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嫩的鱼片味道鲜美,烫的鱼片粥就非常美味。或作把大块无刺的鱼肉做成鱼肉松,撒在白粥上也特别好吃啊。
小孩还爱喝鱼汤,尤其是熬得奶白色那种,撒点香菜就香喷喷的。
年年的牙齿没力气,啃不动太硬的猪肉和羊肉,吃得最多的就是鱼了。皇帝让人磨了豆浆,用醋点成豆腐,切成块的嫩豆腐拿来煮鱼汤,柔软有滋味,年年特别爱吃。
小孩握着小勺子,从冒着热气的陶盆里舀起来一块白豆腐,颤抖着举到父亲的面前。他做了个张大嘴的口型,还“啊”了一声。琇書蛧
示意萧靖张嘴。
“啊,父皇,吃啊。”
“咳咳,朕吃了,年年真乖啊。”
萧靖就着儿子的小木勺,把递过来的豆腐一口吃掉,烫得他的上颚估计都掉皮了。
妈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难怪这小子自己不吃,让他先吃。
滚烫的豆腐在他嘴里过了一圈,含了半天,才能咽下去。可是他瞧瞧儿子天真的笑容,应该不是故意整他的吧?
也许吧。
萧靖给儿子舀了一碗鱼汤,又捡了两块嫩嫩的豆腐和鱼肉。鱼肉是鱼腩的部位,挑去大刺之后,就没有鱼骨头了。他让鱼汤先放凉,没有立刻叫儿子吃,他吃着都觉得烫,会灼伤孩子娇嫩的喉咙。
“年年听话,一会儿再吃。”
“好。”
小孩就乖乖地坐在那里,抽了抽鼻子,享受着空气中食物的香气。
在吃鱼上面,年年总是有足够的耐心。等吹凉之后,那么一碗清淡鲜美的汤汁,吃得年年跟小猪一样满足。
看着他吃得喷香,萧靖不由得笑道:“年年那么爱吃鱼,长大后当养鱼的好不好?”
年年毫不犹豫地点点头:“好啊好啊。”
萧靖想到了一个梗,又觉得好笑,一语双关之下,他的儿子也挺有志气的。他这辈子只有一个老婆,早早就把他拴着,是没办法养鱼了。
但是年年不一样,孩子还小,一切皆有可能嘛。
他调侃道:“年年想做塘主,还是海王?”
年年不懂,眼里都是问号:“父皇,什么是塘主,什么是海王?”
“塘主,就是在鱼塘里养鱼的,亩产几百斤吧。”他的话里饱含深意,“至于海王,那就厉害了,用一整片大海来养鱼,里面的鱼多得吃不完!”
小男孩很认真地想了想,得出了一个结论。
他要当海王!鱼越多越好!
他把自己的想法,如实跟父皇说了之后,父皇摸了摸他的脑袋,还夸他有理想。
萧靖抱着儿子,他很佩服孩子的勇气:“年年好样的,比你老子厉害多了,等你当上海王那一天,家祭无忘告乃翁啊。”
“家祭无忘告乃翁,是什么意思?”年年歪着小脑袋,又不懂了。
“就是你拜神的时候,记得告诉你爹,你当了海王的光辉事迹,亩产多少了。就跟朕去祭天的时候,跟高祖皇帝说今年挣了多少钱,是差不多的意思。”
说到钱,年年有点明白了。
他年纪小,也知道钱是一个好东西。钱能买来好吃的糖果,也能买来新奇的小玩具。父亲的一番话,听得小孩的心里顿时生气豪情万丈。
他,刘年年,是从小立志要当海王的男人!
