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踏上东胜神州的土地时,看着天边的那道彩虹,鬼哭才恍然,原来,一路有人相送。
在一间客栈,收拾行李的时候,南宫脸上露出了诧异的神色,她将一封信递到了鬼哭面前:“小青姐送给我们的信。”
鬼哭拿起来信,拆开一看,果然是她。
原来,小青已经成龙,有她护送,这一路自然顺风顺水。不过成龙之后小青食量惊人,她需要大量进食,离不开食物丰盛的东海,吃饱了后,她又要陷入沉眠,不知何年何月才能醒来。
信中,她警告鬼哭和南宫,小心北风。
“果然是小青姐的作风。”南宫苦笑,小青就是如此,不爱告别。
“北风。”鬼哭沉吟,不由得,他想起了在海王城,得到南宫消息后,在那个小巷,被那个叫做李大浪的黑云号将军偷袭时,那一瓶子严重克制妖气的冰。那团冰,就是来自北方。
也不知道,是不是和北风有关。
……
自从那个白衣魔头离开之后,海王号上所有人一下子都放松了下来,欢腾起来。
然后,他们就陷入了困境。
因为,没水了。
船上有人占卜,往东走能解除困境。于是,海王号一路往东,终于在所有人都快支撑不住的时候,看到了一座岛。
岛上有一个小渔村,这是好消息。
前大皇子和前大将军兴奋的嘶吼,带头跳上了破浪舟,冲进了小渔村。
接着,他们看到了这个村中的渔民。
摇摇晃晃,浑身无皮无肉,挂着一些布料晃晃荡荡,布料之下全是骨头,有粗有细,有的骨头光滑如玉,有的骨头仿若枯柴。
顿时,前大王子和前大将军同时呆住,接着,发出凄厉的惨叫。
这小渔村的渔民,全是骷髅架子,并且,是会动的骷髅架子。
这里是骷髅海,要渡过东海,便要经过骷髅海。但是,要经过骷髅海的地方是经过一次次探索,用人命累积起来航线,那里相对安全许多,沿途的小岛,都是人在居住,而非骷髅。
而这里,明显就在航线之外,在骷髅海深处。这里,是属于死人的居所。
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前大王子和前大将军联手消灭了这个渔村的所有渔民,满含泪水的喝下了清水。
又过了一段时日,破破烂烂的海王号在海面漂浮,甲板上,一群骷髅站的整整齐齐,朝着太阳而去。
……
蜀山下,杨家村迎来了一个客人。
这个客人长得与众不同,他身材高大,满头金色卷发,是一个金毛卷发大汉,和黑色直发的中原人完全不同,不过这个金毛卷发大汉虽然样貌奇特,却并不凶恶,反而还有几分温顺,给人的感觉就像一只金毛大犬,还说得一口流利的中原话。
他自称是一个送信之人,送的是鬼哭的信。
在村民的簇拥下,这个金发卷毛大汉来到了一个小院前。
院子中,一颗古怪的小树迎风招摇,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一位穿着白色狐裘的娇俏少女正在弯腰为树浇水,小树伸展枝叶,去撩少女的发丝。
少女伸手拍开小树的枝叶,口中嗔道:“小小宝,别闹了。”
那副冤魂铁甲中住着的是小宝,于是,这棵小树自然就成了小小宝。
“采薇姐姐,采薇姐姐……”小孩们嬉笑着前来报喜:“杨伯伯有信送来了。”
鬼哭在同辈之中因为武力最高,所以被称之为哥或者大哥,因此他的后辈们自然称呼他为伯伯。
至于为何叫采薇姐姐,又是另一种原因了。
“真的?”采薇猛的抬起头来,忙问道:“在哪里?”
“他来了,他来了,就是那个金头发的。”
采薇顺着小孩手指方向看去,就看到了被村民簇拥着的金发卷毛大汉。
此时的他很是窘迫,因为村民们实在是太热情了,有的甚至摸向了腰间的剑柄,目光上下打量着他身上的要害之处,让他感觉头皮发麻,要不是路已经被堵死,他早就夺路而逃了。
杨家村,名字平凡,但分明就是个狼窝啊!
“你们别闹了,看把他给吓坏了。”采薇随手抓起靠在篱笆边上的青竹剑,目光扫过几个年轻人,几个年轻人哈哈的笑着,手松开了剑柄,四散离开。既然有采薇大姐,自然就不需要他们了。
“真是抱歉。”采薇来到了金发卷毛大汉的面前:“他们实在是太失礼了。”
“没有没有。”金发卷毛大汉擦了擦额头的汗珠,干笑道:“您就是采薇姑娘吧?”
采薇微微颔首:“是我。”
“这是您的信。”金毛卷发大汉取出了一封皱巴巴的信,然后显得十分不好意思的说:“路途艰险,不小心让信泡了水。”
“没事,辛苦你了。”采薇带着感激的微笑,让紧绷着神经的金毛卷发大汉放松了下来:“先进来喝口水吧。”xǐυmь.℃òm
说是请他喝水,但送上的,确是酒,上好的剑仙酒。金毛卷发大汉喝了一口就舍不得放下,天太冷,这样的烈酒正好驱寒。
喝着喝着,他手中的酒坛就落在了地上,哗啦一声摔得粉碎,然后整个人歪倒在了椅子上,鼻子里发出鼾声。
采薇看了一眼鼾声如雷的金发卷毛大汉,走到了门口,坐在门槛上,拆开了信封,看了起来。
片刻,她放下了信,信上的字很少,无非就是让他们保重身体,要杨大伯少喝酒,对于自己,就说了四个字,一切安好。
采薇又反复的看了好几遍,这才小心翼翼的将信折起来,贴身放好,然后站了起来,到了院中,步履变得轻盈。
不知何时,下起了雪,是鹅毛大雪,飘飘洒洒,坠落人间。
又下雪了,采微抬手接住了雪花,感受着掌心的冰凉,不知为何,雀跃欢快的心又沉了下去。
今年的雪,是如此的大,百年之间前所未有。采薇从大雪之中看到了不妙,似乎在雪中,有什么东西正蠢蠢欲动。
“鬼大哥,早点回来啊!”采薇垂下眼眸,低声自言自语:“我想你了。”
(本卷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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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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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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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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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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