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很柔软,保暖效果特别好,手工也不错,他娘亲手给他织的羊毛衫比后世大商场里的三百多块钱一件毛衣好多了。
这都是纯羊毛啊,比起那些掺了什么涤纶的大路货好多了。
可是唯独有一点不好
那就是羊毛衣服容易起静电,每逢冬天的时候,每次脱衣服就会有噼哩哗啦的声音炸裂起来,疼得他头皮都直发麻,就差没嗷嗷叫起来。m.χIùmЬ.CǒM
长安城地处内陆,本来气候就是比较干燥,在没有空气加湿器的年代,衣物上产生静电难以避免。在后世,也许还可以在洗衣服的时候放点衣物柔顺剂,来减少静电。
可是在这个古早的朝代,除了在屋子里放一盆水来增加空气湿度,还真是没有其他办法。
在受冻和被电的两个选择题里面,萧靖还是宁愿被电一下吧。
可是问题又来了:
上半身被电一下还没什么,可若是男子穿着羊毛秋裤,每回更衣的时候便会噼哩哗啦地爆发出小火花,然后人体是导电的,静电会一路顺着大腿的腿毛往上窜
理所当然,就会电着蛋了。
是的,离开了秦朝来到汉朝,但这依旧是一个君子坦蛋蛋的疯狂年代。
人们都是不穿裤子的,如今贵族穿上秋裤已经是大改造了。萧靖觉得有必要趁着这个机会推广内裤,大家都被电得疼了,肯定是都要穿点东西护着的。
这样一来二去,穿成了习惯,就会一直穿下去了。
他从穿越过来之后,一向都有穿的,可是光他一个穿,好像挺奇怪的。
别以为他没有看到,每天给他洗裤子的那个小太监,看他的眼神就很怪异。
不行,必须大家都得穿上!
就这样说定了!
那么找谁做第一个推广者呢?
萧靖思来想去,觉得找太后娘娘说这事,有点尴尬。毕竟那么隐私的衣物,要是他张嘴就说:娘,不穿内裤不文明啊。
别人还以为你是死变态呢。
“舅舅,你在想什么呀?”
旁边的张嫣见他想得入迷,还过来拉了拉他的手。
“没事,就是想设计一款新衣服。”
他看到了隔壁玩着过家家的小皇后,决定就从她做起。小姑娘很信任他,他说什么都肯听的。小孩子嘛,勤洗澡爱卫生的习惯要从小养成!
小姑娘穿着白色的秋裤,两条小腿一晃一晃,跟白萝卜似的。他叫人给开了库房,拿五六匹丝绸出来,指明要手感顺滑的,不会磨红皮肤的。
“舅舅这是做什么呀?”小皇后好奇地问。
“给你做漂亮的衣服,喜欢吗?”他哄道。
“喜欢呀,我最喜欢漂亮衣服了!”小皇后很高兴。
没一会儿,太监就捧着一大堆布料回来,说莹白、花青、品红、柳绿和杏黄都有。这是今年新进贡的花色,还有些别的颜色,却是去年收进来的。
“那就用新的吧。”萧靖指了指,“颜色上,只要莹白和品红就行了。”
白色的内裤很多见,搞十几条日常替换都好。而大红的内裤更是能旺财辟邪,新年必备佳品,谁家没有个一两条呢?
以他这种分不清口红色号的直男来看,品红跟大红反正就是一个色。
他这样说了,张嫣对这两种颜色都没意见。
小孩谁不喜欢新衣服呢?
萧靖拿出笔,又问人要了一卷旧的麻布过来。这时候没有纸,他很奢侈地在布帛上画出了草图,然后叫了四五个精通针线的宫女过来,要她们按照草图把丝绸裁成这个样子,缝起来做内裤。
“……就是这样缝,然后要贴身,但是不能太紧,所以你们懂了没?”
“……没有皮筋,那就拿带子系着,绑个蝴蝶结也差不多的。”
“……要是没懂那就吱一声,朕再给你们说一遍。”
宫女们哪里敢说不懂的,她们的脸蛋都通红了,个个都点头说明白。
之前椒房殿里的人都说皇后圣眷不衰,她们还不信,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女娃,就算再宠又能宠到哪里去。可今日一见,陛下对皇后的宠爱,是实打实的。
以前都说戚夫人怎么样怎么样,她们都没见识过。可如今看着陛下连皇后的贴身衣物都操心,恐怕当年盛宠的戚夫人都没有这样的。
这个认识真叫人惶恐。
那么轻薄的丝绸做成陛下指明的“内裤”,白色或者大红的布料挡着某个部位,可不是增加情.趣用的嘛。
宫女们看破不说破,都羞红着脸退下去了。
没想到啊,陛下竟然爱玩这种!
真刺激!真狂野!
萧靖没觉得什么,张嫣也没觉得什么。可偏偏一屋子的人都把头低下去了,就差没找个地缝往里头钻。
临走的时候,皇帝还加了一句:“对了,这些衣服多做几套,每天更衣后都需要换洗的。”
宫人们的动作凝滞了一秒,下一刻就以更快的速度运作起来了。陛下既然想要看情.趣衣服,那么他们最好在今晚安置前就给皇后打扮起来!
