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开玩笑吧?”
“我从不开玩笑。”大公子认真的说。
金毛卷发大汉有些崩溃:“这里就是大周啊!”
“是的,我知道。”大公子点了点头。
“我……我……”金毛卷发大汉觉得好气,他翻了个白眼道:“算了,我先看看你的伤吧!把手伸过来。”
大公子伸出了手,金毛卷发大汉为他把脉。周围的人都屏住了呼吸,生怕打扰到二人。
“在下秦平,敢问阁下姓名。”
“让我金狮子就行。”
金毛卷发大汉松开了手,又看了看大公子的脸色,然后道:“我要看一下伤口。”
“可以。”大公子想要翻身下马,博玉连忙扶着他,让他慢慢的从马背上下来。
下了马后,大公子席地而坐,拉开外面的一层衣服,露出了里面的伤势。
伤势很严重,触目惊心,博玉忍不住撇开了头,胸口发闷。其余人也是脸色难看,荣将军更是充满了担忧。常年的军旅生涯让他久病成医,他自然清楚大公子的伤势如何,如果大公子只是普通的士兵,其实早已被火焚烧,装进骨灰盒里了。
大公子能撑到现在,一是因为他底子好,二是因为众人的照顾。
金毛卷发大汉小心的用手指戳了一下大公子肿胀发黑的胸口,问道:“痛吗?”
大公子摇了摇头,金毛卷发大汉叹息一声:“迟了,太迟了,如果再早些就好,我还能救。”
众人心头一沉,大公子却面色如常,问:“我还能撑多久?”
金毛卷发大汉道:“有我在,你还能撑一个月。”
“还有一个月吗?”大公子低下头来,仔细思索。其余老秦军面色悲戚,果然,皇族的诅咒蔓延到了大公子身上了吗?
秦皇活得太久,作为一个百岁老人,他依旧健康的不像样,每日能吃能喝能睡,头脑清楚,有时候兴致起来了还能骑马打猎,在马背上还拉得开一石弓,每次打猎回来的收成居然还不错。
可以说,老秦皇的寿命与健康程度已经到达了一个凡人的极限。
也是因此,一些传言蔓延开来。有人说皇家有一个诅咒,老秦皇每多活一岁,他的子嗣后代就有一人会遭殃。这种传言是很没道理的,而且很明显是针对老秦皇的。可是偏偏很多人都信了,就连老秦皇,估计都是半信半疑。
因为这些年,他的子嗣后代确实挺惨。太子接连死去,就连孙子也有或者夭折,或者战死。
而现在,明显轮到大公子了。
“干嘛都露出那副表情,我可还没死。”大公子却笑了起来,然后咳嗽两声。
金发卷毛大汉开口提醒:“你肺部受伤,最好少笑,甚至连说话都要克制。”
大公子却摆了摆手,不以为意,金毛卷发大汉撇了撇嘴,对于这种不听话的病人他十分不爽,却也不再吭声。
大公子继续道:“我还有救。”
什么,所有人都大吃一惊,金毛卷发大汉忍不住问道:“难不成你还认识什么神医?”
其他人也是一脸好奇,究竟怎样的神医能治好这样的伤势。
大公子笑道:“你们莫非忘了鬼哭。”
“鬼哭我们自然是记得,如此伟绩,谁又能忘得了他。”荣将军脸上罕见的露出了惊惧的神色:“我认为他的本事即便是称之为中原自古第一刺客也毫无疑问,如果他并非非凡之人,我想天下国君没有一个能睡得着觉的,可是,这又和公子的伤有什么关系?”琇書蛧
“等等…我想起来了,常有人说,那鬼哭身带两把刀,一把活人,一把杀人。公子所指望的,莫非就是那鬼哭的活人刀。”博玉问道。
荣将军满脸不信:“这等传言……”
“是真的。”大公子道。
第一次和鬼哭见面,大公子就被鬼哭的刀惊艳了。那等诡异的刀,既然斩杀了那么强大的上古神魔。从此以后,他就对鬼哭上了心。
而后,鬼哭干的一桩桩一件件事,更是让他惊为天人。后来到了邯郸城,又一次见到了鬼哭,可惜战事繁忙,没能聊上天。
直到鬼哭斩杀巫族首领,打断巫族脊梁,他的名声,直接就在军中炸开了锅。他往昔的事迹,无论是真的还是编的,都不断传播,很多士兵因此崇拜他,尤其是军中的斥候探马,更是将他视作自己的奋斗目标。
因为此事,一场场大宴,大公子终于得以结交鬼哭。
然而,等真正谈上了话,大公子却又发现满心的话居然无法诉说出来。两人更多的时候还是默默喝酒,吃着点心花生,偶尔相视一笑,默契的互敬一杯。
虽然谈话少,但有一件事得以确认,那就是关于鬼哭活人刀的传言。大公子亲口问的,鬼哭正面作答。
大公子还半开玩笑的说:“如果有一天我受的致命的伤,你可一定要救我。”
而鬼哭答道:“只要你及时找到我,只要你还有一口气,我一定救你。”
没想到这句玩笑话,却一语成谶。
金毛卷发大汉竖着耳朵听着,越听越觉得熟悉,然后开口问道:“你们说的可是我鬼哭兄弟。”
十几双目光看了过来,金毛卷发大汉顿时有些怂,弱弱的开口道:“他人虽然善良,但一双眼睛很特别,看起来好凶的。”
几个异口同声的声音响起:“那就是他了。”
大公子叹了一口气:“是啊,令人印象深刻。”
“太好了,我正准备去投靠他呢,你知道他现在在哪儿吗?我去了他的家乡,结果他家没人,又找到这里,运气倒霉,遇见了一群疯子,然后又遇到了你们。”
“是啊,他在哪儿?”荣将军满脸灰败:“现在无法联络他,也不知道他的具体去向,就算是他能治好大公子又有何用!”
“谁说无法联络他。”大公子笑着从怀里取出了一块玉符:“本来打算回去再找人帮忙联络他的,但现在运气好,遇到了金狮子兄弟,看来能提前联系他了。”
说着,大公子把玉符递给了金毛卷发大汉,金毛卷发大汉一脸疑惑的接了过来,反复看着,不知道该如何用。
“将妖气注入其中。”大公子开口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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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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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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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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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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