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皇帝养生系统(慢穿)>第 485 章 李治不头疼(24)
  其中还夹杂着猪肉的香气,切成薄片的五花肉被煮得晶莹剔透,没了成年公猪的腥臊味,反倒引人食欲。

  “来都来了,那就尝一下吧。”蒙毅暗暗对自己这样说。

  他并不是特别爱吃酸菜的人,在大秦这儿,酸菜都是用来祭拜祖先或者贫民百姓吃的。他们蒙氏当官有点钱,平日里都爱吃新鲜的菜蔬,哪里会看得上腌得蔫蔫的酸菜啊。

  可既然大王都吃得,那他们也应当吃得。

  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试探着夹起来几根酸菜丝,就着馒头一起吞下去,酸咸微辣,还真的别有滋味。吃了一口还不过瘾,他看上了薄薄的五花肉,一块肉片有半个巴掌大,和酸菜混着一起炖了一个时辰,肥而不腻,滋味甚美。

  这回他学聪明了,没有空口把肉吃光,而是把炖好的肉塞进去馒头里慢慢嚼着,越吃越开胃,越吃越起劲。

  再来喝一口酸汤,哇,酸酸的就跟初恋一样迷人!

  引得隔壁的蒙恬多次侧目,他这兄弟哟,怎么在大王面前一点儿仪态都不顾。唉,弟弟平日里学的礼仪,都吃到狗肚子里去了。

  他年纪稍长,定力也好,不就是好吃一点的猪肉嘛?

  ......

  和大王同岁的蒙恬,在饭桌上混迹数年,也算是个老油条了。他主动给大王敬了几杯酒,回头更饿了些,不仅连炖酸菜的汤都喝得一滴不剩,还把爆炒肥肠都吃光光了。

  肥肠上有丰富的油脂,口感软绵中又带有一丝筋道,每一块肉上都均匀地裹上酱汁,让人越吃越觉得上头。

  这位未来的秦国名将只恨那盘炒肥肠的酱汁不多,不然他肯定能舔着盘子再吃两碗!

  练武之人的胃口都不小,一不小心两兄弟把案几上的饭菜一扫而空,回过神来,脸上才有些羞愧的神色。贵族吃饭怎么能光盘?搞得好像大王不给他们饱饭吃一样。

  蒙恬一张嘴便是:“嗝......”ωωω.χΙυΜЬ.Cǒm

  实在没忍住,都怪宫里的饭菜太好吃了。

  萧靖看到蒙氏兄弟俩敞开肚皮,还朝他们友善地笑了笑。他没有讲究哪些繁文缛节,食客能吃到光盘,就是对厨师最好的鼓励。

  他让宫女上了些饭后水果,一边吃着,一边开始和这两位老师谈论扶苏的体育课。扶苏这孩子暗叫不好,吃得肚儿圆圆就想要开溜,谁知被父王一把叫住了。

  “扶苏,你等会儿再走。”萧靖把这孩子叫到跟前,抬头看向蒙氏兄弟,“长公子近日来长胖一些,不知你们有没有什么法子,给他加强运动啊。就是让孩子长高一些,练壮一些。”

  蒙恬:“......”

  原来大王请他们吃饭,就是为了这个?

  “有是有,不过只怕可能伤着公子。”蒙毅看着学生肥肥的小肚腩,怎么看都不像是力量型运动员的身材,“我和哥哥都在家练习举大石,以加强手臂力量。百年前的秦武王力能举鼎,还善拳击,只是后来......”

  后来那个叫做嬴荡(或者称呼为赵荡)的健身大V,在和大力士一同参加举重比赛时,数百斤的大鼎脱手,砸断了胫骨,当场气绝身亡。

  蒙毅不敢再说,这大秦家族集团的事情,大王肯定比他更清楚。在他看来,长公子扶苏身份尊贵,实在没有必要冒这个风险,练习这么危险的健身运动。

  说起来那位名字神奇的秦王,萧靖在看狗血电视剧的时候也有所耳闻。

  他自然是不愿意扶苏那么小就开始撸铁的,“那有没有更安全轻松一些的健体方法?别损伤筋骨的。”

  蒙恬揣摩着大王的想法,憋了半天憋了一句,“......要不让公子跟随道家,练习呼吸吐纳?听说能吸收日月之间的灵气,对身体有好处的。”

  “噗——”

  秦王的表情差点没稳住。

  大兄弟,原来你也修仙啊?

  失敬失敬!

  但他们对大王,那可是忠心耿耿的!

  萧靖很感激这群为国家付出过的年轻人,他雇用了一些伤残的士兵,来给他种辣椒。辣椒这一种珍贵的调味料,功效实在是太强大了,若他不妥善处理,说是能掀起数国战争也不为过。

  以史为鉴,胡椒就曾在西方掀起一阵风浪。

  公元408年西哥特人向意大利索取胡椒等财富不成,便怒而攻占了罗马城。最后意大利人用三千磅胡椒,才把自己的城池赎回来。而在一千多年后,荷兰人为了抢夺西班牙人从东方运回来的胡椒,发动了一场规模绝大的海上战争,数千人在胡椒争夺战中失去了生命。

  胡椒是辣,辣椒也是辣。胡椒能调味驱寒,辣椒也能调味驱寒。

  同理可得,辣椒的杀伤力也一样可怕。

  这逻辑没毛病。

  秦王很重视这批辣椒,用得好的话,这些辣椒能成为他的秘密武器。种植园里闲杂人等不许进入,以军事基地一样管理。他派来了善于种植的农官指导,还亲自在老兵面前示范讲述如何种植辣椒。

  “种子要现在清水里浸泡两个时辰左右,直到它吸足了水,沉在盘子底部。”

  “播种前的地要犁好,用水浇透,等半个时辰后,再把种子均匀地种上去。”

  “等辣椒长到一根手指那么高的时候,加点肥水。肥水怎么配不知道?等会儿农官会教你们的。”

  “还有啊,不会人工授粉啊?那你们谁会养蜂?养窝蜜蜂,授粉的问题就解决了......”

