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皇帝养生系统(慢穿)>第 746 章 朱厚照做好人(37)
  肥宅鸡的鸡腿上全是一圈圈的肉,鸡皮上还带有金黄色的油脂,还没经过烹饪,他已经能预测到油炸之后的鲜嫩多汁。如今大秦的香料不多,外国人常用的百里香、罗勒、辣椒都没有,萧靖自然没能做出来肯基基的传统炸鸡口味。

  他在厨房里翻找一遍后,决定做蜂蜜芥末口味和梅子酸甜口味。

  在周朝以来,中国人就已经有食用芥末的习惯,用来搭配着生鱼片吃。春天,贵族爱蘸着葱沫吃鱼片,秋天则会多用黄芥末。这是用芥菜籽研磨而成,做成黄色的酱汁,萧靖用筷子挑了一些放嘴里,鼻子瞬间就通了。

  “嗯。”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这个味道很猛嘛。”

  老祖宗的东西丝毫不比他在霓虹国吃到的差。www.xiumb.com

  黄芥末酱以三比二的比例添加蜂蜜,就能做出略甜的蜂蜜芥末酱。

  另一份梅子口味的酱汁,当然是以青梅和饴糖为底味。酸溜溜的梅子擦成细丝,再小火熬软,其中加入大量糖,吃起来酸甜可口。

  萧靖指点着黄胖子在熬梅子酱,青梅的酸甜香气非常清爽,飘得一屋子都是,不爱吃酸的恐怕闻到都牙软。嫌卖相不够好看,他还兑了少许面粉和樱桃汁,把果酱熬得更加浓稠,颜色也是红红的,看起来类似于糖醋肉的酱汁。

  “香吧?”

  除了炸鸡腿,秦王还让小太监炸了点鸡米花,蘸着这两种酱来吃。他大方地让帮厨的小太监都尝两块,说说味道如何。一时间厨房里的气氛热烈极了,那群小太监肚子里没油水,吃了点肉高兴极了,个个都拼命露笑脸给大王看。

  “真好吃,我一辈子都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

  “大王,这两种酱比豆酱香好多!”

  “我往日里最怕酸的,可这梅子这么一调,竟然也不怕酸了。”

  “能不好吃嘛?也不看看大王这里面放了那么多糖!”

  在这个年代,糖是个金贵的东西,即使在秦王的厨房里,也没有大量放糖的菜式。在旁边学习的黄胖子,被启发出糖的若干种使用方法,竖起了大拇指:“大王的巧思就是多,比小人做出来的酱强多了。”

  难怪是大王呢,果然比他会吃多了。

  秦王嘴馋,吃了两块鸡米花,胃口大开,肚子里更馋了。炸鸡腿已经难以满足他,他让人切下来的是手/枪腿,用葱姜蒜腌好冷藏了一夜。幸亏大王有专门用的冰窖,肉食放着也不担心会变质。

  已经被腌过几个时辰后,手/枪腿入味极了,用鸡蛋调开了炸鸡面糊,这样吃起来才会酥脆。没有面包糠,萧靖让黄胖子把馒头烤干碾碎,杏仁黄色的馒头屑也是可以的!

  眼看着油锅里的筷子周边,冒出了一圈小泡,萧靖一声令下:“油够热了,放炸鸡!”

  “诺。”

  早就立下心思偷师的黄胖子,头一个站在油锅旁边,把裹好馒头糠的手/枪腿慢慢滑进去锅里。他是何其有幸,能见证大王创造出“炸”这一种烹饪新技法!

  鸡胸肉做成的鸡米花,可炸!肥嫩多汁的鸡腿,也可炸!

  是的,在大秦这个古老的国家,逢年过节人们最爱的炸物,还没登上历史的餐桌。

  贵族吃肉多以炙肉(就是烤肉的意思)和生鱼片为主,至于普通百姓和穷人?

  一年到头说不定还见不着一粒肉碎呢!

  所以孟子才说,七十岁以上的老人能吃一口肉,那已经是君主的仁政。在后世人看来也许觉得不可思议,但那也是孟子想象中的和谐社会,这大秦这儿压根还没能达到。

  萧靖看着喷香的炸鸡腿,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若在他有生之年,街上的孩子都能吃一口古代版肯基基,那他的功劳就足矣跟尧舜相提并论了。

  “果然,我真是个好父亲。”

  他想象着扶苏吃着炸鸡腿时的样子,哪个熊孩子能抗拒炸鸡的魅力呢?

  公子扶苏身为秦王的长子,能吃上鸡腿,不知道比多少大秦小孩要幸运得多了。

  萧靖戳了戳土豪金的系统页面,难得连小系统都喊爸爸了,他让人做吃食的时候,自然把爱吃爱喝的系统也算上了。

  不就是吃个鸡吗?

  他,秦王,大大滴有!

