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皇帝养生系统(慢穿)>第 704 章 番外:破家嫁女
  从小到大,大福都觉得自己是一个特别有福气的人。

  正如她的小名一样。

  她是皇帝的长女,自幼是在锦衣玉食中长大的。爹爹没有其他妃嫔,她没有庶出的兄弟姐妹。等她及笄之后,她看中了小苏哥哥,他通读诗书,性情温和,不到外面沾花惹草。

  苏子由是一个很好的人。

  成婚那一年,萧靖给了女儿十万贯钱作为嫁妆和安家费用。一贯钱是一千钱,十贯就是一万钱。而十万贯呢?

  那就是十亿钱!

  皇帝想砸十个亿给女儿办婚礼,花销堪比皇太子的东宫大婚。他召开家庭会议,把孩子们全部叫到面前。他首先看向太子:“你的大姐姐要成婚,大宋有钱,朕愿意给她陪嫁十亿,你有没有意见?小花、生生和葡萄日后嫁人,也是这个规格。”

  “我没有意见。”多肉眼泪汪汪,他不是不舍得钱,而是不舍得三个姐姐。

  太子知道,他的三个姐姐为同日所生,估计婚期会在同一年安排。他在一年内失去三个姐姐,这个事实当真叫人悲伤。

  “没事,你还有我呢。”葡萄毫不客气地拍到多肉的肩膀,“哥,你快点把作业写完,给我抄,不,是借鉴一下。”

  多肉:“……”

  这个臭妹妹怎么那么懒呢?

  快点,赶紧的,把葡萄嫁出去就好!

  虽然大福得了一笔高昂的嫁妆钱,可是她的公主府并不奢华,说是舒适更恰当一些。因为娘亲教她:“房子够住就行,你还不到十八岁,头两年不适宜要孩子。陛下心里存了志向,他不像先帝,西边的地盘他也想要……万一要搬家,到了地方再建宅邸不迟。”

  这是一个惊天的大消息!

  莫非陛下想要迁都!

  大福把消息记在心里,谁都没有说,连驸马也不说。苏辙压根没想到这茬事情,因为他不知道公主的嫁妆具体有多少。

  他不图着妻子的嫁妆过日子。

  苏辙对于尚主这一件事,是高兴的。他和哥哥苏轼谈话:“你有你的抱负,放心去干吧。我如今成了皇亲,日后你要真的不好,我肯定能保住你一条性命。”

  苏轼:额,你不要乌鸦嘴啦。

  苏辙愿意成为哥哥的靠山,他是兖国公主的驸马都尉,他能见到陛下和太子。他默默地守护家人,是苏家最坚实的后盾。他的才学不如兄长,也许在仕途上没有更多的前程。

  如今,他在府里养兰、种菜、写诗,偶尔出去爬山,写几篇文章,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年少不知富婆好,人到青年捡到宝!

  小苏娶了一个富家老婆,有钱有时间,居然发展成为田园诗人。大福对于农事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夫妻二人凑在一起读陶渊明的诗,在家里弄了一个两亩菜园子。

  园子里的菜种得稀稀疏疏,说不上柔嫩多汁。但是公主和驸马自得其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啃菜叶子都是甜的。

  刚开始种田大业的时候,小苏满怀雄心壮志:“我行四方,稻麦黍稷。果蔬蒲荷,百种咸植。”

  他种了竹子,本是为了吃竹笋。可是竹笋长得太细,没什么吃头,小苏愤怒地写下:“竹林失蕃养,春笋日琐细。”

  等到端午节的时候,兖国公主和驸马一同进宫。陛下看到长女的肤色,大吃一惊:“朕把你白嫩嫩地嫁出去,怎么现在变得黑黢黢的?”

  大福捂着脸,露出羞愧的表情。

  苏辙更内疚了,是他不好,教公主种田。

  大福跟萧靖解释道:“爹爹,不干子由的事情,是我带着他一起种地,所以晒黑了。五月的日头是毒了一些,等到冬天,我定能白回来的。”

  “他喜欢种田?”萧靖大感惊奇,“小苏对于收麦有兴趣吗?”

  “有的,有的。”苏辙赶紧应下。

  皇帝一拍手:“那好,等到秋收的时候,小苏过来观稼殿割麦子啊。”

  在观稼殿种植稻谷和麦子是先帝留下来的光荣传统,这是皇帝负责的事儿,以表示对农桑的重视。萧靖年轻的时候扛得住,从播种到收割都是他一个人忙活。如今他一把年纪,弯腰割麦的动作太辛苦啦。

  自家女婿,不用白不用。

  中秋节前,小苏领了差事,高高兴兴地帮岳父收割庄稼。岳父请他喝酒吃肉,小苏回家诗兴大发,跟媳妇说:“晚稻欲登,白露霄濛。人饮嘉平,浆酒如江。”

  “我看你是喝太多了。”大福拿帕子擦了擦他的脸,觉得好笑,“这会儿还作诗,等明日起来,我看你腰疼的。”

  第二天,苏辙按到腰上,疼得“嘶”一声。他昨日并不觉得有多累,如今躺在床上,筋骨十分酸痛。

  他跟公主说:“以后每一年,我都要入宫帮忙。不然这活儿让陛下全干完,太折腾人了。”

  “子由有这份孝心,爹爹不知道会有多高兴。”大福笑着说,“不过收麦一事,你自己干就算了,不要喊二妹夫和三妹夫。”

  “为何?”苏辙不解,在普通农家秋收的时候,老翁不但会喊上自己的儿子,还会喊上一群女婿。

  人多就是力量啊!