  萧靖巴拉巴拉地讲了一通,顶着大太阳,穿着粗布麻衣,说得嘴巴都干了。渴了,便叫侍从拿个大陶碗来,特别质朴无华,能装一升水那种,“吨吨吨”的一饮而尽,再拿袖子擦了擦嘴。

  这哪儿像是身处高位地秦王啊?

  跟乡间种地的汉子差不多!

  大王如此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看得老兵们都感动极了。大王为了给他们找出路,那可是尽心尽力啊,而且这处庄子建得极大,把他们的婆娘孩子们都接过来了。

  女人们也有活干,大王命令她们种胡萝卜,专供军队里的战士。胡萝卜吃了能治疗夜盲症,兵贵神速,秦军夜里若能多走个几十里,情况就大大不一样了。

  孩子们懂事,会给大王的种苗捉虫子。虫子会啃咬植物的叶片和根茎,导致作物减产,这个干过农活的人都知道。

  赵大雷小心地在辣椒丛里钻过,动作跟小猴子一样灵活。大雷出生那日正好打雷,他爹在外头打仗,所以他娘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小男孩把肥肥白白的幼虫从土里揪出来,那虫子顿时一动不动,跟死了一样。

  “哼,别以为这样假死,我就会放过你。”大雷把虫子放进去编好的竹篓子里,咽了咽口水,“鸡婆虫(蛴螬幼期)最坏了,会咬断根茎,回头我让阿娘把你炸了吃,也香喷喷的。”

  油炸虫子,是孩子们最喜欢的零食了。另外一种黑灰色的地老虎也是害虫,大雷捉了十条鸡婆虫和四条地老虎,喊上小伙伴们,约定今晚去他家里吃炸虫子。

  “胖鼠,山鸡,你捉了多少了?”

  头尖尖的,却长着圆下巴的胖鼠回答道:“我捉了九条鸡婆虫呢,等会儿,这儿还有虫。”

  而嘴巴小小的山鸡打开篓子,数了数,“一,二,三......我这儿有十五条虫。”

  “那也很多了,幸好我们把它们揪出来呢。”大雷自认为帮了大王的忙,内心很有满足感,“若是大王下次来了,我们一定要请大王吃炸虫子!”

  胖鼠和山鸡都颇为赞同地点点头,这个油炸昆虫的法子,还是大王教给他们的呢。

  虫子洗干净用盐水泡一泡,粘点面粉就能下锅炸。不用放太多的调味,酥脆金黄的虫子吃起来是鸡肉味的!外脆内软,甘甜无比,还有种近似爆浆的快乐!

  连干活的爹爹也说这个好吃呢,是下酒的好菜。

  唯一缺点就是,这道菜费油,阿娘轻易不肯做一次。

  这几个捉虫的小男孩只好轮流开火,跑去别人家里家吃。这样算下来,自家阿娘一个月做一回炸虫子,尚且在经济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等到孩子们再次见到大王的时候,是辣椒收获的时节了。他们有些沮丧,昨天他们才吃过一回油炸昆虫,若是留着今日吃该多好啊。

  他们很遗憾没能请大王吃上一回。

  萧靖知道了前因后果,逐个摸了摸孩子们都小脑瓜,“没关系啊,你们捉虫保护了辣椒,该奖。”

  他从马车上取下来一个小袋子,里面放着是他爱吃的零嘴。他从里面抽出来一片橘黄色的果脯,塞到了大雷的嘴里。

  小男孩的眼睛立刻瞪得大大的,这是甜的,应该拿糖渍过。

  杏脯肉的果香味很浓,外面有一层白白的糖霜,吃到嘴里有嚼劲,酸酸甜甜的非常好吃。大雷和他的小伙伴们得了大王赏的果脯,笑着喊着,想要跟别的小孩子炫耀。

  秦王的眼里都是笑意,这真是充满活力的年纪啊。

  萧靖没打算直接贩卖辣椒,而是盘算着把辣椒做成酱,卖到外国去。

  在远交近攻的战略下,秦国消灭韩赵,交好燕齐,稳住魏楚。如今韩国赵国都已经灭亡,燕国是东北地主,齐国是滨海富豪,魏国到处割地,在隔壁日子过得紧巴巴。而楚国是南方大佬,从楚武王在春秋时期敢第一个称王,就知道人家底气有多足。

  萧靖看上了个东北、海边和南方的市场,盘算着卖辣椒酱赚点钱,顺带考察一下别国是什么情况。大秦集团看着风光,都是土地之类的不动产,公司账户里的流动资金也不多啊。

  他挣钱的压力也很大的!

  燕国冬天下雪都半米深,吃点辣椒热乎乎的,能不舒坦吗?齐国人吃个扇贝大鱼的,来点香辣烤鱼换换口味也不错啊。

  楚国地处汉江流域一带,湖南湖北都在那儿呢,这可是后世的吃辣大省!

  添加了辣椒的食物,对于这个年代的人而言,是美味惊人的。从扶苏这小子一吃就停不下来,吃辣吃得长痔疮,就可见一斑。

  “那就做个老干妈风味豆豉吧。”

  萧靖听闻了民间的传闻,是时候要推出正品,打假山寨酱料了。扶苏来做产品代言人就很好,比起一个威名赫赫(幼儿级)的秦王,一个接地气的继承人也不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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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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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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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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