萧靖有心逗着孩子,见小孩一脸激动,哭笑不得。
即使年年给他祭祀,他也不会知道。
那时候,他早就离开这个世界了。
……
孩童时期的一句玩笑话,没想到年年记住了。
他登基之后,每顿饭都要有鱼吃,他在长安城郊区有几十亩鱼塘,自己又是会养鱼的,因此对鱼肉的品质就更讲究了。
要鲜,要嫩,最好要刺少。
黄河的大鱼就很不错,长江的也还行,东海的海鱼他没吃过,一直很想要试试。
年年很喜欢如意皇叔送过来的熏鱼,因为这种产自匈奴地区的冷水鱼非常好吃,肉质紧实,刺还很少。
一条超过一米长的巨型哲罗鲑,必须花费二十斤食盐和大量花椒去腌渍,最后还用柏树枝去熏。
这样熏出来的鱼肉,会是好看的酱红色,熏透的鱼肉油亮油亮的,闻起来还有植物的天然香气,能保存好久。
砍成小块的熏鱼洗过之后,放在米饭上蒸一蒸,特别下饭。
年年能一口气连吃两碗!
别小看那么一条熏鱼,在这个生产力不高的年代,吃熏鱼也是一种非常奢侈的享受。哲罗鲑是野生的,勉强算起来花点人工,不用经济成本,可是上面粘着的盐就很值钱了。
谁家会这样大把大把地放盐?
匈奴不产盐铁,盐是很贵的,一条一米长的大鱼,得放多少盐才够啊。要不是刘如意为人大方,还不一定舍得送这些做年礼。
可是如意去世之后,匈奴人就不给汉朝皇帝送熏鱼了。
都说人走茶凉,这个道理在那儿都是一样。
如今匈奴人的统治者,是冒顿的孙子,军臣单于。军臣单于是一个很有野心的新皇,非但不送熏鱼,还要求真正的汉朝公主来和亲。
同时,匈奴人的骑兵大举南下,在边境掠夺了大量人口和财富,次数多得无法计算。
“真是岂有此理,欺我汉朝无人不成?”
“阿鲛才那么小,去嫁给这样一个不洗澡的?”
“去他妈的匈奴人,放他娘的狗屁!”
年年把匈奴使臣送来的文书,用力地摔到了脚下。和亲是不可能和亲的,他不舍得让女儿去吹北风冷硬的风,从此成为男人炫耀权力的工具,等老单于一嗝屁,又嫁给新一任单于。
更何况大家都是男人,心里都门儿清。
娶个女人回来,好看就用一用,不好看就当花瓶摆着。你指望军臣单于得到真公主,就不来侵犯你?
你咋那么天真呢。
年年还记得,父皇曾经跟他说过,匈奴人并非战无不胜,只要有足够的军费和人马,汉朝大军踏平焉知山,指日可待。如意皇叔在匈奴生活了几十年,早就把当地的地形图和兵马分布图弄清楚了,这也是一大助力。
“打!”
皇帝面无表情地下令了。
靠着父亲发明的马鞍、家里这些年攒的钱,还有全国每年卖茶叶换来的良马,刘年剑指北方,花了足足八年的时间,把匈奴人的北海都打下来了。
残余的匈奴旧部放弃最丰美的水草和牧场,只能远走西边大漠。
大军的得胜归来,让年年高兴极了,鱼儿喜极而泣,因为她的女儿不会再受人威胁。
没有人敢强迫公主和亲出嫁了。
十八岁的阿鲛公主正是青春貌美的年纪,她还没有嫁人,但明显感觉到父皇对匈奴的强硬态度,是因她而起的。朝堂中也有和亲派的大臣,认为天子嫁女就能摆平的事情,没必要大费周章去打仗。
“放屁!”太子阿鳙听到了一些风声,就立刻跑过来安慰姐姐,“姐,你别怕,孤不会让你去嫁给匈奴人的。”
“谢谢阿鳙。”
阿鲛沉默了一会儿,谢过了弟弟的好意。
她是父母头胎生的孩子,虽然是个女孩,但也是在万千宠爱中长大的。她小时候听着祖父和祖母的教导,可谓是宫中的小霸王,胆子很大,脾气也很大。
她不惹事,也不怕事。
军臣单于要求和亲的事情,虽然被皇帝压了下去,但到处都是透风的墙,总会有人知道的。
皇后和公主都知道了。
鱼儿的心里十分发愁,当年的高祖皇后哭一哭,鲁元长公主就不用去和亲。要是她这样哭也有用,那她也去未央宫前头跪着哭三天三夜。
“别,母后不能去未央宫哭,我们都应该相信父皇。父皇是英明的,他会做出最好的决策。”
“唉,是我冲动了。”
阿鲛出言相劝,把鱼儿劝住了。
堂堂皇后去未央宫面前哭,还嫌不够丢脸吗?