  大福跟他解释:“钱乙长得瘦,似乎幼时有些弱症,他那双手抓药还差不多,爹爹从不喊他干重活。宝信奴是契丹人,爹爹对他有防备,等闲不会喊他。”

  “那太子呢?”苏辙问。

  “太子自然是要帮忙的。”大福毫不客气地说,“爹爹可劲儿使唤弟弟,想他减肥。”

  “减肥?”

  苏辙大敢惊奇,果然是天家的生活太好了。外头的小孩隔三岔五才能吃一顿肉,太子小小年纪要减肥,陛下生怕儿子长成大胖子。

  要问小苏对于种地有什么感悟,那便是累并快乐着。累是身体上的累,可是收获果实的时候,心情是喜悦的。

  大福知道驸马喜欢种地,只要他不嫖不赌,种地多好哇!

  她支持他种地!

  等到迁都之后,公主身为第一批到达长安的贵族,她在都城附近买了七八处很大的农庄。她在爹娘的指点下,又买了十处宅基地。

  “太多了,我们也住不完啊……”苏辙被公主这个“买买买”的样子吓到了。

  她是不是回娘家借钱了?

  “这是我的钱,爹娘鼓励我多买。”大福说,“等以后我们的儿女长大了,你再去买,肯定不是如今这个价格。”

  苏辙恍然大悟,公主高见啊!

  大福这一生,得了三个儿子和五个女儿。全赖公主的投资眼光,苏辙得以用长安的农庄给女儿作陪嫁,等他嫁女的时候,庄子的价值已经涨到九千万钱。

  这份嫁妆十分丰厚了。

  “我们这回,是破家嫁女。”

  小苏送着女儿出嫁,脸上笑嘻嘻,夜里背着人在哭。他十分伤心,自己的俸禄不是很多,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钱,打算给几个女儿拿去当压箱钱。公主填了不少,她给长女备了百万钱。

  “大姐儿是个好的,我们多给嫁妆,她以后在文家的日子过得顺。”大福摇着扇子,“钱财我们又带不走,难道子由想把钱带进去棺材不成?”

  “我不是心疼钱……”

  “呜呜呜呜,我,我是挂念大姐儿……”

  苏辙躲在被窝里,哭得像个大傻逼。大福本来也心疼长女,见他这么哭,她反倒要过来安慰这个男人。

  气得她肝都疼了!

  这辈子,兖国公主和驸马高寿,两人活到七十岁余岁,身子骨还十分硬朗。嫁去文家的长女过得很好,她生了一个儿子,秋天的时候喊儿子过去农庄割麦。

  收到长女的邀请,苏辙带着妻子去庄子小住几日。

  “外祖父”

  “外祖母”

  一个清俊的少年跑了过来,脸上都是汗。大福看到外孙,笑得十分开怀,问:“你娘不疼你,喊你来做农活,瞧你这身热的……”

  “外祖母,你热不热?我扶你过去歇凉吧。”

  “好,好啊。”

  少年扶着老太婆,让她坐在一张竹椅上。老太婆的动作很慢,旁边的老头子拿着一条帕子,帮她先擦一擦椅子。

  “擦干净了,公主坐。”苏辙的脸上长了好多皱纹,他看着外孙,仿佛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

  他偷偷问老妻:“你说是我年少时好看,还是文哥儿好看?”

  文哥儿是两人的外孙。

  “当然是你好看啊。”大福很肯定地说,“小苏哥哥会作诗,我看文哥儿不会。”

  “嘻嘻,嘻嘻……”

  苏辙挠了挠头,得意得笑了起来。

  他看着外孙跑得像兔子一样,年轻人一头扎进去麦浪。他想要作诗,鼓励一下这种不怕辛苦、亲自收麦的精神。

  他说:“欲收新麦继陈谷,赖有诸孙替老人。三夜阴霪败场圃,一竿晴日舞比邻。”

  “好诗,好诗啊!”大福当即拍手捧场。

  “欸,日头太大,小心晒到你。”苏辙问人借了一把干草,编成草帽,盖到公主的头上。

  大福嫌草帽丑,不想戴。苏辙非要她戴,劝道:“公主戴着吧,不然去了黄泉之下,陛下骂我:为何朕的女儿,又变得黑黢黢的?”

  “哈哈哈哈哈,爹爹肯定会骂你。”

  大福笑得前仰后合,不觉有眼泪落下来。m.χIùmЬ.CǒM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番外的题目叫破家嫁女,既有官家破财嫁女之意,同时也指小苏嫁女。

  关于福康的婚礼,有参考嘉祐杂志补遗:“合同司岁会,支左藏库钱八、九万贯,近岁至三十五、六万贯。初令皇太子料钱千贯,无公主料钱例……福康出降后,月给千贯。”大概意思是宋仁宗在长女福康公主结婚的时候,不但给了高额的嫁妆,而且福康结婚之后,每个月可以得到百万月薪。

  有引用苏辙的和子瞻次韵陶渊明劝农诗、葺居五首、文氏外孙入村收麦。

  有引用苏辙破家嫁女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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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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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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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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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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