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皇帝养生系统(慢穿)>第 499 章 李治不头疼(38)
  “来人,来人,快把这些东西拿走!”

  没有人回应他。

  “救驾!朕的人呢!”

  他竭力张开嘴巴,大声喊着,还是没有人回应他。

  “赵高!李斯!胡亥呢?扶苏呢?”

  赵政使出秦皇扫六合的强烈气势,终究是没有人回应他。

  他的豪华马车已经被臭咸鱼的汁水熏黄了,昔日镶嵌在马车上的宝珠已经失去光华。一直得不到救援,赵政便先屏住呼吸,想要自己动身爬出去。

  这一动,就坏菜了!

  他发现屏住呼吸后,跟之前并无两样,恶臭味依旧直冲他的灵魂,试图把他击倒。

  不对,是他之前压根就没有呼吸。

  “朕记起来了。”他已经死了。

  与咸鱼堆共存的始皇帝,也变成了一条咸鱼,瘫在那里,不能动弹。他在咸鱼堆里打转了七日,才能“飘”出去看看。他飘到一处楼阁,看到幼子胡亥和赵高在饮酒,脸上丝毫没有悲痛之色。

  胡亥喝得醉醺醺的,怀里还搂着一个美人,狂妄地问:“大哥如何了?”

  听到这儿的赵政竖起了耳朵,他死了,扶苏总会来救驾,登基为皇吧。扶苏素有贤名,在政事军事上也有一二见解,若是他当皇帝,保住大秦江山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嘿嘿,自然是皇帝下诏,畏罪自杀呗。”

  赵高嬉笑了两声,丝毫不觉得自己在说什么大逆不道之话。要不是陛下病逝,他和李斯又联手糊弄住胡亥这个傻小子,哪儿有他决定扶苏公子生死的权利?

  这是僭越!谋逆!造反!

  也别怪他心狠,他早年大额贪污,被蒙毅判了死罪,若不是陛下网开一面,他早就不知道死哪儿去了。蒙毅蒙恬兄弟深受扶苏公子敬重,手里又掌握兵权。

  他若不是先下手,等这脑子精明的新皇上任,就该清算他了……

  “朕待尔不薄,尔竟敢,竟敢!”

  赵政气狠了,一拳往赵高的脑袋上砸去,只可惜带起阵阵拳风,魂体并不能对这位奸臣造成任何伤害。他又朝不孝子胡亥的脸上打了一巴掌,打得一阵凉意袭来,激得这熊孩子打了个大喷嚏。

  “哈嚏!”

  胡亥揉了揉鼻子,似乎还闻到了一缕缕臭味。他洋洋得意地大笑着:“我爹是皇帝又怎么样?还不是得做一条咸鱼!”

  “是极是极。”

  赵高给胡亥敬酒,满脸笑意地附和着。

  ……

  赵政眼看着自己的魂体越发透明,身上的怨气越来越重了。

  他为求长生,派徐福与数百童男童女,去寻找蓬莱仙岛,一无所获。他养着一大群术士,企图服食丹药升仙,却身体越来越差。

  “朕一辈子求仙问道,到头来,只能和咸鱼堆作伴。”

  “朕不服,不服!”

  “该死的不是朕,是那些奸臣贼子!”

  “朕好恨呐……”

  始皇帝的魂体迸发出强烈的怨气,直冲云霄,化作一朵朵乌云,沉沉地压在了咸阳城的上空。视野之内,百姓们纷纷下跪,求老天爷饶恕,白日黑云,是大凶之兆。

  【警报,警报,此位面的怨气值已超过红色警戒线!】

  【滴,检测到“秦始皇的愤怒”!】

  【滴,异常现象已被时空管理局登记在册。】

  【滴,皇帝养生系统正在启动。】

  孩子们的变化,家长哪里会留意不到啊?

  熊家老太爷把听说家里的小霸王熊冉都勤练武术,惊奇之下,问孩子想要什么奖励。

  “我就想要陪长公子读书,给公子当门客。”小孩笑得像个憨憨,什么玩具都不要。

  熊冉盘算得好,不是都说孟尝君食客三千吗?他要是给长公子当门客,总能混个三餐温饱吧。上上回的焦糖布丁还没吃够,上回那个金灿灿的菠萝包也好香啊!

  熊家老太爷一眼看穿本质,“你莫不是想进去宫里混饭吃?”

  “哪有?”

  小孩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打死都不承认。大父(爷爷)说熊姓出身楚国贵族,祖上还跟大王有亲呢(熊姓芈氏,芈太后带过来的亲戚),去给长公子当个奴仆似的门客,太掉份了,可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他真的好饿好饿,好想吃宫里的饭。家里的点心一点儿都不好吃,对比起菠萝包,馒头一点滋味都没有。

  糟了,现在小孩吃肉都不香了!

