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皇帝养生系统(慢穿)>第 429 章 高湛不荒唐(126)
  “喂,独孤罗,该你出去了。”

  “欸,好,好。”

  一个面容俊秀的男人朝牢头讨好地笑着,他的腰弯得很低,谄媚的样子让牢头十分满意。兰陵王是陛下跟前的红人,他说要把独孤罗带走,连圣旨都不用。

  直接过来领人就行。

  独孤罗一路低头地走着,偶尔偷偷抬头看着外面的太阳,他是自由了吗?他以后要去哪里?兰陵王为什么要把他带走?

  年轻人的眼神有一瞬间茫然,自他有记忆开始,他便是在牢房长大。他小时候跟着母亲如罗氏,混在妇人的牢里,这些女人并非罪犯,而是犯官的家眷,被高欢下令关押起来。

  北魏分裂成东魏和西魏,东魏俨然成为高氏父子的一言堂。而不服从的,企图逃亡西魏的官员,他们的家人全被控制住。

  其中包括宇文护的老母和姑姑,还有独孤信的妻儿。裴讷之兄弟五人,因为逃往西边的二弟(哥)裴诹之,皆被下牢受刑。

  这个世界说大很大,说小也很小。

  武将独孤信丢下夫人和长子,往西追上逃跑的大部队,后来在西魏、北周混得风生水起。老裴的兄弟裴诹之在逃出去后,曾给独孤信当属官,号称“洛阳遗彦”。

  独孤信跑得够快,他倒好,后来再娶郭氏和崔氏,给他生了六个儿子和七个女儿。独孤家族最得意的时候,独孤信六子皆有爵位,人均豪门贵公子,在长安惹得许多人羡慕。

  其中不包括长子独孤罗。

  独孤一家享福的时候没有他。

  他和母亲仿佛被父亲刻意遗忘了。

  二十多年前,幼小的独孤罗尚在襁褓之中,要吃奶,便随母亲如罗氏一同被关押。东魏灭了,北齐建立起来,他不再是小孩,母子分离,他被分去男人的牢房。

  像他这种本身没有犯罪的犯人,是干脏活累活的最佳人选。他不用给工钱,管饭就行,他给圣应台搬过砖,在牢里倒过夜香。

  他的手冻裂了,磨出来厚厚的茧子,见着牢头都会笑得很卑微。他抢来好多活干,是一个很听话的人。母亲如罗氏临死前,独孤罗用微薄的积蓄贿赂牢头,才换得给母亲送终的机会。如罗氏看着长大的儿子,仿佛透过他看另外一个人。

  年轻时候的独孤信,那是何等的肆意和骄傲。他长得俊美,又爱打扮自己,能拉弓能射箭的,迷倒无数少女。

  如罗氏是其中的一个,她嫁给自己喜欢的郎君,希望能给他诞下子嗣,白头偕老。世事无常,他一走便是好多年……她听闻他在北周当上很大的官,享受泼天的富贵。

  他生了好多个儿子,又重新娶了妻子。

  他忘了她和阿罗。

  “阿罗,你的父亲是独孤郎,你不应该干这些的。”

  “娘,我不干这些,我能干什么?”

  独孤罗低垂着头,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他的手很粗糙,长满了厚厚的茧子。母亲说他的父亲擅长骑射,可是他从小在监狱长大,既不会骑马,也不会射箭。

  他不会写字,连图谋当个小吏的机会都没有。

  他有点力气,能够搬砖服役,获得餐食,来填饱肚子。

  也仅能够搬砖了。

  兰陵王说要带他出去,独孤罗当场跪下,砰砰砰地给贵人磕头。王爷的脸生得很好看,穿着玄色的袍子,连腰带都是镶金的,不见俗气,反而像神祗一般美丽。

  这是天生的清贵公子。

  独孤罗意识到,他若是能抓紧兰陵王,说不定能有发达的机会!

