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皇帝养生系统(慢穿)>第 900 章 番外:葬花记
  哥哥蒙恬熟读兵书,军事素养极高,还练就了一身好武力。先率军攻破齐国,又在大秦统一六国之后,率三十万大军击败匈奴,监修长城,抵御外敌入侵。

  而弟弟蒙毅除了武艺高强以外,还熟读秦法,执法从不偏袒权贵,后来成为了政哥身边的优秀文秘。据说政哥出门,都让蒙毅同坐一辆车,其他大臣不敢与之争锋。

  当然,这也是十多年后的事情了。

  现在的蒙氏兄弟,尚未发迹,只不过担任公子扶苏身边的武术老师。

  此时,他们得到大王的召见,想到最近并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大事,不由得有些忐忑。

  “哥,你说大王怎么突然想起我们?”蒙毅联想起宫中的传闻,脸色顿时一变。

  好些人都说大王变态,连公鸡和公猪都没放过,阉了不知道有多少。他和哥哥身高八尺,孔武有力,说实话身材比大王好上太多。细思极恐,该不会大王看不惯,想要把他们也咔嚓了吧?

  “胡说,大王可不是这样的人!”

  蒙恬和政哥同年出生,一向忠心耿耿,不由得训斥了一句。他都不是一时冲动的小年轻了,由此及彼,他猜测大王召见他们兄弟俩,应该是因为公子扶苏的事情。

  儿子就是根基,大王重视长公子,找他们来过问几句,也是很正常的。

  听了哥哥的解释,蒙毅稍稍松了一口气。

  ......

  “滴,检测到历史人物蒙恬,健康状况:优,特长:用兵有神。”

  “滴,检测到历史人物蒙毅,健康状况:优,特长:公正严明。”

  听到系统的提示,萧靖见到两人走进来,先是笑了。没想到他请孩子的体育老师吃饭,竟然能挖到两个可用的人才。

  可看在旁人的眼里,大王笑得奇奇怪怪的。

  实在是......跟传闻不一样,大王原来不是严肃庄重的性子啊。

  蒙恬蒙毅对着秦王行了一礼,就听得大王吩咐宫人上菜上肉。大王豪爽地举起青铜酒樽,邀请道:“今日宫里杀了头猪,寡人请你们吃顿饭,你们教了扶苏好些武艺,孩子的身体好,有你们一份功劳。别推辞啊,民间的学生还给夫子送点腊肉,等会儿你们走的时候,也带点肉回去......”

  听得蒙氏兄弟晕乎乎的,大王真好啊。

  危机解除,原来大王不是来找茬的,大王还给他们吃肉呢!

  一排宫人端着盘子,饭菜上飘出来平生从未闻过的奇香,仔细一闻,又各有不同。

  红烧肉颜色红亮,视觉上最吸引人的注意力。酸菜炖五花肉气味霸道,被一个小炉子一路热着,还冒着白烟。有宫女端上来凉拌猪头肉和凉拌猪耳朵丝,浇了一勺滚烫的花椒油炸上面,还滋滋地冒着油。酱色的卤肘子和粉红色的粉蒸肉看着不起眼,但蒙氏兄弟也不敢小觑。

  还有一盘爆炒肥肠,和一盆白萝卜丸子汤,主食是松软劲道的全麦馒头。

  系统点名要吃的红烧猪咪咪,被放在了萧靖面前,其他人都没有!小厨房里的人都知道,这是大王留下来吃“独食”,不愿与人分享。

  如此丰盛又新奇的一餐,是过年大宴上也没有过的。

  美食当前,扶苏眼巴巴地看着父王,连和体育老师同桌吃饭也不害怕了。蒙氏兄弟被大王赐了喝酒,面对着一桌好菜,男人们扯两句痛快,关系就顺其自然地拉近许多。

  萧靖在众人期待的眼神里,终于开口:“菜上齐了,那大家就开始用膳吧。”

  顿时,各人的案几上运筷如飞,目光都一直瞄准了颤巍巍的红烧肉。

  为何呀?

  只因这块肉最肥,颜色.诱人,看着一定最好吃!

  软糯的红烧肉一入口,满嘴里只剩下浓香,肥瘦相间的猪肉吃着肥嫩至极,一丝丝甜味把肉香味完全勾出来了。再嚼两下,一整块正方形的肉粒就化作了一汪甜美醇香的肉汁,顺着喉咙滑落到腹中。

  几口就吃完了,还没过足瘾呢。

  蒙氏兄弟被这种异样的美味惊艳到了,两兄弟对视了一眼,下一秒又立刻移开了目光。

  脑子里还能想啥,大口吃肉才是人间真理!

  一小盅红烧肉只有五粒方肉,一个成年男子的胃口几下就吃完了。蒙毅为了延续美食的生命力,还想把红烧肉的酱汁蘸着馒头吃光光。刚开始他还犹豫了好久,怕自己的举动不像贵族,太不讲究了。

  可抬头一看,大王比他更会吃呢!

  大王把好吃的红烧肉夹在了馒头中间,满满地浇上一勺汤,再狠狠地咬下去。

  萧靖:“唔,好次!”

