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先砍一刀>第九十四章 以脸着地
  一场争斗,在鬼哭看来很无聊。

  他们的剑术还算不错,可也就是不错而已,光凭剑术而论,连最文弱的传道阁弟子都比不过,在鬼哭的眼中,不但慢,而且到处都是破绽。

  当然,这一切都是在鬼哭看来,他的眼界太高了。对于没什么见识的偏远县城普通人来说,这就是一场剑术盛宴。Χiυmъ.cοΜ

  两人一个华丽,一个迅捷,一个仿佛孔雀,一个犹如毒蛇。

  十余个回合之后,董天赐手臂被割伤,他的对手也被击伤脖子,于是,一场较量不了了之,他们谁都不愿意死在这里。

  然后,又是繁琐的10人轮流战。

  最终,终于确定双方的名额。

  然后,这一片空旷之地中,一个个巨大的木桩被钉在地面,锁链绳索相连,将一个个人困住。

  数百人,熙熙攘攘的拥挤成一团,惊惶不安的看着四周。

  无论董县令那一方,还是暴民的那一方,都眼中带着狂热,看向天空。

  他们加起来,一共有将近两千人,人人一个火把,两千个火把汇聚在一起,周围的好几栋房子,都被点燃。地上的积雪消融,周身的寒冷被驱散,所有人的眼中,都倒映着熊熊的火光。

  呼!

  天空风声大作,漫天的浓烟飞速旋转。

  尽管撸猫一时爽,一直猫一直爽,但鬼哭还是放下了猫,站了起来,到了窗边,手摁住了刀柄,是该干正事的时候了。

  狸花猫晃了晃头,不满的叫了一声,看了一眼噼里啪啦熊熊燃烧的烈火,低头从门缝中流出了门,消失在茫茫黑夜。

  齐齐的呼唤声,响彻整个县城。

  “恭迎飞仙,恭迎飞仙,恭迎飞仙……”

  陈老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终于明白了他们大概要做什么,不由得浑身颤抖。

  他,在恐惧。

  这些家伙已经被狂热冲昏了头脑,但身为半个局外人,陈老看得很清楚,那个所谓的飞仙,想必是从不知哪个角落蹦出来的妖怪。

  绝不是什么正统的神仙,正统的神仙,可不玩这一套。

  有东西,在靠近。

  下雪了?

  不,不是雪。

  陈老抬起手,接住了,是羽毛,是白色的羽毛,仿佛雪一样。

  陈老忍不住抬起头,顿时张大了嘴,心头浮现了五个字:“羽化而登仙!”

  一双巨大的羽翼,在天空盘旋,一个浑身洁白羽毛包裹的人影,在一双羽翼之中。

  着形象,怪不得被称之为飞仙。

  但是,看到这一幕,陈老和藏在暗处的鬼哭同时忍不住眼皮跳动。

  陈老虽然是个商人,但也是会读书的,而且非常喜欢读书。30岁前,他是个文盲,30岁后,开始读书,40岁的时候,如果不是因为商人的身份,他恐怕已经考了一个秀才的功名了。而如今陈老年近70,文采更是不得了,偶尔兴致来了还能做几首诗,引得一干被他资助的学子拍掌叫好,虽然,他们也有一些拍马屁的成分,但陈老确实是专心钻研过学问的。

  他知道有羽化而登仙的典故,更知道羽化而登仙绝对不是指浑身长满羽毛,像个鸟人一样。

  忍不住看了看身边一脸狂热的董县令,他一直听说董县令是半个文盲,还不信,今天,相信了。

  至于藏在暗处的鬼哭,更是心中吐槽不已。他是真正的见过仙的,如果仙都是这副模样,那也太挫了吧!

  在一声声“恭迎飞仙”的狂热欢呼中,这个所谓的飞仙,在天上盘旋了好几圈,这才缓缓飘落。

  相比起狂热的信徒们,被绑在那里当作祭品的众人又惊又怕,哭成了一团。

  他们有很多不知道羽化而登仙的典故,但不妨碍他们清楚自己即将面临什么。

  这个所谓的飞仙,绝不是仙,很可能是个不知名的大妖怪。

  陈老身旁,董县令一脸兴奋,他拍了拍陈老的肩膀,骄傲的说:“北风袭来,天地大劫开启,万物将被冻结,于是飞仙降临,为拯救世间危难,将收十名弟子,传授仙法,辅佐于他。”

  原来,刚才董天赐和对面那人所争夺的名额,就是这位飞仙收取弟子的名额。

  面对兴奋又骄傲的董县令,陈龙还能说什么,他也只能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容:“呵呵呵……”

  “你很好,是一个有本事的人。”董县令做出一副求贤若渴的模样:“以后,你就跟着本官了,只要本官高兴,还能赐你一些灵丹妙药,保你青春。”

  陈老:?濉

  也为难他了,明明长得像个弥勒佛,却也被董县令的话逼出了这副表情。

  他看向董县令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不,是一个比死人还要悲惨的家伙。

  这10个名额,哪里是什么好东西,简直就是要命的玩意儿,也亏得他们争的这么起劲。

  鬼哭看着缓缓降落的飞仙,估算了一下距离,终于行动。

  他从窗口跳了出去,将龟息术运转到了极致,扶着刀柄,钻进人群,绝大多数人的目光都被飞仙吸引,而鬼哭,居然就这样悄无声息的靠近了。

  董县令那边还在吹牛,他吹嘘着飞仙的强大:“你不知道,咱们张北县号称第一剑客的王北林厉害吧,结果被飞仙一挥手就在十丈开外杀死了……”

  陈老嘴角扯了扯,露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心中感到一阵耻辱。自己,居然栽到了这么一个货色的手中。

  一个县城的第一剑客,又有什么值得吹嘘的?

  巴蜀剑客,多如过江之鲫。

  而其中厉害的,出蜀去了,或者从军,或者进入江湖,打下偌大的名头,受人敬仰。次一等聚集在巴蜀的州城之中,磨剑霍霍,以命搏一个富贵,或者搏一个名声。

  而呆在县城的,尤其是这种偏远县城的,大多是那种没本事争不过其他剑客的败犬,最后回到家乡,凭借着见识和经验拿了一个某某县第一剑客的名头混饭吃。

  就这样的货色,董县令居然还真以为有多了不起。

  耻辱,耻辱啊!

  陈老痛心疾首,闯荡江湖几十年,没想到会以这样耻辱的结局收场,是他如何都想不到的。

  那就在此时,一道人影从人群中飞起,他踩着一颗颗头颅,飞速的接近那飘飘而落的飞仙。

  飞仙似乎察觉到了他的到来,一挥手。然而,那道人影没有想象中的倒飞而出。反而,拔出了长刀。

  璀璨的刀光如流星划过苍穹,瞬息之间便洞穿了飞仙的胸膛。

  人影交错,带着血液的羽毛猛然炸开,飘飘洒洒。

  这个所谓的飞仙一头栽下,以脸着地。

  “嘎!”正滔滔不绝的董县令如被掐住了脖子的鸭子,双目圆睁,眼珠子都要凸出来了。

  所有的信徒目瞪口呆,一脸崩溃的看着这一幕。

  飞仙,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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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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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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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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