  王爷翻身上马,马儿踢踏踢踏地走着,他一路跟在后面快跑,直到跑到城郊的大营。王爷让人丢给他一匹马,命令他两个时辰之内学会骑马。

  大抵是因为有名将独孤信的遗传,独孤罗学骑马又快又好。他混在军队当中,遥遥离开晋阳,被带出去了。

  高延宗不理解哥哥为什么带着这个累赘,趁安营扎寨的时候,问道:“四哥,你怎么带上一个废人?”

  他撇了撇嘴巴,那个独孤罗不能打不能砍,没学过武艺,像是蚂蚁一样弱。

  “因为他是独孤信的长子。”阿瓘抬起头来,“九叔说了,他有用。普六茹会与突厥人汇合,等他们汇合,你帮我一个忙。”

  “四哥你说。”

  “你带兵突袭,帮我把普六茹坚掠来,只要他一个,别人不要。”

  高延宗:???

  四哥喊他,居然是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呸,偷鸡摸狗都算不上,这是偷人回来。

  “普六茹坚是你的什么人?”

  “儿时的好友。”

  “哦,我懂了,你们这叫旧情复燃。”

  兰陵王扯了扯嘴角,差点想要打死这个臭弟弟。

  虽然长寿无法理解长恭的想法,但是长寿听命于主帅,他瞅了个月黑风高的好日子,闻着突厥人的臊味儿砍过去,途中放火,砍得敌军那叫一个鸡飞狗跳。

  “来人,来人——”

  “敌袭,有敌袭——”

  “救火,救火——”

  高延宗喘着粗气,带着百保鲜卑来去如风,他哥要的人,被他顺利偷回来了。他将小白脸绑在马背上,捆着人家的双手,拿一大团干草堵住嘴巴。

  杨坚恨得双眼通红,这个不要脸的齐人,竟然伸手摸他的脸。

  士可杀不可辱!

  “你长得很普通。”高延宗瞅着,认为这个普六茹坚不如他帅,“要不是我四哥要护你,我早砍死你了。”

  “唔唔唔……”我要杀了你,杀了你!

  杨坚发狠,一旦有机会,自己定要斩杀这个欺辱他的人。他跟随父亲杨忠征战,没想到齐人如此无耻,扛着他就跑。

  他的裤子半拉着,十分狼狈。他没来得及召唤部下,突然间被人捉来了。m.χIùmЬ.CǒM

  “哈哈哈哈,那罗延,你裤子都快掉了,你出来拉屎的吧……”

  身后有人不厚道地笑着,能喊出他小名的,还能是谁?

  杨坚猛地一回头,看到一位戴着恶鬼面具的将军。面具上画着红红的眼睛和尖利的獠牙,模样十分可怖,但是他知道自己认识覆盖下的那张脸。

  “阿瓘?”

  “那罗延,是我。”

  阿瓘摘下面具,仿佛没记起两军战事和紧张的局势。他亲自解下捆着杨坚的麻绳,拿走他嘴里的干草,要引他入帐吃饭喝酒。

  “来,好多年没见到你了,不知道你近日过得可好?”

  “好。”

  杨坚打量着四周的景物,心中闪过万千思绪。他在记忆,记路,记这里的地标。

  好以后带兵打回来。

  阿瓘一挥手,有一个年轻人捧着酒坛子上来,要给两人斟酒。第一杯酒给王爷,第二杯酒给掠来的客人。

  兰陵王喝完杯中的酒,脸颊微微泛红,他絮絮叨叨地说家常:“……听闻你已经成亲,娶了独孤氏的女儿,你有孩子没有?世人皆言独孤将军十分俊美,他家女儿是不是很美的?”

  杨坚挑人人皆知的说:“我有一个儿子,出门前,内子又怀上,不知是男是女。”他的家庭构成不算秘密,长安的贵族都知道。

  倒酒的人顿了顿,杨坚没留意到。

  “哟,是大好事啊!”阿瓘让人再给小伙伴倒酒,“我还没儿女,你倒是有,罚你一杯!你成亲的时候,我没来得及给你送礼,如今我给你送一份大礼,你家夫人肯定欢喜的。”

  杨坚的眉头挑了挑,他不信这军中能拿出来什么好东西。他一直防备着,怕是鸿门宴。

  儿时的情谊在家国利益面前,变得微不足道。

  “来人啊——”

  阿瓘拍了拍手,吓得杨坚差点把手里的酒杯丢出去。倒酒的侍者突然站起来,就在杨坚要动手的时候,阿瓘指着这个人,笑道:“那罗延,你瞧瞧他,可像谁?”

