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进城卖货,有人出城办事,刚开门的时候是人最多的时候,人群中挤成一片。
有一人,鹤立鸡群。
这人铜铃大眼,满脸虬髯,皮肤黝黑,虎背熊腰,仿佛门神钟馗。穿着书生青袍,背负古朴青铜剑匣,一看就是个怪人。
看守城门的官兵收钱,一看不熟悉的外乡人,便要多收几文。
可是当看到这个鹤立鸡群的虬髯客时,竟然钱也未收,直接让他过了。虬髯客也未多说什么,径自进城。
等到他走过,守门的一个官兵这才拍拍胸脯,道了一声“好可怕”,然后抓住一个想偷溜进去的老汉,道:“还没给钱,急着投胎啊!”
老汉说:“他也未给钱。”
说完,便遭到一顿毒打。
虬髯客刚入城中,便迈着虎步漫无目的的四处闲逛起来。一双铜铃大眼四处扫视,大拇指是不是掐一下食指中指或者无名者,口中念念有词,似乎在搜寻着什么。
与此同时,掌柜的出现在北郊外的一个村中,找到了呆在村中的马夫,驾着马车往城中赶来。
而在此刻,小木屋中,鬼哭一行重新整装出发,沿着小径往老林子走去。
刚进林子,就被狼群盯上。
不过不知为何,它们没有急着攻击,而是在四周徘徊,尾随在后。
现在是白天,风不大,天虽然依旧冷,但比起昨天好了许多。这样的天气下,鬼哭不惧厮杀,再加上有南宫大黑大嘴相助,你去哪他还不放在眼中。
但是,铃铛时刻不停,随着越往里走,越加响亮,由不得他不提起精神,警惕四周。
回过头,低声对南宫说:“准备一下。”
南宫微微颔首,目光中充满了警惕,眼眸透过颗颗巨木,看向了老林深处的那一片黑暗。
那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蠢蠢欲动。
鬼哭一行人脚力非凡,刚到午时,便已经到了兰若寺。
明知兰若寺有古怪,他们自然不会久待,中午饭也不吃,南宫和着酒留下辟谷丹,鬼哭大黑马干嚼,停都不停下来,直接从兰若寺门前走过。
一双眼睛透过寺中阁楼窗户往外看,贪婪的注视着来到了鬼哭南宫,但当看到他们准备离开的时候,焦急不已。
几次想要出来,却被阳光照到,身上冒出白烟,又缩了回去。
鬼哭也察觉到了有人看他,扭头便透过墙院看了一下里面的那间阁楼,透过窗子往外看的眼睛顿时流出鲜血,消失不见。
区区一只小鬼,居然也敢打自己主意。鬼哭冷冷一笑,不在理会。
阁楼中,美艳“女尸”倒在地上,幽幽鬼魂从她七窍飘出,一阵晃荡之后始终无法凝聚,便避开阳光,贴地而行,一路沿着楼梯到了楼下,渗进地里。
而留在地上的“女尸”,准确的说是皮囊,按照另一个世界的说法,便是植物人。
这具皮囊失去妖气的支撑,飞速老去,没过多久,就成了一个老妪,一口气没喘上来,就此离世。
若是那掌柜的看到这一幕,恐怕会就此产生阴影,再也不能人道。
万幸的是,他没看到这一幕,但也不好过。一路快马加鞭回到城中,在挂着“胡府”牌匾的府邸大门前停下,刚下车,便吐了出来。
作为一个偏远县城,你不能指望它的路面有多平,坐着马车一路飞驰,里面的人连肠子都能给你抖出来。
而掌柜的,连续两战,早已气虚体弱,再一路飞驰,哪里还能扛得住,差点连苦胆都给吐了出来。
门打开,一个骨瘦如柴的男仆捏着鼻子从门里走出,皱着眉头看着一地的呕吐物,瓮声瓮气的说:“你是谁啊,敢在胡府面前撒野,当真不怕死吗?”
