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害,是一头斑斓猛虎,住在虎狼山山脚林中东头,这头猛虎已经成精,不仅可以轻松扑杀路人,会使妖风,还可以拘禁被它吃掉之人的魂魄,作为伥鬼,帮它欺骗路人到它巢穴之中。每年都有大量路人遇害,村中受害之人也不少。”
“而第二害,就是狼群,这一群狼住在林中西头,林中有狼,这并不少见,可少见的是,这狼群的数量。狼很多,比住在这一片林周围的人还多数倍。这群畜生轻则叼走家禽家畜,重则叼走小孩,甚至还会袭击落单的村民。”
“就因为这两害,白古村很穷,穷到没人肯嫁过来,以至于村中大把大把的全是光棍。”
听到这里,采薇若有所思的说:“所以,后来就出现白狼将军了?”
“是的,关于白狼将军的传闻有很多,有的说白狼将军就是白古村的人,也有的说,白狼将军是宋国的猛将。但总之,白狼将军是骑着白狼而来。他降服了林中狼群,杀死了斑斓猛虎,成为白古村的村长,娶了当地三个寡妇当婆娘,生了二十个孩子,在死后又成了虎狼山的山神,一直庇佑着白古村。”
“斑斓猛虎?”鬼哭饶有兴趣的道:“斑斓猛虎可没死。”
“什么?没死,不可能。”疯婆子连连摇头:“如果没死,怎么可能一直没听到这斑斓猛虎的传闻。”
鬼哭道:“我记得,山神庙中有一尊猛虎雕像,对吧?”
疯婆子点头,鬼哭继续说:“那头猛虎,就藏在雕像之中啊!”
疯婆子双眼圆睁,随后喃喃自语:“怪不得,怪不得,怪不得每一次去山神庙,看到那头猛虎雕像总是心惊胆战。”
随后她回过神来,对鬼哭和采薇说道:“我刚才说的这些,村中的人基本都知道,但还有一些,村中只有少数几人知道。”
“哦!”鬼哭和采薇打起了精神,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侧耳倾听。
疯婆子咽了一口唾沫,缓缓的叙说:“就在百年前,村里出现了一个不孝子,他成天游手好闲,偷鸡摸狗。有一次,他竟然把主意打到了山神庙头上。那一天,忽起大雾,他趁着守卫不注意,偷偷进入了山神庙,然后,取下了山神泥塑手中的刀。下一刻,就是倾盆大雨。守卫们跑进屋中避雨,看到了他。他将两个守卫砍成重伤,然后就失踪了,而在当晚,山神庙也塌了,山神的泥塑也被毁了。当他再一次出现的时候,他已经不是他了,而是成了骑着白狼的白狼将军。再之后,山神庙也就废弃了。”
“废弃了?”采薇道:“不对吧,我和鬼大哥进山神庙的时候,明明看到山神庙里面的那口大鼎,还有残留的香火,距离最后一次上香,时间可不会远。”
疯婆子脸上露出了悲痛的神色:“那是因为,时间到了。”
“什么时间?”鬼哭问道。
说到这里,疯婆子脸上留情,声音从紧咬的牙中蹦出:“20年,每隔20年,白狼将军就要换一具身体,而到那个时候,白古村的村民总会去祭拜一次。”
“20年前,白狼将军换了身体之后出了大问题,差点暴露。老婆子那该死的爹,为了解决这事情,把老婆子送到了县令的床上。”说到这里,她的双眼通红:“这样,也就罢了。事后,老婆子怀孕了,他嫌弃老婆子,觉得老婆子丢人,差点将老婆子浸了猪笼,又用木棒打老婆子,给老婆子灌药。老婆子和老婆子的孩子命硬,愣是撑到了孩子出生。”
“孩儿出生后,他就一直把老婆子和孩儿锁在家中,老婆子那可怜的孩儿,从小到大,都只能趴在窗口看着外面。直到他死,我那可怜的孩儿才能四处行走,可却被村民嫌弃,每次回来都是一身的伤。今年都19岁,明明长得高大魁梧,相貌堂堂。却因为身份连一个媳妇都没娶到。”
“可是……可是……我可怜的康儿啊!”
说到这里,疯婆子说不下去了,一个劲的哽咽流泪。采薇听得眼眶发红,她已经一猜到了,恐怕这大娘的儿子出了什么事。她低声细语的安慰的疯婆子,过了好一会儿,疯婆子才渐渐恢复过来,她继续说道:“我那孩儿叫康,吴康,老婆子希望他能健健康康的,他也的确健健康康的长大,从小到大都没生过病,还长得高大健壮。村庄的人不肯借我们牛,我们娘俩就自己犁,老婆子扶犁,康儿在前面拖,他力气大,村中没人比得上他。就我们娘俩,竟然比村中其他人犁的还快。”
“后来,白狼将军看上了他。我们决定逃跑,康儿能打,十几个人都不是他对手,若他从军,定能成为将军。可是,那该杀千刀的吴金宝,竟然带人抓住了老婆子,威胁康儿。就如此,这几天前,康儿成了那白狼将军,可怜我那康儿,连媳妇都还没娶啊……”
那吴金宝,正是老村长的名字。
一声声呜咽,从这疯婆子口中传出。采薇在一旁手足无措的安慰,鬼哭看着疯婆子的脸,她的脸因为痛苦和怨恨而扭曲,三分像人,却有七分……像鬼!
那一声声呜咽,涌入耳中,让他心情烦躁,抬脚走出了门,坐在门槛上,揉了揉太阳穴,他决定等里面哭完了再进去。
鬼哭低估了疯婆子,20年的折磨,让她身体千疮百孔,同样是这20年的折磨,让她的精神犹如金刚。只是一会儿,呜咽声就停了。m.χIùmЬ.CǒM
鬼哭站起身来,走了进去,也看到疯婆子已经抹干了眼泪,摘下来挂在房梁上的鱼干,开始准备吃食。
鬼哭走上前去,抢过了鱼干:“这就免了,我们吃新鲜的。”
疯婆子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哪来新鲜的。”
鬼哭微微一笑,露出了凶神恶煞的笑容,蹬蹬的走了出去,在河边吹了一声口哨。
没过多久,大黑马衔着一只破鱼篓游了过来,爬上了岸。
这鱼篓,是大黑马从柴堆里找到的。鱼篓里,满是一条条新鲜的大肥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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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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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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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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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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