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今年是陛下头一年登基,皇后贾氏也是第一年举办祀先蚕,仪式就尤为重要了。虽说先帝刚走了不到一年,但有机会去参加仪式的夫人和小姐都仔细扮一番。
更有甚者,在眼角轻轻扫上两抹胭脂,犹如春日桃花一般绚烂。
“这就对了,我家金鹿多美啊!”
杨氏发自内心地夸赞着,女儿金鹿像她爹,天生就是一副好相貌。姑娘的眉眼清澈又天真,脸颊白皙透亮,双唇不点而红,若是再成长几年,估计能成为洛阳城鼎鼎有名的大美人。
真是当王孙妃子都做!
杨氏心中骄傲,女儿生美,见着太子就更有胜算。金鹿只当去拜见皇后娘娘,不知其故,心里也有点紧张。
皇后娘娘那是什么人啊?
是全天下女人的偶像,那就是神仙似的人物。
金鹿知道,父亲为了争取让她和她娘去参加祀先蚕,给管事的官员送礼。她捻着指尖的一抹胭脂,小心翼翼地道:“娘,我的嘴唇要涂点胭脂吗?”
涂口红好像太浓艳,不涂又好像太素了。
她不敢擅作主张,抬头询问母亲的意见。
“浅浅的涂一层,有点色儿就行,显得气色好又自然。”杨氏说,“听闻娘娘性子不喜奢华,扮得清爽说不定更符合娘娘的心意。”
“嗯。”
小姑娘点点头,听娘的准没有错。
潘家的全家人都在三更天就爬起来了,匆匆吃过几口蒸饼,喝了两口水润润嗓子就算了。就怕人吃太撑太饱,中途在宫里想要拉屎拉尿的。
这多不雅啊。
潘岳作为特邀嘉宾是去给皇后作赋的,而杨氏则带着金鹿,准备跟在贵妇们和宗室小姐的队伍当中,争取有机会拜见皇后娘娘。
杨氏扮得普通,但金鹿的一身行头可谓相当出彩。
少女穿着一身保暖又不失轻盈的春装,青绿色的绸缎裙面看起来十分大方,有种近似兰竹的风雅之气。也多亏姑娘肤白高挑,换做是一个矮墩墩的姑娘,说不定看起来像藤上的菜瓜。
这种颜色太挑人了。
穿在金鹿身的效果却很好。
少女的乌发浓密,摸了淡香的茉莉头油,梳成精致的灵蛇鬓。灵蛇鬓据说是文昭甄皇后所发明的,盘旋的发髻上插着两把小银梳,面还雕刻呦呦鹿鸣的花纹,也算是暗合姑娘的姓名。
潘岳没什么钱,要是他有钱,想给自家姑娘做一金鹿发梳。
“银子的鹿也很不错啦。”少女安慰父亲,“等以后我有钱了,不就可以用上金子做的小发梳吗?”
潘岳瞧着女儿的俊俏模样,心想说不定真有可能。
司马家就挺有钱的。
虽说金鹿没能用上金子发梳,但她手里捧着一个小巧的手炉,这个倒是鎏金的。都说春寒陡峭,一推开门,屋檐下都有一阵阵凉风迎着面吹来。
姑娘握紧手里的小炉子,感受到一阵阵热量从小金炉散发出来。她不舍这点温暖,想要带着手炉宫。
魏晋的衣袖宽大,她和娘亲走在人群当中,有点小动作也不算显眼。本来杨氏不乐意女儿带着手炉出来的,人人都忍冷,就你忍不?
别到时候给娘娘留下不好的印象。
只是金鹿小声地据理力争:“娘,这是贾谧送我的,才那么小一个,别人看不到的。”
杨氏愣了一下,道:“啊,你说谁送的?”
“贾谧呀。”
“哦,那你就带着吧。”
杨氏顿时就不反对,既然是太子送的,那就一并带吧。她前后不一样的态度让金鹿生疑,姑娘就纳闷了,怎么本来娘亲说不许她带的,一提到贾谧,娘亲就随她呢?
她点点头,感觉自己的好朋友身上有许多秘密。
竟然连爹妈都看在他的份上,对她放宽要求!
