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王手心溢出细细密密的汗珠,悔不该当初亲自去接生石散。
早知道就该让他们亲自带着生石散进宫。奈何他做事求稳,担心胡人被人察出端倪弄丢生石散,错过谋划多时的难得机会,才自行将生石散带进宫,待计划实施时再交给他们。
不过,那生石散是装在黑玉瓶里的,真的会沾到他手上,并被岳青的彩蛛察觉出来?
毕竟是毒药,他接触过之后,可是反反复复洗过手的。
岳青打开黑盒子,彩蛛出现在众人眼前。一掌之大的体型,五彩斑斓的花纹,无一不彰显此蛛的奇特。
接着又拿出一个瓶子,从瓶中取出一根细小的银针。
银针已经变黑,衬得上面沾着的白色粉末格外显眼。
岳青道:“这是从左徒夫人赵氏当天所穿的衣服上提取的生石散。”
说罢,将银针横着往彩蛛背上一滚。肉眼已经看不清细节,不过理论说来,生石散已经涂到了彩蛛背上。
不多时,一直懒洋洋不肯动弹的彩蛛似乎变得亢奋起来,爬出盒子爬过桌面,又顺着桌角到了地上。
越是好看的东西就越有毒,端王靖王远远看着,不敢近前。胡裕更是忠心耿耿的护在晋帝身前,随时准备出动脚上的厚底靴。
岳青宽慰众人:“此蛛性情温和,不会随便攻击人。即便有意外,草民也有救治之法。”
此话一出,大家更紧张了。
你说能治就能治?这么毒的东西,万一咬到谁可怎么办?
谌王终于找到借口,对睿王道:“皇兄,你岂能让这山野村夫在父皇和二位王爷面前胡作非为?把这政事堂当什么地方了?”
睿王目光坚定:“若彩蛛失控冲撞天颜,或意外伤人,所有罪责孤愿一力承担。”
谌王不说话了。
不是被说服,而是他看到那只彩蛛居然往睿王那边去了,并顺着着脚背爬了上去。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睿王更是浑身僵硬,一动也不敢动。
谌王大喜。
哈哈,这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上了。
……
睿王进宫许久不见回来。
宁姒去俪人坊找季三。他叫汐月帮忙,忙着追查梅欢的下落。
季三还有很多疑问没弄明白。
这个梅欢,肯定是谌王的人,这个毋庸置疑。只是昨天,他已经发现那些胡人,为什么没有立即动手?
他去羊肠胡同,不就是帮谌王杀人灭口的吗?
季三总觉得,这个梅欢比谌王还要难对付。首先他的灵术造诣,就已经让人叹为观止。
至少比宁姒高出不止一大截。
他就是料到谌王会派梅欢前来,才让宁姒用纸符术设迷魂阵拖延时间。然而明明计算的半刻钟,结果时间刚过半就被全部毁了。xǐυmь.℃òm
幸亏假扮胡人负责将范齐等人引来的那个弟兄胆子小,见那么多人追着自己,全力奔逃,提前把人引到小院。
结果时机卡得刚刚好。也不知是天意,还是冥冥之中那股神秘力量在引导。
宁姒来到俪人坊时,季三正在楼上听曲。
汐月的汇报已经通过纸条压在茶杯下到了他手里。
四个字:暂无所获。
宁姒坐在他对面嗑瓜子:“我有个事儿想跟你商量一下。”
边说边冲他眨眼睛。
不是迅速飞快的眨动,而是一闭一睁,用稍缓一拍的速度。
这个动作表示她接下来的话有另外的含义,需要脑筋多转一个弯。
两人已成默契,彼此心照不宣。
“下河道的莲蓬长老了,我想去摘点回来。刚好这两天镇上还来了个杂耍班子,可以去玩一玩。”
下河道附近有大片荷塘,夏收莲子冬挖藕,在溟海城知名度很高。
季三的重点却在另一句话上。
镇上来了个杂耍班子,也就是说摘了莲子还要去镇上一趟。
非雁就落脚在下河道以东的双溪镇上。
她要去看非雁?
季三不动声色:“摘莲子做什么?药铺就能买,何必跑那么远?再说,城里没有地方给你看杂耍吗?”
说了这么多,总结起来就两个字:不许。
宁姒厚着脸皮软磨硬泡:“你懂什么?嫩莲子才好吃呢,和刚挖的嫩花生一样又脆又甜,药铺买的能直接吃?杂耍嘛……这城里哪个班子的杂耍我没看过?不是顶缸就是顶碗,来来回回就那几样,有意思?”
这话倒是不假。她受伤赋闲那几天,除了找非雁,就是到处玩儿。
听戏吧听不懂,咿咿呀呀锣鼓喧天的听着聒噪,就去看杂耍。
不说每个班子的表演都看过,但也看了十之七八。顶缸顶碗是常规节目,但只是饭前小点。
不得不说,那些杂耍表演真是又精彩又刺激,说一句没意思她都觉得对不起人家的辛苦付出,愧疚感满满。
季三像是被说服了,松了口:“那就去吧!”
她和非雁感情不错,去看看也好。
愿望达成,宁姒却还扭扭捏捏:“我一个弱女子,孤身上路多危险啊!”
季三微怔。
什么意思?
对面的人突然起身,猛的握住他的手:“你跟我一起去吧!”
……
直到出城,季三都还处在混乱之中。
他为什么会同意跟宁姒一起去看非雁啊?明明,非雁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掌握之中,这……就够了呀!
真的够了吗?
如今基本上可以确定,非雁就是他的生母。他从来没想过,二十岁的自己会见到比自己年龄还小的母亲。
这也是他为什么不去见非雁的原因。不是不想,是不敢。
对非雁来说,他只是同为睿王效力的一个谋士,不是朋友,连同袍都有些牵强。如果他表现出过分的关心或亲近,会不会吓到她,会不会引起她的误会?
所以他不敢见。
但他却又真的和宁姒一起去了。
母亲,是季三生命中最大的一片空白。哪怕明知道这里不是真实的世界,哪怕她还不知道自己腹中孩儿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他也想和她多一点相处,留下多一点回忆。
宁姒也是看出这一点,才有此提议。
不可否认,她不仅仗义,还善解人意。
最重要的是,等离开这里回到现实世界,季三一定会把她当恩人一样供起来的,哈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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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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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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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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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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