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县中的房屋多为木质,主要街道两旁,大多为两层楼的小楼,几乎都是开门做生意的,门上挂着一个小旗,上书着“酒”、“布”、“粮”等字眼。
采薇叫做了一个卖梨的小哥,买了一些梨,这是准备在船上吃的,放到了大黑马的背上,压到了上面的大嘴。装作自己是一根布条的大嘴不满的扭动了两下,舒服的将自己盘了起来。
然后,他们进了一家酒家,这里的大厅中,十几张桌子,已经挤满了人。不过不要紧,还有包厢。
将大黑马交给了伙计,鬼哭和采薇径直的上了楼,到了包厢中。鱼肉他已经吃得烦了,因此点了一只鸡。就在鬼哭和采薇吃饭的时候,下方传来喧闹。鬼哭一皱眉,他听到了大黑马的嘶鸣声。
鬼哭推开窗,看向下面。下面马厩处,正围着一堆人。
“你们干什么呢?”鬼哭探出头来大声喊道。
“干你鸟事。”一个精瘦的家伙抬起头来叫嚷道,不过一看到鬼哭那张脸,微微有些心虚:“奉劝……劝你别多管闲事。”
鬼哭冷笑:“那是老子的马?”
“嘿,你的马?”一个高个子拍了一下那个精瘦家伙的肩膀,让他站在一边,扬起头挑衅鬼哭:“你叫它一声,它会答应吗?”
“大黑!”鬼哭叫了一声。
大黑马仰头嘶鸣:“儿嘿嘿嘿~~”
鬼哭道:“它答应了。”
气氛,有些尴尬。几个围观的路人,捂嘴偷笑。高个子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最后恼羞成怒,踢了身边人一脚:“还愣着干什么,拖马!”
几人一拥而上,想要把大黑马强行拖走。大黑马身体一扭,抬脚就是一下。一人直接飞了起来,飞出了五六米,砰的一声砸在了木桩上,一蓬灰尘从屋顶坠落,这人躺在地上,没了动静。
顿时,无人敢上。高个子红了眼,连忙扑到地上那人身边,往他鼻子上一伸手。片刻后,他缓缓的抬起头来,双目血红:“小五没了。”
瞬间,他们就沸腾了起来。
“狗日的,杀了这马。”
一个二个扯出尖刀,高个子更是拿出了一把斧头。
“你们敢!”鬼哭一声大喝,一把抓起搁在桌上用布袋装着的长刀,踩着窗沿就跳了下来。
“滚远点,外地人。”两个人提着刀走了过来,挡住了鬼哭。鬼哭双眼一瞪,两人就不约而同后退半步,接着恼羞成怒,怒吼着就冲了上来。
鬼哭一抬手,刀柄戳在一人的小腹。这人面色一变,跪在地上,一个劲干呕。
接着鬼哭一次侧身,一把尖刀贴着胸口就刺了出去,鬼哭一把就扼住了他的喉咙,单手把他拎了起来摔在地上。
砰!
一声闷响,百多斤的身躯被摔得平铺在地上,掀起灰尘。尖刀叮叮当当的滚到了一边,这人面色扭曲,身体卷成一团。
另一头,大黑马也开始发飙了。它皮糙肉厚,挨上几拳几脚根本不成问题。但是如果对方动刀,那就是要它的命了。若是曾经之前浑浑噩噩的,也只是象征性的反抗几下。但是成精之后,它对自己的命就格外的看重。
张嘴咬住缰绳,一仰头,缰绳扯断。紧跟着,四蹄疯踏,整个身体像是旋风一般盘旋,马背上的梨子被甩飞出去,在地上咕噜咕噜的滚动。而大黑马那边,卷起了满地的飞沙,让他所处之处一片风沙弥漫,接着后脚连环蹬出。
砰砰砰!!!