  肥宅鸡的鸡腿上全是一圈圈的肉,鸡皮上还带有金黄色的油脂,还没经过烹饪,他已经能预测到油炸之后的鲜嫩多汁。如今大秦的香料不多,外国人常用的百里香、罗勒、辣椒都没有,萧靖自然没能做出来肯基基的传统炸鸡口味。

  他在厨房里翻找一遍后,决定做蜂蜜芥末口味和梅子酸甜口味。

  在周朝以来,中国人就已经有食用芥末的习惯,用来搭配着生鱼片吃。春天,贵族爱蘸着葱沫吃鱼片,秋天则会多用黄芥末。这是用芥菜籽研磨而成,做成黄色的酱汁,萧靖用筷子挑了一些放嘴里,鼻子瞬间就通了。

  “嗯。”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这个味道很猛嘛。”

  老祖宗的东西丝毫不比他在霓虹国吃到的差。

  黄芥末酱以三比二的比例添加蜂蜜,就能做出略甜的蜂蜜芥末酱。

  另一份梅子口味的酱汁,当然是以青梅和饴糖为底味。酸溜溜的梅子擦成细丝,再小火熬软,其中加入大量糖,吃起来酸甜可口。

  萧靖指点着黄胖子在熬梅子酱,青梅的酸甜香气非常清爽,飘得一屋子都是,不爱吃酸的恐怕闻到都牙软。嫌卖相不够好看,他还兑了少许面粉和樱桃汁,把果酱熬得更加浓稠,颜色也是红红的,看起来类似于糖醋肉的酱汁。

  “香吧?”

  除了炸鸡腿,秦王还让小太监炸了点鸡米花,蘸着这两种酱来吃。他大方地让帮厨的小太监都尝两块,说说味道如何。一时间厨房里的气氛热烈极了,那群小太监肚子里没油水,吃了点肉高兴极了,个个都拼命露笑脸给大王看。

  “真好吃,我一辈子都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

  “大王,这两种酱比豆酱香好多!”

  “我往日里最怕酸的,可这梅子这么一调,竟然也不怕酸了。”

  “能不好吃嘛?也不看看大王这里面放了那么多糖!”

  在这个年代,糖是个金贵的东西,即使在秦王的厨房里,也没有大量放糖的菜式。在旁边学习的黄胖子,被启发出糖的若干种使用方法,竖起了大拇指:“大王的巧思就是多,比小人做出来的酱强多了。”

  难怪是大王呢,果然比他会吃多了。

  秦王嘴馋,吃了两块鸡米花,胃口大开,肚子里更馋了。炸鸡腿已经难以满足他,他让人切下来的是手/枪腿,用葱姜蒜腌好冷藏了一夜。幸亏大王有专门用的冰窖,肉食放着也不担心会变质。

  已经被腌过几个时辰后,手/枪腿入味极了,用鸡蛋调开了炸鸡面糊,这样吃起来才会酥脆。没有面包糠,萧靖让黄胖子把馒头烤干碾碎,杏仁黄色的馒头屑也是可以的!

  眼看着油锅里的筷子周边,冒出了一圈小泡,萧靖一声令下:“油够热了,放炸鸡!”

  “诺。”

  早就立下心思偷师的黄胖子,头一个站在油锅旁边,把裹好馒头糠的手/枪腿慢慢滑进去锅里。他是何其有幸,能见证大王创造出“炸”这一种烹饪新技法!

  鸡胸肉做成的鸡米花,可炸!肥嫩多汁的鸡腿,也可炸!

  是的,在大秦这个古老的国家,逢年过节人们最爱的炸物,还没登上历史的餐桌。

  贵族吃肉多以炙肉(就是烤肉的意思)和生鱼片为主,至于普通百姓和穷人?

  一年到头说不定还见不着一粒肉碎呢!

  所以孟子才说,七十岁以上的老人能吃一口肉,那已经是君主的仁政。在后世人看来也许觉得不可思议,但那也是孟子想象中的和谐社会,这大秦这儿压根还没能达到。

  萧靖看着喷香的炸鸡腿,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若在他有生之年,街上的孩子都能吃一口古代版肯基基,那他的功劳就足矣跟尧舜相提并论了。

  “果然,我真是个好父亲。”

  他想象着扶苏吃着炸鸡腿时的样子,哪个熊孩子能抗拒炸鸡的魅力呢?

  公子扶苏身为秦王的长子,能吃上鸡腿,不知道比多少大秦小孩要幸运得多了。

  等兄弟俩抬着胡萝卜找父王的时候,萧靖正小心翼翼地处理着一棵盆栽。

  辣椒好,辣椒妙,辣椒辣得呱呱叫。

  辣椒能比历史上早一千多年来到大秦,全都是系统的功劳!

  萧靖显然心情不错,笑得眼睛都弯起来了。他戳了戳空中的土豪金面板,问:“小系统,你想吃什么菜放辣椒的,允你点菜一次!”

  “真的吗?”系统受宠若惊,从资料库里搜索了半天,大声应答,“我要吃老干妈,一年销量十个亿的老干妈!”

  在系统看来,那么多人买的老干妈,一定特别好吃!它应该能干吃干掉两大瓶!

  萧靖的嘴角抽了抽,“只要老干妈?不要水煮鱼辣子鸡?这些都是辣辣的......”

  系统非常坚定:“不要,这些卖得少,肯定不够老干妈好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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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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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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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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