米粒大小的晶体,晶体中有个小黑点。
是虫卵。
蛊虫的虫卵。
原来雀隐是用蛊虫来控制手下这些人的。
见宁姒犹豫,王畴偷偷拿手捅了她一下。
宁姒笑了笑,当着两人的面将药丸送入口中。
蜂尾花的毒性强悍霸道,其他毒物无一不被吸收同化。如今她与蜂尾花灵一体共生,因自身实力增加而让花灵也随之强大起来。
照冯爷爷估计,现在的花灵能瞬间吸走一两砒霜的毒性。也就是说,宁姒一次性服下一两砒霜,也不会有任何不适。
她就不信这小小一粒药丸,能比一两砒霜还毒。
药丸下肚,募使面色柔和了些:“以后你就跟着王畴。”
“是。”宁姒恭恭敬敬。
之后,他俩就被撇到一边了。
王畴问她:“什么级别了?”
宁姒略微一惊:“王大哥……不会观窍吗?”
她腹腔两处亮光明晃晃的,看不见吗?
“啥?”
王畴不高兴了。我问你什么你回答不就好了,说什么乱七八糟的?
宁姒赶紧回答:“高级识灵士。”
原来不是每个人都会观窍的啊,她还以为这是修习灵术的学前教育,每个人都会的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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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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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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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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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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