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皇帝养生系统(慢穿)>第 271 章 司马衷不傻(83)
  “我杀了啊?”

  “杀吧。”

  “我真的杀了啊?”

  “快杀快杀。”

  晋武帝被这小子问得不耐烦,就杀一头猪而已,磨磨唧唧的。

  有什么好磨叽的?

  杀了便是。

  得到了父亲的同意,司马遹磨刀霍霍,终于深呼吸一口气,一刀子捅向猪脖子。轻不可闻的一声脆响,动物的动脉破裂,鲜红的猪血喷得男孩一头一脸,顺着他白净的下巴滴下来,怪瘆人的。

  “哄哄”

  受到攻击的大母猪疯狂地挣扎着,嚎叫声凄厉无比,幸好被几个身强力壮的侍卫按着,无法挣脱出来。

  不到一刻钟,失血过多的母猪停止挣扎,肥厚的猪蹄再踢不动了。

  连养猪场老板都觉得,这小子胆子真大啊!

  那么小的孩子面对着比自己还大的肥猪,居然一点儿都不害怕!

  大葱看着落在地上的猪血,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小叔叔,怕吗?”

  “不怕,杀头猪而已,不算什么。”司马遹擦掉脸上的汗和血,“父亲威武,我不及半。”

  这话说得好听。

  晋武帝赞同得连连点头。

  能当皇帝的都不是傻白甜,连人都杀过不少,何况是一头猪?这小儿子有胆气,有魄力,杀猪的时候见着血,眼都不眨。

  像他。

  三岁半的大葱也没有多太害怕,因为肥肥的母猪很快就被人用开水烫过,刮下一大层猪毛,割成一块块猪肉。小孩知道什么是猪肉,猪肉能做很多好吃的肉菜。

  他今天早上吃的月牙馄饨,便是有猪肉作馅的!

  这样一想,眼前的猪肉顿时变得亲切多了。红白相间的猪肉还带着热乎气,切过猪肉的剔骨刀都沾了一层白花花的肥油,看起来分外妖娆。

  为了感谢大母猪牺牲自我,填饱众人的光荣行为,皇孙绕着案板上的猪肉走了一圈,决定为它赋诗一首。

  古有曹植七步成诗,今有大葱三岁能吟。

  小孩牵着晋武帝的手,兴致勃勃地说:“祖父祖父,我要作诗!”

  晋武帝摸了摸孩子的小脑瓜,哭笑不得:“大聪还小,知道什么是诗吗?”

  “我知道,父亲教给我一首咏鹅,我都会背了。”

  大葱举着小手,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今日看杀猪有感,他决定即兴创作一首咏猪。

  晋武帝一听,孙子说是太子教的,他顿时就乐了。太子本身都不聪明,还能写出来什么好诗?

  恐怕是胡诌几句,哄着孩子玩的。

  但他没有打击孙子的积极性,反而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道:“大葱会作诗,真厉害啊!且说出来,让大家都好生欣赏。”

  大葱骄傲地挺起小胸膛,备受鼓舞!

  小孩回忆起小叔叔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那一幕,轻声道:“猪猪猪,圆颈刀下嚎。”

  晋武帝:嗯,语言直白,还挺写实的。

  皇帝大感好奇:“大聪,下一句呢?”

  大葱指着地上的泥,暗红色的猪血都渗透下去,“这是黑毛混血泥。”

  晋武帝:这一句略感血腥,但色彩浓艳丰富。

  还有最后一句呢!

  大葱盯上圆润的猪蹄,猪蹄要用木炭烧去硬毛,不然吃着扎嘴。小孩诗兴大发,道:“这是灰蹄火上燎。”

  再理顺一遍思路,大葱脱口而出。

  “猪猪猪,圆颈刀下嚎。黑毛混血泥,灰蹄火上燎。”

  晋武帝:“……”

  不得不说,他大孙子作诗,还挺押韵的!