……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而如今的汉皇比楚王还厉害呢,自然有更多女子想要得宠的,努力迎合皇帝的审美。
从张皇后身边开始,便渐渐流传出陛下的喜好。既然陛下喜欢女子穿这个内裤,那么不仅宫女们纷纷效仿起来,连跃跃欲试的太监也不甘示弱!
做那么一条小裤衩需要的布料不多,好多宫人都是承担得起的。
他们争相在这上面琢磨心思,穷点的就拿麻布来做内衬,手里有钱的就找人买来薄可透光的轻纱。
“嘘,你的内内做好了吗?”
“当然做好了,我还在上面绣了花儿,可惜陛下没看到啊!”
“哇,你还会绣花?我不会绣,就买了大红色的绸子,说皇后都是穿这款的。”
“啧啧啧,那我也去整一条大红的,说不定就能承宠了。”
这种不良风气很快从宫中就传到民间,都说陛下喜好别人在里头穿小裤子的,不仅女人们争相效仿,连好多官员都暗地里穿上了。
当年的楚灵王喜欢男子有纤细的腰身,所以朝中的一群大臣都不敢多吃,拿腰带紧紧地勒住腹部,唯恐自己膘肥体壮,失去宠信。于是到了第二年,满朝文武因为节食挨饿,每人的脸色都是蜡黄蜡黄的。
虽然现在的皇帝没有楚灵王那么变态,可是为了博取陛下的宠爱,大臣们都默默换上了内裤。丞相萧何是最迟收到消息的,别人都没跟他说,直到他妻子同氏给他准备好了上朝的装备
数条红色的内裤,上面还绣了“旺”“发”等吉祥字。
同氏知道家里这个老古板跟不上潮流,还特意提醒道:“换上吧,人人都穿这个呢,说穿了好看。”
“这是什么?秋裤没有那么短那么薄的?”
“是内裤,说陛下就喜欢别人穿这个。陛下亲自给皇后娘娘设计了内裤,还叫她日日穿着才好……”
那么劲爆的宫廷八卦,让小老头的脸都涨得通红,人家夫妻俩关起门来玩的事情,你们这些人倒传得到处都是,真是不要脸。
不,也不对,皇后今年才七岁吧?
陛下怎么连个孩子都不放过啊!
对于皇帝的不当行为,丞相大人觉得他还是有责任去劝谏一番的,让少年天子改邪归正。所以在之后一次上朝活动结束之后,他又磨磨蹭蹭地不想走,坠在官员队伍的后头,频频向陛下看过去。
小老头的眼神如此明显,是个人都不能忽视啊。
皇帝说道:“丞相请留步。”
萧何果然就站在那儿,一副“我有要紧事要说”的样子。
等其他人都离开后,丞相上前了一步,老脸烧得通红。
他抹了把老脸,深呼吸了一口气,才道:“陛下可知到内裤此物?听闻从椒房殿流传开来,在民间引起轰动,不少男女争相效仿。”
他没把话说破,就是在给皇帝留脸面了。
要点脸吧,人人都知道你在宫里胡搞瞎搞,连孩子都不放过。以后别再这么干了,你看你都被人说成什么样子了。
小老头料想陛下会感到羞耻,肯定害臊得无地自容。
可谁知,听到他这样说之后,陛下抚掌大乐,说如此正好!
萧靖往前一探,看见丞相穿着羊毛毛衣,袍子底下露出来点白色的羊毛裤脚,直到脚踝都挡住了。
他问道,“丞相是穿了秋裤的吧?”
萧何虽然不解为什么陛下转移话题,但还是诚实地回答:“正是。”
“可是穿着毛衣毛裤,会有静电产生啊,啪啦啪啦的。”皇帝接着说,“朕觉得这个内裤甚好,即使被静电打到,也不会再疼得那么厉害了。朕观丞相走路似有不适,想来也是缺少一条阻挡的内裤啊……”
丞相萧何:!!!
原来大家都想岔了,陛下喜欢穿内裤,竟然是这种用处!
虽然丞相大人不是很懂什么叫做静电,但是每天脱毛衣的时候真的会被打得很疼。每一次都疼得他呲牙咧嘴的,可是又不能不穿,不穿就冷得两条腿直发抖。
若是陛下的内裤真的能让人好受一二,当然要大力推广啊。
小老头已经忘记了自己要来劝谏的初衷。
他听了陛下的话,深以为然,陛下好聪明好有道理,反而外人黄者见黄,把内裤这种好东西抹黑成什么样子了!
他决定了,不仅他以后要穿,他全家都要穿起来。
回家就叫同氏安排上,人人都得有……
萧靖对于自己人一向很大方的,他猜测丞相肯定每天都被电得很惨,还问小老头要不要也来七八条内裤。
他送的,不要钱,汉宫出品,值得信赖。
“老臣谢过陛下,那就来几条吧。”
小老头高兴地点了点头,答应下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萧靖:我为了让大家文明起来,真是操碎了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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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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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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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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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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