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皇帝养生系统(慢穿)>第 209 章 司马衷不傻(21)
  七月,洛阳

  城外有一队人马呼啸着打马而过,扬起一片尘土,近百人从北面而来,后头还缀着好几辆马车,看得守城门的小兵们都立刻打起精神。

  看这样子,不是来犯的贼人,而是城里的大官或者贵族。这么多人围着,看着真气派啊。

  小兵舔着脸上前,还讨好地笑着,这些大官不是他能轻易得罪的:“喏,都停下,文书呢?敢问是哪位大人府上的?”

  “是鲁郡公从秦州回来了。”

  应答他的是高大英俊的年轻人,他从马背上翻身下来,从身上掏出来文书,证明贾充等人的身份。青年穿着一身墨绿色的袍子,因为一路风尘仆仆的,黑色的靴子和袍角都沾了些薄泥,只有一双眉眼漂亮得不像话。xiumb.com

  换做是别人,穿着一身又绿又土的,可能像是青色的大蛤.蟆,可因为他生得好看,倒像是挺拔的青竹。

  “哟,是鲁郡公啊,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小兵被人推开了,取而代之的是掌管城门的官员,亲亲热热地让队伍进城了,鲁郡公家里出了个金凤凰,洛阳城里谁人不知。

  “鲁郡公为国操劳,这一仗打得不轻松吧,这位大人是……”

  “是不轻松,在下姓韩,乃鲁郡公麾下的散骑常侍。”

  “哈哈,改日请韩大人吃酒啊。”

  “谢过了。”

  青年拱了拱手,又翻身上了马背,骑着回去队伍当中。他见过在队伍中心的中年男人,请示道:“郡公,此行是先回府上还是在城中休整一下?”

  “人马都累了渴了,是该休整一下。”

  贾充穿着一身盔甲,也骑着马,热得头顶的汗都糊到眼睛里了。本来一路上他都穿着薄衣坐在马车上的,但是现在都回到洛阳了,怎么懒也得装装样子。

  等大老板看见他穿戴着一身戎装,才会觉得他敬业啊!

  贾充很满意韩寿的意见,这个小伙子确实挺聪明的,不枉他提拔此人当他身边的副手。

  现在都回来洛阳了,他灰溜溜地往家里钻,像是丧家之犬的,多没面子啊。

  当然是得在洛阳城先逛一圈,耽搁几个时辰,好让消息传到宫中……等陛下知道他回来了,必定会请他入宫叙话,给赏赐,然后他风风光光地领着礼物回府。

  那才叫威风呢!

  韩寿聪明,当即让洛阳本地出去的府兵领路,找个市中心地带的茶水摊子,好让男人们都吃碗水,顺便让“鲁郡公已到洛阳”的消息传出去。

  从洛阳带出去的大军已经城外的军营交接完毕了,剩下的这百来号人,都是鲁郡公府上的自己人。

  贾充虽然没儿子,但也是齐王妃和太子妃的亲爹,贾府一门和皇家联姻,富贵的日子都在后头呢。

  韩寿就打算攀着鲁郡公府,一路往上爬。

  他心想,贾充还有两个女儿还没嫁人呢,若是能和齐王和太子成为连襟,不愁没有好日子过。

  谁说软饭不好吃的?

  软饭明明就很香,吃起来还不会卡嗓子。齐王妃和太子妃生的孩子,绝对是不可能过继给贾家的。

  若是他和某位贾小姐成了好事,生下嗣子……

  那鲁郡公府日后还不是他的?

  贾充打死都没想到,自己身边跟着的秘书兼小跑腿,竟然有着如此远大并不的志向。

  韩寿的相貌生得英俊,在洛阳城里少见有那么漂亮的男儿。他又读过书,练得一身好武艺,能骑马能舞剑的,据说祖宗是汉初的韩王信韩王信不是军事家韩信,是两个不同的人,也算是名门出身。

  可这小子,竟然只想着吃软饭?

