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沉凰>第122章 收割
  牧之,代表着非雁期望的纯粹和自由。

  季三突然就觉得人生有了方向。纯粹自由,就是他的方向。

  非雁更想不到,就是随便聊聊未来孩子的名字,却在别人心里掀起了滔天巨浪。

  巨浪过境,天高海阔,云淡风轻。

  晚饭是素儿做的。几道寻常小菜,算不得精致,味道却是不错。

  季三一直在吃非雁剥出来的嫩莲子。他还是不太喜欢这个味道,可就是愿意吃。

  饭后,宁姒不说走,季三也不提。非雁客套一下让他们留宿,没想到两人干干脆脆的点头同意了。

  空屋子是有,收拾一下就能住人,就是差盖的。

  虽说白天炎热,但入了夜,多少都得盖上点儿,不然该受凉了。

  非雁拿了银子,叫素儿去买两条毯子。剩下三人则围坐一桌,喝茶聊天吃点心,氛围前所未有的和谐。

  聊天嘛,也就是想到什么聊什么,不需要设定主题,也不在意内容。

  然而,季三一开口,就跟打了草稿似的,主题更是清晰明确。m.xiumb.com

  “你想象过牧之长大是什么样子吗?”

  “你希望他成为什么样的人?”

  “你想让他以后习文还是习武?”

  诸如此类。总之,每个问题都离不开非雁肚子里的孩子。

  要不是宁姒知道其中内情,恐怕会忍不住替非雁问一句:你对人家孩子到底有什么企图?

  好在,她是理解他的。

  一个连自己母亲是谁都不知道的人,终于有了和母亲相处的机会,肯定会想多亲近多了解一些。

  只可惜,他们母子俩这种情况实在过于诡异,季三总不能直接告诉非雁,我就是你儿子吧!

  直说会被当成脑子有病,表现出不符身份的亲近又可能让非雁误会他另有企图,也真是难为他了。

  夜深茶尽,一夜安睡。

  第二天一大早,季三宁姒就要赶回城去。一来想看看睿王那边收割得如何,二来他们留得越久,对非雁来说就多一分风险。

  因为珍视,就不得不更加小心。

  别了非雁,两人先去取马。

  季三信步走在前面,宁姒要小跑才能跟上。

  刚吃了早点,胃重,跑起来颠得疼。宁姒就冲他吼:“喂,你就不能走慢点?”

  赶着去投胎呢?

  季三头也不回:“我没名字吗?”

  “行行行,季三公子,咱们走慢点好不好啊?”

  季三还是不理她。

  宁姒又说:“李多一李公子?”

  背影高冷,速度甚至有所加快。

  宁姒气急,掐腰大吼:“季牧之,你给我站住!”

  季牧之顿足,回头冲她说道:“前面有卖炸年糕的,走,我请你吃。”

  ……

  一进溟海城,就听说了谌王被夺爵的事。

  晋国皇室还没出现过封王后被夺爵的事例,一时间大街小巷都在热议谌王到底犯了什么事。

  没有不透风的墙,也不知道是从哪个方向吹出来的风声,众多猜测中,已经有了勾结胡人毒害百官的正确版本。

  不过,市井百姓恐怕也不知道自己说的就是对的。

  什么版本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谌王真的被夺爵了,并且被禁足在府中,未得圣令不可外出。

  回到睿王府,季牧之去见了睿王。

  睿王向他讲述了当时政事堂上发生的事。

  眼看着彩蛛往睿王身上爬,在场众人面色各异。

  谌王自然是高兴的。

  最后,彩蛛停在睿王右手上。

  睿王面不改色:“父皇,儿臣曾将赵氏的衣物转交给岳神医,想必就是那时候沾上了生石散。”

  又转向靖王:“赵氏的衣服与其他证物集中存放,儿臣取衣时曾偶遇靖王爷,此事靖王爷和岳神医都可为儿臣作证。”

  靖王点头道:“确有此事,当时睿王殿下还停下来,和本王聊了一会儿案子。”

  岳青也说:“附着生石散的衣服,确是睿王殿下亲手交于草民的。”

  晋帝的关注点却不在这上面:“岳神医的彩蛛,果然厉害。”

  谌王脸上已经不见血色。

  故意的,老大是故意这么安排的,就是为了证明这只该死的蜘蛛真的能找到残留的生石散。

  岳青把彩蛛取下来放回桌上,示意睿王稍微站远一些,免得影响彩蛛的判断。

  第二次,彩蛛毫无疑问爬到谌王身上,停在左手。

  在这之前睿王就说过,胡犯交代,曾亲手将生石散交于谌王,就连左右都说的一清二楚。

  为什么是左手呢?因为谌王殿下当时在喝茶,右手拿着杯盖。

  谌王怒起,指着睿王鼻子吼道:“季霆,你陷害我。”

  晋帝垂眸,宣布结案,拟旨夺爵。

  勾结外族,毒害百官,动摇国本,这是杀头的罪名,仅仅是夺爵禁足,已经法外开恩。

  原因嘛,大家心知肚明。

  睿王之所以打赢这一仗,全靠季牧之‘未卜先知’。不得不说,在羊肠胡同请君入瓮,确有几分陷害的意味。

  季牧之知道谌王是罪有应得,睿王却不知。所以他向晋帝求了情,一来彰显手足之情,二来也能让自己心里好过些。

  晋帝本就没打算取谌王性命,再怎么说那也是他儿子,虎毒尚不食子,何况人乎?

  而且,睿王提供的铁证,其实并非毫无漏洞,硬要掰扯起来,也没办法说清。

  只不过他摆出自己还有后手的架势,把谌王给震慑住了,加之本就犯案心虚,晋帝又态度明显,几番巧辩被驳回后,他就认了命。

  也就认了罪。

  谌王的事到这里就算暂时告一段落,但季牧之知道,一切还没有结束。

  书房里只有他和睿王两人,季牧之也就开门见山:“不知圣上可有跟殿下说过立储之事?”

  如今安王尚在禁足期间,谌王被夺爵,二人已不足为虑。睿王居长,承袭皇位顺理成章,晋帝的身体每况愈下,想必很快就会把立储之事提上日程。

  睿王却摇头:“父皇从未向我提过此事,甚至不曾透露出有此意向。”思后又道:“莫非是我还有哪里让父皇不满意?”

  季牧之也觉得是这样。

  老晋帝是个十足挑剔的人,这也是他为什么一直没立太子的原因。在他看来,自己这些儿子里,没一个担得起这天下大任。

  季牧之安慰睿王:“殿下莫急,除了您,圣上已经别无选择。”

  就算他一直不立储君,等晋帝驾崩,群臣也会拥立睿王为帝,所以完全不用操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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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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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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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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