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皇帝养生系统(慢穿)>第 836 章 四爷不熬夜(2)
  肥宅鸡的鸡腿上全是一圈圈的肉,鸡皮上还带有金黄色的油脂,还没经过烹饪,他已经能预测到油炸之后的鲜嫩多汁。如今大秦的香料不多,外国人常用的百里香、罗勒、辣椒都没有,萧靖自然没能做出来肯基基的传统炸鸡口味。

  他在厨房里翻找一遍后,决定做蜂蜜芥末口味和梅子酸甜口味。

  在周朝以来,中国人就已经有食用芥末的习惯,用来搭配着生鱼片吃。春天,贵族爱蘸着葱沫吃鱼片,秋天则会多用黄芥末。这是用芥菜籽研磨而成,做成黄色的酱汁,萧靖用筷子挑了一些放嘴里,鼻子瞬间就通了。

  “嗯。”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这个味道很猛嘛。”

  老祖宗的东西丝毫不比他在霓虹国吃到的差。

  黄芥末酱以三比二的比例添加蜂蜜,就能做出略甜的蜂蜜芥末酱。

  另一份梅子口味的酱汁,当然是以青梅和饴糖为底味。酸溜溜的梅子擦成细丝,再小火熬软,其中加入大量糖,吃起来酸甜可口。

  萧靖指点着黄胖子在熬梅子酱,青梅的酸甜香气非常清爽,飘得一屋子都是,不爱吃酸的恐怕闻到都牙软。嫌卖相不够好看,他还兑了少许面粉和樱桃汁,把果酱熬得更加浓稠,颜色也是红红的,看起来类似于糖醋肉的酱汁。

  “香吧?”

  除了炸鸡腿,秦王还让小太监炸了点鸡米花,蘸着这两种酱来吃。他大方地让帮厨的小太监都尝两块,说说味道如何。一时间厨房里的气氛热烈极了,那群小太监肚子里没油水,吃了点肉高兴极了,个个都拼命露笑脸给大王看。

  “真好吃,我一辈子都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

  “大王,这两种酱比豆酱香好多!”

  “我往日里最怕酸的,可这梅子这么一调,竟然也不怕酸了。”

  “能不好吃嘛?也不看看大王这里面放了那么多糖!”

  在这个年代,糖是个金贵的东西,即使在秦王的厨房里,也没有大量放糖的菜式。在旁边学习的黄胖子,被启发出糖的若干种使用方法,竖起了大拇指:“大王的巧思就是多,比小人做出来的酱强多了。”

  难怪是大王呢,果然比他会吃多了。

  秦王嘴馋,吃了两块鸡米花,胃口大开,肚子里更馋了。炸鸡腿已经难以满足他,他让人切下来的是手/枪腿,用葱姜蒜腌好冷藏了一夜。幸亏大王有专门用的冰窖,肉食放着也不担心会变质。

  已经被腌过几个时辰后,手/枪腿入味极了,用鸡蛋调开了炸鸡面糊,这样吃起来才会酥脆。没有面包糠,萧靖让黄胖子把馒头烤干碾碎,杏仁黄色的馒头屑也是可以的!

  眼看着油锅里的筷子周边,冒出了一圈小泡,萧靖一声令下:“油够热了,放炸鸡!”

  “诺。”

  早就立下心思偷师的黄胖子,头一个站在油锅旁边,把裹好馒头糠的手/枪腿慢慢滑进去锅里。他是何其有幸,能见证大王创造出“炸”这一种烹饪新技法!

  鸡胸肉做成的鸡米花,可炸!肥嫩多汁的鸡腿,也可炸!

  是的,在大秦这个古老的国家,逢年过节人们最爱的炸物,还没登上历史的餐桌。

  贵族吃肉多以炙肉(就是烤肉的意思)和生鱼片为主,至于普通百姓和穷人?

  一年到头说不定还见不着一粒肉碎呢!

  所以孟子才说,七十岁以上的老人能吃一口肉,那已经是君主的仁政。在后世人看来也许觉得不可思议,但那也是孟子想象中的和谐社会,这大秦这儿压根还没能达到。

  萧靖看着喷香的炸鸡腿,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若在他有生之年,街上的孩子都能吃一口古代版肯基基,那他的功劳就足矣跟尧舜相提并论了。

  “果然,我真是个好父亲。”

  他想象着扶苏吃着炸鸡腿时的样子,哪个熊孩子能抗拒炸鸡的魅力呢?

  公子扶苏身为秦王的长子,能吃上鸡腿,不知道比多少大秦小孩要幸运得多了。

  扶苏才听闻胡姬生了个儿子,宫人都说大王极其宠爱,把孩子抱走了一同饮食起居。身为长子,扶苏性子贤良,对此并无嫉妒,他只不过瞧了个稀奇,便恭敬地走了过来,行了一礼。

  这样端正的样子,看得萧靖想要发笑。这孩子人不大,礼仪上倒挺讲究的。

  “父王,我过来了。”

  “来了就坐下吧,等会儿就有饭吃了。”

  萧靖摆了摆手,让宫人把扶苏的座位挪过来一点。这个年代实行分餐制,君臣之间吃饭一人一个坑隔得老远的,他以这样不亲近为由,让扶苏靠过来一点。

  父子嘛,隔几米吃饭像什么样子!