等一家子都准备妥当,天空已经蒙蒙亮了。潘岳骑着马,中年男人的面容清俊,走在路是很有魅力的。一路的身旁跟着一辆骡车,里面坐着的是妻子杨氏和女儿金鹿。
往日这么早,路上的行人并不多。但今日却不一样,端的是车水马龙,潘岳在外面就遇到不少同僚。
“安仁,你也领着夫人和千金去祀先蚕啊?”
“可不,孩子都大了,想让闺女见识一下。”
“是啊,我家的也这样,总闹着要去见她姨姨。”
“哈哈,劳烦德真的夫人多照顾一下我家的,回头请你喝酒去。”
潘岳遇到韩寿,脸上都是笑容,说尽好话,拜托人家多看顾几分。往日跟韩寿有几分交情,说两句好话又不要钱,人家肯帮忙最好。
韩夫人是皇后的亲姐姐,能得她出手相助,杨氏娘俩在宫中行走应该出不了岔子。
贾南风打起车帘,看到别人家的中年帅哥求她办事,心里挺得意的。
咋啦,她就爱看脸!
出轨是没有出轨,但她喜欢看美男,看两下又不算什么。车里的两位姑娘看她开心,问道:“娘,刚才跟爹说话的是谁啊?跟我家有什么关系?”
“就是当年被人丢了一车水果的潘岳,长得确实挺俊的。”贾南风看着自己的两个女儿,“潘家姑娘第一次进宫,你们就帮一,别让她出丑就行。”
贾南风的大女儿火坑已经嫁给司马遹当王妃,二女儿火盆也赶在先帝去世前成亲嫁人。三女儿火苗和四女儿火星都是单身,贾南风本来想要其中一个许配给太子的。
但是她家姑娘反而死都不愿意。
“娘,我不想嫁给表哥,表哥一见面就跟我说文章,我一句都听不懂。”
“对啊,娘,表哥还督促我读书,这可太难了。”
两位韩家姑娘都愁着一张苦瓜脸,要是要她们天天见着太子表哥,日日被人督促着读书,那简直是灾难一般的日子!
要不要活了?
不活了,不活了。
贾南风气要死,什么表哥表妹,是最容易成全好事的。皇后性格随和,不时召见外甥女们进宫玩耍,无奈她家的闺女不争气,见着太子表哥跟见着猫一样,怕被人问她们的书。
韩寿劝道:“南风莫怪孩子,你人丑不爱读书,我也没嫌弃过你。”
“说谁丑呢!”贾南风瞬间就炸毛了,“你好看你会读书,你行你啊!”
“……”
拌过嘴,气了一晚,韩寿安慰一番,贾南风也看开了。她人丑不爱读书,也照样过顺心顺遂,她的女儿们不丑,只是不爱读书,不算什么大缺点。
韩家的姑娘们有一位皇后小姨,总能找到一户好人家的。
潘家的骡车跟在韩家的马车后面,都在皇宫门口停下来了。韩家的两位小姐好奇地往后看,看到金鹿扶着杨氏,就要前搭话。
“啊,潘姑娘长得真高啊。”
“她长得有一点点好看。”
三姑娘火苗和四姑娘火星看到有同龄人,脸上都笑了,神情有几分热络。她们都是爱玩的小姑娘,见金鹿生好看,就觉有眼缘,想跟她一起玩耍。
“两位韩姐姐好。”金鹿大方地行了一个平礼,“我第一次进宫,麻烦姐姐们多带带我。”
“不麻烦不麻烦。”
三姑娘火苗要来领着她,笑着道:“我们姨姨的性格最宽容,唔,宫里的点心最好吃。这次祀先蚕,夫人们排在前头,我们没出嫁的都是排在后头。站在后面也有好处,累了偷偷可以动动腿,没人看见的。”
金鹿顿时就乐了,“这敢情好。”
没开始祭祀,韩家小姐们就想好了怎么偷懒。
杨氏担心金鹿跟她分开站,会害怕。她回头看见女儿跟韩家的两位小姐有说有笑的,心里安定许多。
果然还是老爷聪明,请求韩家照顾一二。
众人到了举行祀先蚕的广场上,空旷得很,最中间摆着一座高一丈,宽二丈的大坛子,里面养着的正是春蚕。因为预计蚕会在这一日孵化,有六位王妃担任蚕母,蚕的幼虫奉给皇后。皇后坐着六匹黑马拉的车,身上穿着青色的衣裳,头上带着十二支步摇,徐徐而来。
“看着真气派啊!”