掌柜的喘了一口粗气,拱手虚弱的说:“还请小哥禀报,同安客栈林掌柜求见胡姐姐。”m.χIùmЬ.CǒM
骨瘦如柴的男仆一脸嫌弃的看了一眼掌柜的那身老骨头,一脸嘲讽的笑道:“得了,别说姐姐今天已经有了客人不见客,就算见客,以你这具老骨头还想见姐姐,下辈子吧!”
“别废话!”掌柜的扶着马车直起身来:“是兰若寺的红儿小姐让我来的,你胆敢碍事的话,后果自己承担。”
男仆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最后道了句:“请您稍等。”
接着,飞快的进门离去。
看着大开的门,掌柜的也没敢抬脚进去,而是给马夫付了银子,收到银子后,此处空气中满是弥漫着酸臭,马夫也不愿多呆,贪婪的看了一眼胡府,驾着马车回驿站去了。
掌柜的在外面等了许久,然后门口才姗姗来迟的传来动静。
率先出现了一男一女两人,两人掌柜的都认识。
男的是附近的一个帮派头子,身材高大魁梧,面容颇为清秀,不过眉宇之间带着凶狠,破坏了那股清秀,尤其是那一道刀疤,更是让整张脸气质大变。
至于女的,让掌柜的神情恍惚。她还是和以往一样,穿着一身绣着蝴蝶的艳丽衣裙,外罩轻纱,雪白的披帛搭在小臂,垂落在身后与小臂两侧,随风而动,添了几分仙气,衬着她娇艳的面容,凸出的两个优点,是那么的(冷)美艳(冻)动人。
看着款款而来娇笑如花的她,掌柜的不由得回忆起自己那逝去的青春。
还记得那一年,他带着懵懂的心情,穿着洗得发白的麻布衣裳,来到了胡府前,坎坷万分的叩响了门。
紧拽在手心的一锭碎银,是他赚的第一笔大钱,也是他唯一的勇气。
然后,他看见了她。
顿时,自惭形秽,勇气也为之烟消云散。
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她没有丝毫嫌弃他的样子,反而牵着他的手,安抚着他,帮他消去心中的自卑,带着他,跨入了这豪华的胡府,让他领略到了成人的美妙。
那时候,他年轻气盛,疯狂的爱慕着这个迷人的大姐姐,整整一天不眠不休,而她也没有半点不耐烦,一直体贴的陪伴着他,还喂他喝鞭汤。
最后,他双腿哆嗦的走出了府门,浑身大喊:“胡姐姐,迟早有一天,我会用八抬大轿把你娶回家。”
她没有回答,只是微笑,那笑容至今还刻在他的心中。
原来,我也年轻过。
不知不觉,泪水滑落。
她还是那样的美,那样的白,那样的不爱穿内……咳咳……
故人依旧,而自己已白发丛生。
回忆着往昔,等待着胡姐姐和这个帮派头子依依惜别,听着胡姐姐作出承诺,待他下次再来。
帮派头子走了,临走前恶狠狠的瞪了掌柜的一眼。掌柜的没有在意,而是踏上了台阶,朝着自己的青春走去。
“胡姐姐,兰若寺的红儿小姐让我来的,她说,赏我有后。”
胡姐姐愣了一下,然后满脸红晕顿生,低下了头,说出来让他热血沸腾的话:“既然如此,进来吧,我们努力一下,争取尽快为你生个孩子。”
掌柜的浑身颤抖,那是他儿时的梦想啊!
他喉咙干涩,话语嘶哑:“真的?”
她点头,掌柜的又问:“我和你,我们的孩子?”
她继续点头,掌柜的热泪迎眶。
进去了一个多时辰,掌柜的重新出来,满脸懵逼。他万万没想到儿时的梦想居然这样就达成了。但是,他一点也不高兴。
他猜到了过程前半截,却没猜到过程后半截,更没猜到故事的结局居然会是这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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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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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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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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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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