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先砍一刀>第三十九章 他姥姥的
  “七月七,喜鹊至,搭为桥,仙女过,到凡尘,入湖中。劝一声,俏牛郎,莫好奇,早还家,娘在家,翘首盼……”

  一首从未听过的苍凉歌谣,在老林中响起。两个书生一前一后,一个穿白衣,腰间佩青铜古剑。一个脸色很白,穿略灰白衣,背着背着一个包裹。

  仔细看去,却不能发现,穿略灰白衣的,其实是一身洁白的白衣,只是相比另一个的那一身白衣,显得暗淡许多。

  前面的,是燕赤霞,歌是他唱的。他身上穿的那件白衣,是如此的白,以至于周围的白雪,都有些黯然失色。

  而后面的,是白衣衫,他用力捂住嘴,肩头颤抖,并非他冷着了,而是想笑又不敢笑。

  他从未想到,剃了胡须的燕赤霞居然会是这个模样,虽然皮肤黑了点,但浓眉大眼,非常英俊,配着那一身魁梧的身材和那比雪还白的白衣,就像是一个文武双全的白脸书生。

  这本没什么好笑的,但是和先前那副莽夫的模样一比,再加上燕赤霞为了遮掉脸上颜色的不自然,还涂了女人才用的粉,就显得好笑了。

  白衣衫一开始没有丝毫顾忌,放声大笑,但紧接着就挨了恼羞成怒的燕赤霞的一顿老拳,被打得双眼青肿,头晕目眩,之后就老实了,但还是憋不住想笑。

  走在前面的燕赤霞似乎没有察觉,一边沿着小径大步前行,一边继续用那悲怆的语调唱道“天未黑,儿归家,快关门,蒸月饼,拜月神,欢喜眠。天已黑,儿未归,老母悲,泪满面,乌云来,遮了月。湖畔边,尸骨现,牛剩皮,儿剩骨,裹成团,埋一起……”m.xiumb.com

  老林中,一群十几头大小不一的野猪哼哧哼哧的将满地的积雪拱到一边,露出了黑黑的土地,然后又将黑褐的土地上,一边拱一边吧唧吧唧的吃着什么。

  距离此处,数十步开外,一片雪白的雪地上,一只灰狼躲在树后,露出半张脸,惨绿的眼珠贪婪的注视着那群野猪。

  如果去掉树冠,从天空往下看去,便能看到七八头灰狼呈扇形分布,一点一点的靠近着野猪群,无一例外,目光紧盯着那些小野猪。

  它们十分默契,相互距离不远也不近。行动之间井然有序,利用大树灌木将自己的身形掩藏,脚步又慢又轻,不发出声音好响动。

  而在这群狼的后面,一棵大树的树杈上,一个长着毛茸茸耳朵的“人”双手抱在胸前,看着那群灰狼的举动,嘴角翘起,露出了满意的笑。

  他穿着一身狼皮大氅,光着脚,身形瘦长,面目冷峻,翘起的嘴唇下,露出了雪白的牙齿,两颗尖锐的犬齿尤其显眼。

  他是一只狼妖,并且毫无疑问是狼妖中的帅狼,他名为琅岐,这名字是他到县城中,花钱请一个卖字画的先生专门为自己取的,他很满意这个名字。

  因为家中排行老二,也常被人称之为狼老二,不过他不喜欢这个称呼,这个称呼会显得他很没文化。

  忽然间,他头顶毛茸茸的耳朵动了动。在风声中,他似乎听到了隐隐约约的歌声。

  仔细听去,歌声越来越嘹亮,终于变得清晰了一些。仔细听去,那歌的内容却是“本有缝,血泪填,再无隙,曰天衣。寡母哭,王母默,取银簪,划破衣,东一半,西一半。东山上,有神仙,戴云冠,踏云靴……”

  顿时,他第一反应是有人,第二反应是这歌还挺有意思的。

  不过既然有人来,总要看看情况,说不定还可以打打牙祭。

  琅岐悄无声息的跳下了树,刚一落地,就变作了一头大灰狼,然后快速的朝着声音来到那边潜去。

  另一头,那群野猪也听到了声音,抬起了头。而一个小调皮的小野猪顺着声音跑了几步,伸长了脖子,好奇的张望。

  就在此刻,狼群行动了。

  为首的一只灰狼直扑那头小野猪,几头大野猪反应了过来,嚎叫着横冲直撞而去,野猪群顿时乱成一片,小野猪们嚎叫着到处乱跑,找着母亲,而母野猪慌忙的跑向外围,低下头来,一双小眼睛警惕的打量着四周。

  不过伴随着几头大野猪迎敌去了,难免有几只小野猪暴露了出来。

  又是几头灰狼扑了出来,直奔这几头小野猪而去。而另一头,那几个大野猪赶走了灰狼,保住了那头调皮的小野猪,猛然听到背后传来撕心裂肺的嚎叫。一回头,两只小野猪已经被叼走,其余的狼或者帮忙,或者掩护,而母野猪因为顾及其他的小野猪,不敢追赶。

  等到几头大野猪匆匆回来,已经迟了,那两头被叼走的小野猪停止了好久,和狼群一起,消失在茫茫雪林之中。

  这一场精彩的表演,琅岐没有看到,他此刻藏身在灌木丛中,看着沿着小径而来的两个人,准确的说,是两个书生。

  顿时,琅岐嘴里唾沫横生。他非常尊敬读书人,一直认为读书人的脑子好使,那么复杂的字,他们总能轻易辨认出来。所以,琅岐尤其喜欢吃读书人的脑子。

  不过,面前的这两个读书人似乎有些不同,尤其是为首的一个,穿着一身比雪还白的风骚白衣,腰间挎着青铜古剑,更重要的是,他似乎太壮了,跟他比起来,身后的那个书生就像是小鸡崽子似的。

  唱歌的,正是那个强壮的书生。

  忽然,他停了下来,也停止了唱歌,目光看向了琅岐藏身之处,然后拱手朗声道“学生燕赤霞,阁下伏在路边不知所为何事。”

  琅岐眼珠打转,他相信自己藏的很好,不可能露出破绽,心想他肯定是蒙的,于是决定原地不动。

  然而,哪知,这个自称为燕赤霞的强壮书生再一次道“这位狼兄,不要藏了,我看见你了。”

  琅岐心头一惊,然后从藏身之处跳了出来,化作人形,开口道“你这书生是谁,为何眼力如此之好。”

  “学生来自南瞻部洲的中原。”燕赤霞笑道“学了些武,学了些道,眼力自然比平常人要好一些。”

  作为一个乡巴佬妖怪,琅岐没听说过什么南瞻部洲,甚至连自己说的这片大陆被称之为东胜神州都不知道,他也不关心这些。

  不过看着这书生即便面对自己也侃侃而谈,一副自信的模样,就确定这个人不是好惹的。于是打消了吃独食的打算,道“我是琅岐,是树妖姥姥的头号大将。”

  说到这里,他露出了得意的表情“你来这里,有何贵干?”

  “路过。”燕赤霞拱手道。

  琅岐满脸不信“只是路过?”

  燕赤霞笑着道“确实只是路过。”

  琅岐又问“那你要去哪里?”

  燕赤霞继续笑着答道“五庄观。”

  顿时,琅岐心头一跳。

  别的他不知道,但是这五庄观是何地的他却清楚的很,那是他姥姥的后台的后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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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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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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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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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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