  后来发现真相的贾充,暗叹教女无方,家门不幸啊。

  ……

  近百人浩浩荡荡地在路边喝水吃茶,几乎把一整条街都占了大半。

  卖水的小哥还是头一回接到这样的大单,乐得脸都涨红了,烧水的铜壶壶口被白纷纷的水蒸气重开,翻腾的开水“扑哧扑哧”地响着,一刻也没有停下来。

  府兵们都是直接喝凉水就行了,贾充地位不同,当然是要吃茶的。

  韩寿最近很得他的信重,这位小秘书在一旁陪着他吃茶,年轻人会看眼色,知道贾充爱吃放姜的,还在煮茶的时候多洒了一把姜丝。

  茶叶捣碎成粉末,用开水慢慢地煮开,又舀了一勺米浆进去,终于煮成一碗粘稠的茶汤。青褐色的糊糊里加入姜丝和粗盐调味,再撒点葱花在上面。

  吃得贾充直摇头。

  “这街头的茶叶不好,等德真韩寿的字往我家里去,请你吃好茶。”

  “寿可要讨上几碗,还望郡公不要嫌弃。”

  年轻人诙谐地笑着,刚煮好的茶汤带着热气,直往他脸上冲,更熏得他的肤色白里透红。他的仪态极美,把街头的一碗浓茶,吃出了佳肴的感觉。

  有路过的姑娘看他帅气,还冲他笑着。

  韩寿倒是目不斜视,宁愿对着面前的顶头上司。

  他是立志要吃软饭的男人!街头的靓妹算什么?

  年轻人炯炯有神的目光,看得贾充是直发毛。妈的,这小子该不会喜欢男人吧,老子都五十几了,皮黑脸上皱的,也不好看啊。

  唬得贾充的后背一凉,直呼:“德真喝茶,喝茶。”

  “欸,好。”韩寿冲领导帅气一笑。

  更让贾充的心里越发疑惑了。

  从洛阳城里出去了那么久,贾充的消息不通,也想要紧跟潮流啊。不然等会儿见到了陛下,踩了雷,那就不妙了。

  他拿出了一串五铢钱,让卖水的小哥给他讲讲城里近日发生了什么大事。这种街头的小子看着不起眼,但确实消息最灵通的一个。

  连谁家的大老爷偷人媳妇了,他们也会知道的。

  卖水的小哥拿了钱,笑得就更真诚了,“骇,这位老爷您可就问对人了,要说大事,这城里新开的洛神阁,能算得上是一桩。”

  “哦,什么洛神阁?”贾充听着觉得是个店名。

  挺风流的感觉,莫非是那种黄色窝点?

  “据说是公主们开的脂粉铺子,反正进去的男男女女,再出来的时候都说好。”小哥曾路过店铺门口,闻到一股香水味,心中无比向往,“当真是门庭若市,洛神阁专出的香水,装在一个小瓶子里,比熏香还要香太多了。”

  贾充听得不以为然,难道还会比陛下赐给他的奇香更好?

  多亏了那一块香,他的午儿才当上太子妃呢。

  他追问道:“那你接着说,还有呢?”

  卖水小哥又想到了一个趣闻,刻意压低着声音:“还有啊,也是和这个洛神阁有一点儿关系的,就是鲁郡公府的两位千金……”

  “啊?”

  贾充一愣,没想到听八卦都听到自家头上了。

  他的眉头一皱,看看隔壁的韩寿,韩寿正在低着头喝茶,也算是个可靠嘴严的人,应当是不会乱说出去的。

  贾充按耐住火气,问道:“鲁郡公府里怎么啦?”