三声闷响,三道人影口中喷血的飞了出去。一个撞到了墙上,两个摔到了街上,都是胸膛凹陷,口吐血沫,眼看活不成了。
一旦大黑马下狠手,那脚力再加上脚上的马蹄铁,被这么踢一下,不亚于被两个大力士拿着铁棍用尽全力戳一下,寻常人哪有活命之理。
剩下的人见到同伴如此惨状,都不敢上前。高个子一发狠,掂了一下手中斧头,举起来就要掷出去。
身后,传来“锵”的一声拔刀声。还没等高个子反应过来,一截染血的宽大刀尖从他的喉咙处透了出来。
扑通一声,尸体倒地。
一下子,周围安静了。不仅那些高个子的小弟们安静了下来,就连周围围观的百姓也安静了下来。他们都没想到,这个外地人敢杀人。
鬼哭脸色阴沉的走了上来,踩得高个子的尸体,把短刀拔了出来。鲜血喷溅,鬼哭满脸是血。他将短刀在尸体上擦拭两下,然后收回腰间,接着捡起了一个梨子,在身上擦了两下,放在口中,咬下一块。
咔嚓!咔嚓!咔嚓!
雪白的梨肉被咬的粉碎,甜美的汁水充斥着口腔。鬼哭一手拿刀,一手拿梨,将口中的梨肉咽下,这才平静的开口道:“还有谁?”
他双目一一扫过那些拿着尖刀的家伙,他们脸上一阵哆嗦,略微犹豫了一下,扔下尖刀,转身就跑。
“不得了,这外地人杀了文静,出大事啦!”一个围观的百姓低声道。
文静,就是那个高个子,他看起来没有什么背景,但有一个身份,平安镇本地人。因为外地人越来越多,所以本地人自然的就开始抱团取暖。
别看文静神憎鬼厌,但是,他聪明,他从不对本地人下手,相反多有援手。所以他的名声,在本地人之中还是挺不错的。现在,他和他的几个兄弟死了,他们家人如何肯干,外地人杀本地人,那还得了,这事绝没完。
“鬼大哥。”采薇付了钱就匆匆的下来了,鬼哭安抚了一下大黑马,冲她点了点头:“我们走。”
“抱歉,你们现在不能走。”
掌柜的带着伙计围了上来,伙计们手持棍棒,看向鬼哭的眼神有些避让,手脚有些哆嗦,但还是不得不听掌柜的话。
鬼哭问道:“怎么,我们付的钱不够?”
掌柜脸带笑容:“并非如此,只是你们就这么走了,我会很为难。”
平安县,本地人可得罪不得,更何况鬼哭杀了本地人。自从外地人多了之后,依旧干着纤夫的活的本地人就不多了。他们更多的是开酒馆,开客栈,卖东西,出租房屋,当牙人,当官差衙役,得罪了他们,在这里可不会怎么好混。琇書網
鬼哭脸上也露出了笑容,掌柜的心中一个咯噔,只听鬼哭说:“人死了,就不会为难了,对吧?”
掌柜的努力的咽了一口唾沫,点了点头:“对!”
鬼哭回头道:“走!”
说罢,他提着刀用肩膀撞开掌柜的。掌柜向旁边踉跄了几步,被两个伙计扶住。他摸着生疼的肩膀,眼睁睁的看鬼哭采薇以及大黑马扬长而去。
“鬼大哥,没事吧?”采薇问道。
鬼哭摇头:“麻烦大了。”
在他们身后,一群人明目张胆的跟着。不远也不近,眼中充斥着仇恨。
当时,理智的说,鬼哭不该出手杀人。应该挡住那些人,让大黑马逃走。人,是大黑马杀的,大黑马走了,总有些转弯的余地。
可是,当时鬼哭已经想不得许多了。大黑马陪着他穿过一个个战场,跨过大江,到了江南,他们之间的感情,绝不是人与马那么简单,而是战友。
见有人想杀大黑马,他本能的,又出手了。做完一切,这才反应过来,却也容不得反悔。更何况,他根本就不后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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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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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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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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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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