  他打量着这位长公子,是小麦色的皮肤,丹凤眼薄唇,鼻子高挺,目测长大后会是一个帅气俊朗的陕西小伙子。小孩的眼神不乱晃,腰背挺直,教养极好。

  大秦征战四方,以军功论英雄,王子王孙都不例外,人人都要拿得起刀,砍得了人。扶苏肤色不白,应该是有长期练功锻炼身体,这让萧靖非常满意。

  “滴,检测到历史人物扶苏,健康状况:良,特长:仁义心肠。”

  面前的扶苏大概是才十岁,说到底,还是个小孩。

  萧靖有心把扶苏好好教,总能把这老实娃儿教成一个白切黑的孩子。若这小孩的心肠狡猾多端,那就更让人放心,放心把他放出去接受社会的毒打。

  他看向扶苏的目光越发柔和,忍不住摸了摸小孩的头顶。软软的手感真好,像小动物一样。嗯,这孩子身高应该差不多快一米六吧,再长几年就是个小大人了。

  扶苏没有软骨症,这样的推测让萧靖很满意。

  “父王,你这样看着我有什么事情吗?”这异常的举止搞得扶苏的心里直发毛。

  “没事儿,就是看你长高了,有些感慨。想当年我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你养大,其中辛苦的滋味啊,比打仗难多了。你小时候比胡亥还顽皮,老爱哭……”

  萧靖一本正经地忽悠着,听得扶苏羞得脸都红了。小孩不记得自己的婴儿时期,以为萧靖说的都是真话,他的眼睛里满是濡慕之情,原来他的父王也是这样宠爱他的,比胡亥更甚!

  一直以来,扶苏都立着“长公子”的人设,告诉自己不能嫉妒兄弟,要友爱,要大方。他瞧着自己的兄弟越来越多,父王召见他的时候越来越少,前几天他被父王斥责过,心里一直都酸酸的。

  有点想哭。

  其实,他也是很渴望得到父亲的认可和关爱的……

  萧靖看见小孩的心里有点情绪,想要安慰两句,都不知道如何出口。扶苏看着老实善良,实则是个缺爱的孩子。记忆中的政哥把八分精力都扑在治理国家上,一分精力给了造.人大业,剩下的一分精力才给十几个儿子瓜分。

  扶苏能和秦王父子相处的时间,可想而知。

  要用什么安慰他呢?

  还是用点吃的吧。

  把胃里填满了,沉甸甸的感觉会让人误以为心灵也不再空虚。这种虚无的快乐,随着食物的消化,又会慢慢消失。当你再次进食的时候,人又会再次快活起来。

  扶苏没有“一吃解千愁”的习惯,但萧靖想要教给他从食物中获取快乐。

  “人生啊,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

  ——萧·秦王·靖于晚餐前有感而发。

  公子扶苏试图参透其中的奥妙,不明觉厉地点了点头,就差没拿这笔把这句亘古真理,记录在《秦王起居注》上。

  ……

  太官令黄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身后跟着一群伺候大王用膳的宫人。他把腰弯得跟虾子一样,在门口小声说道:“大王,晚膳准备好了。”

  “那就拿进来吧。”

  “诺。”

  两个深红色的陶罐里,装着熬煮得开花的小米粥,宫人们不知道大王是甜党还是咸党,干脆把两种口味都做了。

  太官令黄胖子亲自做的,是大王指明要吃的薄饼。他试过了好几个法子,找了好几个宫人试菜,也难以确定了最终口味。

  帮厨打杂的小宦官们七嘴八舌的,无论他做什么都说好吃,可把黄胖子气坏了!碗口大的饼子跟盆口大的能一样吗?加豆酱揉面的薄饼和加饴糖揉面的能是一个味儿吗?

  大王说的是跟“羊皮一样薄的饼”,这群小子倒好,还说饼越厚越好吃呢!

  最后是伺候大王的随侍,下了结论:“黄大人啊,他们那群小的肚里没油水,吃屎都说好香。”

  黄胖子翻了个白眼,那你就是说大王肚里油水太足了,才闹腾着想吃庶人的饭菜?

  还真有这个可能。wWW.ΧìǔΜЬ.CǒΜ

  琢磨着大王想吃点简单的,黄胖子干脆什么也不放,就放了点盐揉面,把那面皮擀得薄薄的,在釜子里烙熟了就行。

  大王说了,那生羊肝和小葱切成薄片,再把藿叶(大豆苗)洗干净用水烫过,连带着釜子和炉子呈上去就行。嗯,调料也要,再弄点酒。

  唬得黄胖子胆战心惊,别是大王对烹调感兴趣了把?

  回头大王自己做了生的饭菜,吃到肚子里窜稀,那算谁的锅啊!

  要问屋里的扶苏,黄胖子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他父王的本事可强着呢!

  小孩崇拜地看着萧靖的动作,都变成星星眼了。他总是以父王为学习榜样,自以为学了个一二,但原来还差得远呢。

  起码这手高超的易牙之术,长公子扶苏就不会。他的父王能把贵族都不吃的羊内脏做成美味,闻着和炙肉不相上下啊。

  釜子里烤着的羊肝冒着油花,还爆出了“滋啦滋啦”的声响,上面撒着切碎的葱花,被羊肝上的热气一逼,闻起来更香了。在烤废了好几块羊肝之后,萧靖终于掌握好古代厨具的火候,让羊肝烤得“酥、软、嫩、滑”。

  作者有话要说:这回是潜邸混子张格格,不知道历史上的张格格怎么把自己混没了。张格格好像没能跟着进宫享福,她跟雍正十三年的张贵人应该不是同一个人。

  目前萧靖四十四岁,小张二十四岁。感谢在2022-02-0822:23:44~2022-02-0915:25:2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鱼非鱼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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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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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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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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