  真棒!

  小孩描写杀猪的场景,非常生动形象……只是这主题,有那么一点点不雅。

  古往今来,文人都爱写花儿草儿,景致高雅又美丽,巴不得写得跟仙境一样,不食人间烟火,不沾世俗尘埃。

  谁会写杀猪啊?

  恐怕在这个流派上,大葱还真是第一人。

  司马遹热衷于当捧场王,很快就反应过来,高声道:“大侄子写的诗,真好!”

  “是啊,小公子天赋异禀,文思泉涌。”

  “是极,写得当真活灵活现。”

  有了司马遹的定下来的调调,跟来大臣都互相附和着,虽然诗的意境不美还血腥,但是小皇孙的年纪才多大?

  人家才三岁,都会作诗了。略有些不足和稚嫩,大家都表示理解。

  “嘻嘻……”

  大葱抿嘴一笑,这不算什么,全赖父王教得好。果然学习使人进步,他在进步当中呢!ωωω.χΙυΜЬ.Cǒm

  大葱就更加坚定了要学习的决心。

  众人刚看完杀猪,就有穿着便装的侍卫把猪肉抬上马车,陛下的旨意是把猪肉给有功之臣,那么一大头猪,恐怕能分七八户勋贵人家。能得到今日份猪肉的,脸上都充满了荣光。

  司马遹和大葱虽然寸功未立,但晋武帝给孙子和儿子各一份,见者有份嘛。

  大葱分了一整个大猪头,旁人都不爱这个头,觉得形容丑陋。但小孩不怕,小胖手指着这个头,就说:“要!祖父,我要这个!”

  司马遹怕侄儿吃亏了,回头又要哭,好心建议道:“大侄子,猪头都是骨头,骨头硬得很,这里的肉不多,没什么吃头。”

  还不如条大猪腿,用盐腌上了,能吃很多天。

  并不算太富裕的司马遹,一出手就在猪后腿上扎了一个洞,用草绳系着,算是他标记的私人物品。他人小力气不大,但是看到一大份肉,足够他和娘亲吃好久了。

  眼下天气凉,肉食不容易坏。

  加了肉的月牙馄饨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等天落雪了,包好的月牙馄饨在雪地里冻上,能吃一个冬天都不坏的。

  司马遹有给侄儿介绍他的持家之道,谁知这小屁孩并不领情。大葱扯了扯小扇子似的两只猪耳朵,道:“这个可以做盐焗猪耳朵。”

  司马遹:哦。

  盐焗是啥,穷逼没吃过。

  大葱摸着肥肥的猪脸颊,道:“它脸大,可以做爆炒猪脸肉。”

  司马遹:嗯?

  爆炒是啥,穷逼不懂。

  大葱见小叔叔没什么反应,把猪舌头也拉出来了,兴奋地说:“哇,它舌头那么长,可以切一盘卤水猪舌头!”

  司马遹:唉……

  卤水是啥,穷逼想象不出。

  不得不说,大葱跟着萧靖,在耳濡目染之下,在吃饭上比别人懂得更多,起码领先了差不多一千多年。

  除了猪脸和猪舌头,大葱摸着圆圆的猪脑袋,嘀咕着:“它头那么大,里面的脑花肯定很多,我要吃脑花,我要变聪明!”

  都说吃脑补脑,小皇孙小小年纪,已经有这种认知。

  吃猪脑补脑聪明学习好,这个逻辑没毛病。

  他热情地邀请司马遹:“小叔叔,你要来补脑吗?吃了猪脑能变聪明的!”

  司马遹摇了摇头。

  蠢货才需要补脑,他又不蠢。

  唉,侄儿就喜欢吃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比他还重口味。杀猪的少年本来觉得自己已经够变态的,没想到大侄子居然比他还变态。

  这人居然吃脑花?!

  果真是人不可貌相。

  大葱很重视这一颗猪头,让侍卫哥哥帮他放在车上,道:“大哥,你别把我的头弄丢了……”

  侍卫:???