金鹿远远看着,只觉气势宏大,具体前面是什么情景,她也看不见,人太多了。有负责的官员喊跪,她便跪下,喊行礼,她便行礼,喊起来,大家才缓缓从地上起来。
前后跪了起码有大半个时辰。
真是太累人了。
金鹿捂着自己的小手炉,多亏有这个,她才能勉强不出丑。地上是很凉的,她一路咬牙坚持下来,起身的时候倒吸一口凉气,腿都要麻了。
韩家姑娘好心地一左一右扶着她,四姑娘火星小声地说:“哎呀,金鹿你都没有准备吗?”
“准备什么?”金鹿一脸懵逼。
“绑在膝盖的软垫啊。”三姑娘火苗说,“这种仪式,我娘都给我们准备了,说跪的时候轻松一点。”
“……”
金鹿:看出来,你们姐俩胆子真大。
不但在祭祀定主意开小差,偷懒。
不过人家是皇后的外甥女,干这事肯定不是头一回,一看就知道是熟门熟路。天家最是大方,祭祀完管一顿饭,不仅有肉吃,按照品级的大小赏赐纱绢。
连金鹿也有一份!
娘娘人忙事多,没有一一召见,有太监给她派发赏赐,让她在殿外磕头就行。金鹿的神色十分认真,磕完头就该吃饭了,她和韩家姑娘们坐靠近,每人的小饭桌不仅有水果,有各式各样的肉菜和点心。
金鹿心想,宫里的饭真香,用料丰富极了。
韩家姑娘不拘束,该吃吃该喝喝,连带金鹿也放松几分。
祭祀用的肉有猪、牛、羊三牲,这是金鹿第一次吃到牛肉。牛肉烤得软嫩,用了大蒜和胡椒调味,入口特别软嫩,有一股浓郁的奶香味。羊肉和猪肉烤得也很香,但是牛肉最金贵最罕见。
巴掌大的牛肉,姑娘足足啃了两块,吃满嘴流油。
主食用馒头和麦饭,她爱吃软绵的馒头,连吃了两个,嚼到嘴里透点粮食的香甜味。菜蔬有豆芽和小青菜,金鹿吃了两筷子就放下,菜大概出锅久,有点凉了。
一人一盅的炖汤倒是很热乎,是放了许多姜片和红枣的肉汤,喝到胃里很舒服。
点心是炖梨和烤橙子,大概是怕春天光吃水果太凉,都做成热的,会更好入口。梨炖又软又糯,橘子被烤过,香气就更浓郁了。
橘子的外皮被烤得焦黄,香气馥郁,金鹿捧着发呆,一时间不知道怎么下口。
经过烹调的橘子,到底是连皮吃是剥皮吃呢?
她也怕出丑啊。
正想着,她不小心手滑,橘子咕噜咕噜地滚到地上。正巧有人走过来,橘子就落到了的脚下。对方一愣,捡起这个烤橘子,拿帕子它擦干净。
正想着问是谁的橘子,谁知抬头一看
竟然是他她!
“是你的橘子吗?”
“不不不,是你的橘子。”
大葱的眼神里饶有兴味,同行数月,竟然不知金炉是女郎。看到姑娘身边的小金炉,正是他送给她的那一个,有她害羞拿手捂脸,那双手真是又小又白。xǐυmь.℃òm
确认过眼神,是同一个人无疑。
金鹿一惊,尤其是旁边的韩家姑娘们都喊“表哥”,她才反应过来朋友的真实身份。她太慌张了,没眼看,连橘子都不敢收。
我居然和太子做朋友!
太子橘子递给我!
我不敢拿,太子直接皮剥了,再塞过来给我!
我,我,我……
我完了。
作者有话要说:祀先蚕情节有参考晋书。今天又跑了一个面试,一天下来走了四公里,腿都要废了。
啊,找实习好难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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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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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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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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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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