公主看得明白,那么多年里,父皇也只有母后一个女人,母后这样一闹,反而会让父皇觉得母后不懂事。
当一个男人觉得你烦,就离他厌弃你不远了。
阿鲛不希望因为自己的事情,弄得父母的感情不和。即使最后真的落到和亲的地步,她也愿意相信父母是爱她的,只是不得不这样做。
万一她真的要去和亲的那一天,她一定坚强地往北而去,绝对不哭。匈奴人的习俗是父死子继,她也不怕,她生得这样美,只要单于不是喜欢男人,总不会为难她的。
甚至她还可以借着阏氏的身份,加深对草原上的控制。
这就足够了。
西施能做得到的事情,她阿鲛为什么做不到呢?
大汉庇佑了她那么多年,是时候让她来守护她的国家。
听到单于被杀,匈奴人败退漠北的消息,公主捧着茶杯的手停了三秒,下一秒抬起头来,笑容天真又灿烂。
今晚,她终于能睡一个好觉了。
……
把匈奴人的土地都纳入大汉的版图后,皇帝觉得要在北海祭天,来告诉祖宗他现在有多牛逼多牛逼。
大臣们都没有反对,能把匈奴人的海占了,那是多大的荣耀啊!
皇帝留下太子监国,就放心地让御驾往北而去,一路上跨过了辽阔的草原,终于来到了一个巨大的水域面前。
北海,也就是后世的贝加尔湖,是世界第一深湖,也是亚欧大陆上最大的淡水湖。这里的渔业资源非常丰富,侍卫们一网下去,能打起数米长的大鱼。瞅瞅鱼嘴里的那一排牙,又尖又密,一看就是吃肉长大的大鱼。
皇帝说了,要因地制宜,捕鱼来祭拜祖宗。随从的表情都很虔诚,连皇后和阿鲛也敛起笑容,忍不住严肃起来。
所有人都配合着皇帝的表演,没有演视而不见。
只有年年一个人的状态不太对劲。
他往火盆里烧着祭品,旁边的架子上烤着一条大鱼。大鱼肚子上的油都滴到泥土上,香得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他亲手翻转着烤鱼,怕一不留神,鱼肉就给烤糊了。
他的嘴上也没停着,絮絮叨叨地说:“父皇啊,你看到了没?朕抢了匈奴人的北海,朕当上海王了。您说当海王这个理想好,朕真的实现了……您那儿缺鱼不,我烤点鱼给你吃?”
天地间没有人回答,只有沙沙的风声。
但年年知道,他父皇最馋嘴了,要是他老人家在的话,肯定要大吃一斤的。
父皇说过,家祭无忘告乃翁,现在他祭拜了,不知道父皇听到了没?
应该,也许,可能吧。
缅怀完父亲之后,年年捧着作为祭品的大鱼,嗷呜了一声,眼睛都绿了。他兴奋地搓了搓手,还拿出随身佩戴的匕首,把最嫩的鱼肉划拉开,给妻子儿女分鱼肉吃。
“鱼儿,阿鲛,多吃点,拜过的祭品吃了能保佑人。”
“啊,真香!”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世界算是写完了,番外就更新到这里。
今晚会开下一个世界,晋惠帝。魏晋风度啊,大家都穿着宽衣大袖,脚踩人字拖木屐,特别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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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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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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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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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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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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