  杨坚绷紧神经,死死盯着人,只觉得面容熟悉。但他很确定,他没见过这个倒酒的人。

  “像谁?”

  “你这个没良心的,像你的老丈人啊!”

  阿瓘大步走下来,扯着独孤罗的头发,让对方的脸直冲着杨坚。杨坚睁大眼睛,他总算明白这股熟悉感从哪里来的。

  独孤罗确实长得像独孤信。

  只是谄媚的表情,失了独孤的风骨,凭白惹人厌烦。

  “那罗延,我把他送给你,你家夫人肯定会高兴的。”

  “好。”

  杨坚抿着薄唇,既然是故人之子,他会带回去北周。伽罗是最重感情的人,她知道自己有大哥在东边,肯定要把人接回来的。

  只是他想不明白,阿瓘派人捉他过来,就是为了给他送人?

  他没那么天真。

  阿瓘装作看不出杨坚的防备,他笑得很开心,好多年不见,嘴里有说不完的话儿。他让独孤罗退下去,亲自执壶,要给朋友倒酒。

  他喝了好多酒,脸色灿烂得好像天边的红霞,比长安城的美人都要漂亮。见他如此快乐,杨坚就算是铁石心肠,难免态度软和下来。

  他变了许多,倒是阿瓘数年未变。他记起当年刻苦练武的男孩,嘴里嚷嚷着要做大将军。

  “那罗延,他们会害死你的。”

  “他们是谁?”

  “宇文。”

  “宇文为何要害我?”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你岳父如此,你父亲也会如此,你将来更会如此。但凡你有点脑子,便应该劝父亲称病,莫要再上战场了。要不是我九叔写信骂过去,你以为宇文护给让你父子带兵上阵?”

  “不许人间见白头啊……”

  杨坚把这句话在嘴边过了好几遍,心底越发冰凉。

  他想起自尽的独孤信,想起被流放的大舅子小舅子。他想起妻子伽罗,还有杨家在朝堂上面对的排斥和敌意。

  阿瓘说得不无道理,如果不是战事爆发,父亲杨忠不会带兵出来,他不会被宇文护提拔起来。

  阿瓘把酒杯放在案上,很认真地说:“那罗延,你为姓宇文的卖命,人间不值得啊。”

  杨坚反问道:“阿瓘,你又值得吗?”

  “我?我为什么不值得?”阿瓘晃了晃脑袋,似乎因为喝太多,脑子懵懵的,“我姓高,我祖父是神武皇帝,我父亲是文襄皇帝,我替家族和国家效命,那是我应该的。说句难听的,九叔没儿子,说不定以后皇位给我坐。”

  “宇文氏又不把皇位让给你,你非亲非故的,图什么啊?”

  “……”

  兄弟,你这话扎心了。

  杨坚的脸色一下子沉下来,不再说话。阿瓘说出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可见是醉得狠了。

  酒后吐真言。

  他环顾四周,大约没有人偷听,不然阿瓘要被害惨。

  偏偏这人不自知,醉得脑袋一磕一磕的,继续发表自己的高见:“姓宇文的会利用人,那罗延且瞧着吧,你夫人怀着孩子,若生下来是个女儿,宇文邕必定会拉拢你,说不定许诺让你女儿作太子妃。”

  “这难道不好吗?”

  “要是这门亲事好,我九叔把永昌嫁过去,哪里轮得到你?”

  “也对。”

  “那罗延,宇文要用你的时候,你便是爹。他们不用你的时候,你就是这个——”

  阿瓘揽着杨坚的肩膀,笑嘻嘻地吐出两个字,说完便醉倒了。

  “孙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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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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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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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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