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们找的正热闹的时候,鬼哭一行已经穿过了黑山,到了黑山另一头的一个破旧的县城。
没多作歇息,只是吃了个饭,便离开了这个县城,到了一个叫做百福城的大城中。Χiυmъ.cοΜ
因为地方偏远,位于万福山之中,所以即便是个大城,也不富裕。大多房屋破旧低矮,而街道,晴天灰尘弥漫,雨天泥泞不堪。
街头行人脸色蜡黄,瘦弱不堪。商贩叫卖有气无力,态度极差。小孩头大肚大,四肢瘦小,撒尿玩着泥巴。野狗瘪着肚子小心翼翼的避开人群,野猫半卧屋顶,舔着爪子,目光贪婪的大量的树枝上的鸟儿。
沉闷、贫穷、冷漠,这便是鬼哭对这个百福城的印象。相比起来,甚至还没有郭北县有活力。至少那边的百姓热情好客,还会积极的介绍你给妖怪认识,和他们玩一出近距离接触。
而这座城,却是一片死寂。
冬天走的太晚,夏天来的太早,春天在你还没注意的时候,一溜烟就跑远了。
外面绿树环绕,而城中,绿树遍布灰尘。风一吹,那灰尘就弥漫到了高空,席卷了整个城市,让人忍不住一阵咳嗽。
住在城中的人,大多都有肺病,这也算是这座城的一大特产了吧。
天上的太阳有些毒辣,城门口的士兵甚至懒得收钱,把门一开就躲到了阴凉处打盹去了。事实上也没什么钱可收,城中的百姓大都是穷光蛋,根本就没钱,而那些有钱人,他们也惹不起,更不会拿钱。
久而久之,入城费就已经成了过往的云烟。
鬼哭和南宫入了城,牵着马穿过土石剥落的灰色城墙,到了城中。
他们的打扮颇为显眼,尤其是大黑马,一身马铠硬是舍不得脱下来,再重再热也要穿着。
然而,这些路人只是略带好奇的看了一眼,接着便匆匆走过。他们已经被生存压弯的腰,压的喘不过气来,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再去关心别的事情了。
城中的工作机会少的可怜,而这里的百姓大多也没土地。因此,有的人走了,离开了这座城。有的人拿上了弓,出城捕猎。还有一部分人侥幸的找到了活干,拼命的干活,生怕有一天自己干的活被人抢了。
鬼哭他们没有住进客栈中,而是到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家里。
这里是万福山中唯一的一个州城,十分重要,所以即便这里如此偏远贫穷,也依旧有斩妖阁的分阁驻扎在此。
这户人家的主人名为欧阳龙,明面上是万福山第一剑客,是百福城鼎鼎有名的大人物,大富豪,即便是官老爷要礼让三分。
然而实际上,是斩妖阁的一位长老,担负着观察五庄观的重任。
然而说是重任,可实际上,却是一件很无聊的任务,五庄观有什么异动,他禀报就是,然后就没别的什么事了。
而万福山斩妖阁,也是人丁不旺。除了欧阳龙这个长老之外,就两个弟子,而且其中一个是他长子。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这里又偏又穷,人多了,养不起。
欧阳龙对于鬼哭的来到倒是显得很热情,他知道鬼哭的来意,毕竟,他这里有直接联系蜀山的办法。
他养着一个妖怪,是只鹦鹉精,也是走万福山斩妖阁的另一位弟子。这只鹦鹉竟有个孪生兄弟,在蜀山那边。他们兄弟有一项神通,可以互相心灵感应,无论相隔多远,都能感应到对方所想。
通过这对鹦鹉兄弟,欧阳龙得以直接联系蜀山那边。
至于为何高兴鬼哭的到来,则是因为欧阳龙早已不想呆在这里了,他迫切的想要离开,随便去哪儿都行。
鬼哭此次的行动,无论成功或者失败,都意味着他将离开这里,所以他自然高兴鬼哭的来到。
在欧阳府的大门口,欧阳龙带着鹦鹉和儿子亲自迎接。
“鬼哭师侄,却未想到你来的如此的快。”
蜀山距离这里太远了,路途艰险万分,什么意外都有可能发生。鬼哭仅仅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来到了这里,速度之快,当真让他颇感意外。
鬼哭一拱手:“见过欧阳长老。”
双方互相介绍,鹦鹉名字叫英雄,而欧阳龙的儿子名为欧阳虎。鬼哭也为他们介绍了南宫、大黑马和大嘴。
双方客套了一番,便进了屋子,安置了住处,歇息了一阵。然后,鬼哭随着欧阳龙来到了密室。
欧阳龙离开,留下鬼哭和英雄独处。
英雄开口,用他那特有的腔调道:“鬼哭……”
距离这里遥远的蜀山,同样的密室中,周大长老面对着鹦鹉英雄的兄弟豪杰开口说着,豪杰听着,而英雄同步开口,将周长老的话一字不漏的复述出来。
两人通过这对英雄豪杰兄弟一番对话之后,鬼哭离开密室,门外,站着的是欧阳虎。
“鬼哭师兄,请跟我来。”欧阳虎面带尊重,这一声师兄他喊的心甘情愿,尽管鬼哭入门比他晚,但就冲着人家感对镇元大仙出手,就值得他喊一声师兄。
两人来到了书房,欧阳虎把早已准备好的书摆到了桌上,然后转身出门,顺便关上了门。
四周一片寂静,外面的虫鸣悠远。
鬼哭挑灯看书,书中的,是关于镇元大仙的记录,都是欧阳龙一笔一笔写出来的。
随着一个个字被鬼哭记了下来,镇元大仙的形象也跃然在鬼哭脑海。
外表仙风道骨,脾气古怪,时常神出鬼没,前一刻还在这座山上,下一刻就到了山脚。实力极强,深不可测。周围无论是何等气焰嚣张的妖王,在他面前,都乖的跟亲手养的宠物一般,口中称他为老师。
他虽然和一位仙有莫大渊源,但却是一个极其残忍的魔头,动辄取人脑袋。每年都有大量的婴儿被送进了他五庄观,然后,一部分成了道童,一部分消失无踪,具体到了哪里,没人知道。
他极尽奢华,身上穿的是鲛绡纱,吃的是山珍海味,用的是金银器具,照明的,也非蜡烛油灯,而是那东海夜明珠……
<dd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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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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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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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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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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