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大黑马在大嘴的指引下,来到了张北县。
董天赐与龙剑峰惊为天人,只觉得果然不愧是长庚星君,座驾都是如此的不凡。
虽然外表看上去很瘦,但那股灵性,是别的马怎么也比不上的。
还有,那会说话的裤腰带,肯定也是因为长庚星君长期佩戴后才有了如此灵性的,长出了嘴巴,学会了说话。
虽然,嘴碎了些。
过了一天后,鬼哭随着修整好的大部队一同离开了。董天赐龙剑峰怎么留也留不下来,他们一连送了十里路,最后,在十里外的开阳亭,含泪告别。
“回去吧!”鬼哭很是头疼,这两个人又不是他媳妇,这依依不舍的姿态,着实令人恶心。
董天赐看了一眼忙碌的仆人,他们用随身带的碳点起火暖好了酒,此刻酒已上桌,于是便道:“鬼兄,此次相别,不知何年才能再见,不如,入亭喝一杯在走吧!”
鬼哭拗不过他们,只好答应。
一杯酒之后,龙剑峰那边终于忍不住了,他伏在桌上大哭:“长庚星君,我等为了祭祀,将自己的家搞得一塌糊涂,这个冬天,也不知道有几个能够熬过去,该死的妖怪……我等,我等该如何是好!”
张北县为何会如此,一半的责任是在他们自己身上。毫不客气的说,董天赐、龙剑峰等人罪孽深重,有多少无辜之人都死在他们手中。
只是他们舔得实在厉害,让鬼哭不好意思对他们这些个罪魁祸首下手。
毕竟,人心是肉长的,谁也无法完全公正的看待事情。
不过,无论他们舔得如何厉害,鬼哭也无法在这个事情上安慰他们,他冷着脸道:“这还能怪谁,再说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君子自强不息,这个时候早点回去,大伙儿团结起来,众志成城,总能减少一些损失。”
说罢,戴上斗笠转身离去,翻身上马,轻喝一声,大黑马迈开马蹄,追逐着大部队而去。
董天赐、龙剑峰如同听到了旨意,连忙跪在地上,伏地高声道:“谨遵指令。”
言罢,龙剑锋站起来擦干了泪水,握紧了拳头,心中决定,回去就振奋精神,召集大伙儿一起想办法度过这个冬天。
而董天赐,急吼吼的叫仆人拿出纸笔,连忙趴在亭里的石桌上记载了下来。
“长庚星君曰:自强不息……”
写完后,放下了笔,他抬起头来,看着鬼哭远去的背影,感慨:“不愧是星君,就是和别的妖艳神有所不同,说的话都如此有道理。”
回到了县城,董天赐和龙剑峰两人各自开始了自己的事情。
龙剑峰召集众人,群策群力,修整城墙,修葺房屋,集中粮食,上幸存下来的女人小孩在家忙碌,然后率领着青壮出城打猎。冬天猎物少,但那是因为它们躲起来了,仔细找的话,总能找到,就是辛苦了许多,也危险了许多。
至于董天赐,第一时间找到了画师,问道:“画好了吗?”
画师点头,交出了画。
只见画中,夜色之下,和鬼哭有五分相似的威猛神灵一脚将一头长着巨大翅膀的妖怪踏入大地,狭长的双目睥睨,双手握着长刀向上高举,一副下劈的架势。刀身向上延伸,在刀尖处,正好与西边明亮的长庚星重合。
对于此画,董天赐很是满意,提笔写下了一行字。
“勇烈神武降妖镇魔西方太白长庚星君。”
这名号,是陈老告诉他的。按照陈老的话说,身为星君,名字怎么能短呢,要往长了弄,越长越好,或许星君本身不在意,但是身为他的信徒,一定要在意。
毕竟,没谁会真正的嫌弃马屁,如果他嫌弃,说明你没拍好。
智慧长者的话,董天赐可是一直记在心中。
他小心翼翼的将画交给身旁之人,说道:“挂在墙上,我要日夜供奉。”
……
又走了两日,这一回,大部队总算到了最终的目的地,苗州城。
这里,是巴蜀最北边的几座州城之一,也是最偏僻的一座州城。
城很大,人却很少。
这座城,原本各色人种混杂,蜀人蛮人混居,各占一半。
一场瘟疫,死了很多人,不止如此,蛮人还都被吓得跑了,人口直接少了一大半,因此,整个城变得空荡荡的。
偶尔传来惊叫声,两个人追逐着以前以后消失在街头,其中一人手中提着血淋淋的刀,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光明正大的摆了出来,却无人上前阻止。
说是礼崩乐坏,完全不为过。
城中的衙役兵丁,现在完全不出门,死守兵营和衙役,分出其中一部分,保护那些大户权贵人家。
至于百姓如何,现在他们也顾不得了。
也是因此,大部队进城的时候,居然连收过路费的都没遇到。
“哈哈哈哈……”
笑声传出,这个时候这幅情形还能笑出声来的,除了大嘴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也没谁了。
“鬼兄,此次相别,不知何年才能再见,不如,入亭喝一杯在走吧!”
大嘴尖声尖气的模仿着,语气扭扭捏捏,还故意带上的女声,让鬼哭一个激灵,牵着缰绳的手差点把大黑的头都给拽了下来。ωωω.χΙυΜЬ.Cǒm
“闭嘴!”鬼哭满头黑线,低声喝骂:“都两天了,你有完没完。”
“没完没完……”大嘴嘎嘎怪笑:“这事我能笑一辈子。”
大黑马嘴角翘起,拼命的忍耐,前面牵着缰绳的鬼哭回过头来,大黑马连忙拉下嘴角保持严肃,但还是没能忍住,扑哧一声笑出声来。
“阿嚏!”鬼哭突然打了一个喷嚏,他眉头皱起,一股不妙浮上心头。
同样是一个州城中,斗笠长刀打扮的大郎在柜台前一边交钱,一边问掌柜的:“请问,这里距离虎牙山还有多远?”
“虎牙山啊!”掌柜的因为数钱笑嘻嘻的脸庞陡然一变,变得严肃,他左右看了看,低声道:“客官问那里干什么?”
“找人。”大郎言简意赅。
“听说那里可不太平……”掌柜的絮絮叨叨的,把相关的传闻都说了一遍。
总之,就是把虎牙山描述成了一个有进无出的禁地。
但是大郎不以为意,相比起那些,大郎觉得,还是两位师娘更危险一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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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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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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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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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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