  “小的也是听来的,说齐王妃在洛神阁,她瞧见一个西域美人跟在贾四小姐的身侧,正要出言奚落,没想到那个美人朝她一笑,说是她的三妹妹。”

  “哈哈哈,大人你说好笑不好笑,齐王妃居然连自家姐妹都认不出来。”

  “……”

  “噗”

  贾充:这话一点儿都不好笑。

  韩寿:没忍住,确实觉得有一点点好笑。

  不过隔壁就坐着人家的老爹,韩寿掐了一把大腿,正襟危坐着,仿佛刚才偷笑的不是他。他忍得倒好,可怜贾充气得脸都红了。

  家里的大姐儿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连南风都认不出来。

  南风也是的,怎么他走了没多久,就变得妖里妖气的呢?

  老父亲很发愁,觉得女儿都长歪了,以前贾南风生得不美,他觉得很担忧。可现在南风变得更美,却在洛阳城里闹出这样的笑话。

  谁家的好儿郎还敢娶她?

  这都不是什么好名声啊。

  刚吃完这碗茶,只听得有人急着从马车下了,看到来人面白无须,贾充心有所感,当即站了起来。

  “哟,可找到郡公了。”宫中出来的太监来相请,“那位要见您呢,大人快快去拜见吧。”

  在街头人头口杂,太监没有多说。

  “可是那位?”贾充用手指往天上一指,得到了对方的点头。

  “真是那位,是好事呢。”太监这才留意到贾充身边还有一个漂亮的年轻人,“这位是……”

  贾充解释道:“是我身边跟着的散骑常侍,德真且先带着人回府里去吧。”

  韩寿点头,虽然他对洛阳不熟,但这事不难。说要回去,鲁郡公府出来的人马都很高兴,出来那么久了,终于可以回家团聚了。

  有人在前头领路,韩寿骑着马,很快就找到了鲁郡公府的府邸。

  他轻轻叩响了侧门,说明自己是郡公身边的心腹小官,领着人回来了。管家核实过身份,当即把他请了进去。

  “可是爹爹回来了!”贾南风一听父亲回来,兴奋得不得了。

  她可想念父亲了,父亲都不在家里,她这样的年轻人找谁啃老啊。三小姐最近沉迷美妆,花钱如流水似的,她刚给自己花了个美美哒妆容,正想着找人炫耀一番。

  爹爹回来得正是时候!

  她赶紧往脚上套上袜子,踢着一双木屐就跑。一路提着裙角跑去前厅,只见到一个男子的身影背对着,穿着蛤.蟆绿的袍子,还戴着帽子,又绿又土的。

  不用猜,那么老气的颜色,一看就是她爹最爱的风格。

  姑娘热情地去扯袍子底下的手,张嘴就喊:“爹,你回来啦”

  韩寿正打量着鲁郡公府前厅的摆设,浮想联翩,一个没留神,就被人扯着手了。他一抬头,只见一个还不到他胸口的姑娘来拉着他。

  栀子花的香水味一低头就能闻得到,他感受到手心里的手柔若无骨,手感非常细腻,不由得多捏了两下。

  “这位小姐,我可没有那么大的闺女啊。”

  他的五官漂亮得惊人,一双眼睛仿佛汪洋一样,会把人吸引进去。边关的太阳并没有把他晒黑,反而让他长得更高更壮了。

  肤白、貌美、大长腿!

  还会武艺,手指有练武的薄茧!

  “我,我……”

  撕逼能手的贾南风头一次说不出话来,这人完完全全就长在她的审美上。他太好看了,比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都要好看。

  跟他比起来,瘦弱的大姐夫和小孩似的太子,压根就不够看啊。

  他叫什么名字来着?他为什么会出现在她家里?他有了对象没有?他会喜欢她吗?

  性情彪悍的三小姐难得腼腆起来,她一抬头就能看到这人的眼神,躲避似的,她又低下头去了。

  妈呀,她感受到爱情要来了!

  光是就这张那么好看的脸,她倒贴他也行啊!

  作者有话要说:南风好美男,我送个大帅比给她!晋书说韩寿“美姿貌,善容止”,那该有多美啊。

  我作业还没写完,今天只有一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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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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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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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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