  这现场吃播,一吞一咽,看得蒙毅后悔极了。早知道他也学着大王这样吃啊,把肉味都浸透在馒头里,肯定特别香吧。

  不过,他没有后悔太久,因为他迷上了新欢——

  酸菜炖五花肉,那滋味比起红烧肉也不遑多让啊。

  齐人斜着眼,颇有些看不起秦人的神态。齐鲁大地,都是出圣人学子的地方,不仅学术氛围浓厚,而且靠海吃海,国家也是豪气十足。早在春秋时期,齐桓公在管仲的辅佐下,大力推动经济发展,与邻国互通商路,以丝绸换来珍贵的兽皮。

  他们拥有如今天下最大的港口,能直达朝鲜半岛以及后世的日本境内。

  若论行商,齐人确实有这样的底气。

  在他们看来,西边的秦国简直是沙漠一样,没啥文化底蕴,跟个土包子差不多。

  乡下人能有什么好东西?

  齐王听说城里来了一群秦人,顿时失了兴趣。这位五十多岁的君王摇了摇头,那个穷酸地方出来的,他才不稀罕呢。

  但是他的舅舅后胜劝道:“人家既然都来了,那就见一见吧,说不定有惊喜呢。”

  “那就见一见吧。”相国都这样说,齐王也顺着接话。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

  齐王不知道的是,舅舅后胜接受了秦国送来大量的黄金、玉器等宝物,相国的家里简直就是秦国在齐的根据地一样。后胜的好多门客也接受了秦国的贿赂,也反过来替秦国充当间谍。

  一人说话不算数,可人人都说秦国是个友国,那齐王会怎么想?

  当然是相信他啊!

  后胜劝说齐王放弃与六国的联合,促使齐国在长平之战冷眼旁观,拒绝赵国的借粮。隔壁赵国的快速灭亡,算起来也有齐国的一份功劳。

  和秦人打起交道来,后胜早已熟门熟路了。他比国君更早一步见到秦国的商人,这回秦人没有带来他最爱的宝物钱财,而是送上来数个匣子,每个匣子里一打开,是放着两个红陶小坛子。

  贪财的后胜皱了皱眉头,“你们带这些土特产过来,这么客气啊?”

  听起来,是责怪的意思了。

  他可看不上西北的什么酸菜腌瓜啥的,他喜欢的是钱!钱!

  有钱能使鬼推磨,若是没有钱,他还为什么要给秦人好脸色看?

  他,后胜,也是很有原则的人。

  “咸阳近年来发明了一种松软如云的吃食,叫做馒头。”领队的周老五弓着背,讨好地笑着,“小人带了做馒头的引子过来,坛子里是配着馒头吃的酱,叫做老干妈,是长公子扶苏经营的,也是他最爱吃的酱。”

  “馒头?”

  后胜点点头,有点兴趣了。

  齐国的探子也曾经想从咸阳偷那个所谓的“仙草”,让面团膨胀。可时人哪儿懂得老面保存酵母的道理?一路上风餐露宿的,等回国后都是大半年后了,那块老面面团不是馊了就是风干了,至于上面的酵母菌种?ωωω.χΙυΜЬ.Cǒm

  早就死光光啦。

  后世的山东大馒头是出了名的,也许是因为基因中便好面食,大半天功夫之后,后胜就迸发出对馒头的钟爱之情。

  他用手按了一个坑,松手后又弹起来恢复原状。再闻闻味道,麦香味很足,果真如云朵一样,再咬上一口啊。

  “真香。”

  光吃筛过面粉的馒头,后胜已经觉得自己是个精致boy了。可当他在馒头上抹上一层老干妈风味豆豉后,他才猛然发觉——

  人世间竟然有如此美味!

  丝丝的辣味把面食中的甘甜激发出来,还有经过发酵的豆豉,把黄豆中的氨基酸都分解出来,鲜美无比。馒头沾上了红油,富有视觉冲击力,看起来更有食欲了。

  若是要他做个比喻,白馒头像是一个不施粉黛的清秀美人,吃着可口,天天见都不腻。可加上辣酱之后的馒头啊......

  那就是化了妆的绝代佳人,够味儿,身材够辣!

  男人说更爱素颜的你,那都是假话,谁不稀罕一个风情万种的红唇女妖精呢?

  后胜敢肯定,他更喜欢的是那个涂了辣椒油之后的妖艳贱馒头。

  “你们带了多少老干妈过来?我要十坛,不,二十坛。”

  这位大人数着手指,齐王那儿肯定得留下一批辣酱的,毕竟是有福同享的亲外甥嘛。

  虽然他通敌叛国收贿赂,但他还是个好男孩。

  “对了,你们会问齐王要钱对吧?”后胜知道秦人不会白跑一趟,“记得把我那份辣酱的钱算在齐王头上,我也是要脸的,从来不白吃白喝。”

  “......”

  齐王有您这样的舅舅,大概倒了八辈子霉吧。

  次日,领队周老五就在后胜的引荐下,见到了宫中的齐王。

  和古朴大气的秦宫不一样,齐王的宫殿明明白白写着一个字。

  “壕”!

  齐王住所放着一尊比人还高的珊瑚,流光溢彩,珠宝的光泽感显示它价值倾城。底座是以珍珠镶嵌而成,俗话说人老珠黄,这么一处珍珠白得发亮,得每年都换一回吧。

  作者有话要说:要说茉雅奇的人设也不是说变就变的,全是萧靖这个沙雕的功劳。

  以前葬花:埋起来。

  现在葬花:吃掉!感谢在2022-04-2600:09:16~2022-04-2723:30:3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更努力长笛千宝20瓶;大仙也饿了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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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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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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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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