  你的头不是在你脖子上吗?

  谁敢摘小皇孙的脑袋啊,他不要命了是吧?

  大葱美滋滋地看着车上的猪头,挥了挥手表示告别。他小跑着跟在晋武帝身边,喊道:“祖父,祖父,我们去看大鹅,乡下有大鹅吗?”

  小孩还记得学的咏鹅,很想要看看实物。

  “有,我们去寻一下,看哪一户人家养大鹅。”晋武帝昨日就吩咐下去了,必定要满足孙砸看大鹅的愿望。

  说来也巧,村里还真的有人养了鹅。

  繁衍下来的品种是雁鹅,并非白羽的家鹅。

  每年入秋的时候,都有大雁从北边飞到南方,掉队的大雁偶然落在了此地,就再舍不得飞走。因为这里有一户人家,养着一只美艳丰满的女鹅,勾得它魂牵梦吟。

  做雁图啥啊?

  不就图个快活嘛!

  女鹅的胸脯是毛茸茸,戏水的时候打湿了白花花的一大片,让黑扑扑的大雁自惭形秽。大雁瞧得眼都直了,这里的女朋友肤白貌美,它不走了。

  大雁和家鹅生下来的雁鹅,羽毛是灰黑色的,个头生得极大,还留有一丝大雁的野性。

  养鹅人一个没看好,鹅子们就扑腾着翅膀想要上天,想和太阳肩并肩。

  既然一群有钱人说要看鹅,得了好处费的养鹅人即使不放心,但还是打开笼子,把鹅群都赶出来。养鹅人的嘴里喊着口号:“都出去,都出去,鹅子要吃饭啦!”

  以最雄壮的大公鹅为首,一只只大鹅摇头摆尾,列队走出去村里。大鹅伸长了脖子,身高和大葱一般大,行走起来气势逼人。

  “鹅鹅鹅”

  “鹅鹅鹅”

  “鹅鹅鹅”

  大葱睁大了眼睛,原来这个是鹅啊,怎么都是黑毛的,跟诗里的白毛鹅一点儿也不一样。而且诗里说“红掌拨清波”,鹅掌该是红色的。

  今日见的鹅,鹅掌却是橘黄色的。

  小孩不是色盲,一眼就看出来了。

  他委屈巴巴地跟晋武帝说:“祖父,我父亲骗人”

  “太子,不,你爹怎么骗你了?”晋武帝觉得这儿正常,太子本来就不着调的。

  “我父亲说鹅是白毛红掌的,怎么今日见的鹅不长这样?”

  “哦,是这个啊……你爹没有骗你,确实有白羽的鹅,但今日见的是另外一个品种,不是白羽鹅。”

  “祖父,鹅是吃什么长大的啊?”

  晋武帝:???

  鹅吃什么,他还真的不知道。这个问题恰好处在他的知识盲区,他没想出来答案。

  就在皇帝沉思的时候,只听得司马遹大喊出声:“父亲,快把我侄儿抱起来!这鹅要来咬他!”

  为首的大鹅有半个人高,这只扁毛畜生看准了大葱衣裳上的红鲤鱼,一张嘴就要啄上去。怪绣娘们的手艺太好了,绣得几尾鱼儿跟真的一样。

  雁鹅可是会吃鱼的!

  大鹅的嘴比人嘴还大,掐着一点肉死命地往下拧,小皇孙来不及爬到皇帝的肩膀上,被大鹅咬着屁股就不松口。

  疼得小孩顿时就大哭起来。

  “哇哇哇哇哇,好疼好疼”

  “救命救命”

  “小叔叔救我,救我”

  作者有话要说:农村大鹅真的超凶的,会追着撵那种。我早上吃了拉面,现在想吃土豆炖大鹅!感谢在2020072012:46:402020072213:10:3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淡然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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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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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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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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