  ......

  小孩子不吃饭怎么办?

  多半是装的,打一顿就好。

  熊冉同学在家里挨揍了几回,正准备屈服之时,终于能吃上宫里的饭了。

  而且还是新年的大宴!

  秦王自从掌握了阉鸡和阉猪之术后,下令把宫中的鸡和猪都阉了大半,驯养出来的牲畜大大提高了秦宫的肉食质量。难得也快过年了,这些新食材都可以派上用场,用在新年的宴席上。

  萧靖:“过年吃什么?当然是肉啊!家养的肉难道不香吗?”

  往日里什么山珍野味飞禽走兽,都被大王一笔划去了,野生动物身上不知道有没有病毒,他还是不吃为妙。种花美食博大精深,光是鸡和猪肉两样,通过煎、炸、炖、烤、蒸、焗、焖等数种烹调方法,已经能做出来数百种菜式。

  当然,秦王过年也不必搞得像满汉全席那样的规模,吃十来个菜就行。

  萧靖拿着笔,一笔一画地写下菜谱,神色专注,认真极了。

  比处理政事的时候还要认真!

  “糖醋肉、小炒肉、熘丸子、卤猪蹄,再来个肉丝蘑菇汤。”他满意地点了点头,“至于鸡呢,就要个宫爆鸡丁、山药炖鸡、红烧鸡块。对了,还有扶苏爱吃的梅子酱炸鸡。”

  “鱼,过年要年年有余嘛,必须要吃的。这个季节的莲藕好,吃个鲜藕鱼饼,剁成泥煎得香喷喷的,分餐制分配也方便。”

  “蔬菜弄点菠菜芹菜豆角就行,韭菜豆苗也可。”

  “还有主食呢,上馒头和烙饼,饺子也得有。大米南方产的太贵,还是私下吃吃算了。”

  这些在后人看起来普普通通的菜式,在秦人看来,甚是奢侈!毕竟好多烹饪技艺,在这个年代都还没有创造出来。单论普普通通的炒菜,按照历史,也得在宋朝才吃得上。

  熊冉坐在大父的身后,目不暇接,眼巴巴地看着端菜的宫女走过来。

  小孩心里不断地大喊:“快些,再走快些啊!”

  美食当前,最痛苦的莫过于看得到,吃不到了。

  他之前只吃过宫里的点心,果然,宫里的饭更好吃呢。熊冉把案桌上的肉肉拼命往嘴里塞,狼吞虎咽,好像几个月没吃过饭似的。

  “大父,这道肉不知道怎么做的,一点儿腥气都没有。”

  “大父,这块是鸡肉吗?好滑好嫩!”

  “大父,炸鸡吃着太香了,唔唔,脆皮要掉了掉了!”

  熊冉在熊老爷子旁边大口吃着,小嘴巴不断夸赞,什么吃不言寝不语的规矩,早就被他丢到脑后。老头也没责怪孙儿失礼,因为宫里的饭食比他这辈子吃过的都要好上十倍!

  不,是百倍!

  他终于明白孙子为什么想要留在宫里不想走了,要是大王肯用他,他这把老骨头在宫里值夜班都行!

  只要大王请他吃夜宵,夜宵跟这宴席上的菜一样好吃。ωωω.χΙυΜЬ.Cǒm

  酱香味浓滋味鲜,后世先进的烹调方法遇上纯天然无污染食材,爆发出来的美味是惊人的。猪肉吃着肥美滑嫩,难闻的腥臭之气完全不见,嘴里只剩下油脂的甘香。

  肥宅鸡砍成大块,鲜甜弹牙,白吃不腻。用来炖汤还是煎炸红烧,肉香四溢,那味道简直是绝了!

  吃过了好几波肉,主食也不容小觑,众人头一个伸手,都是朝着那个松软的白馒头。

  馒头最近在咸阳城里最受欢迎,消息灵通的贵族们都听说过这种吃食,蓬松如云朵,比死面饼好吃多了。他们低下了高贵的头颅,只求能得到可以把面团发大的“仙草”。

  最早是蒙恬蒙毅兄弟从大王手里得到了一批“仙草”,蒙氏族里看得比什么宝物还重要,只有关系好的才能从蒙氏那儿求得一点儿!

  好多人都是听说过没吃过,一听大王请他们吃蛮头,眼前一亮。

  “盛名之下,果真不虚!”有个小官员尝了一口馒头,筋道松软,模样也好看。

  又圆又大,为了迎合过年喜庆,上面还点了一个红点点......握在手里富有弹性,还带着热热的温度,看着和那个有点像啊。

  银者见银的男人们对视了一眼,看着王座上的秦王,嘿嘿地笑起来了。

  果然还是大王会玩!

  感谢系统,他写出来的字被转化成政哥的笔迹,旁人瞧了也不会起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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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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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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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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