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哭也连忙站了起来,一拱手:“来的突兀,还望见谅。”
“哪里哪里,鬼爷能来,就是郑某人的荣幸。”
“我听闻,郑老爷家有喜事,多了一个孙儿?”
老爷裂开嘴大笑,脸上止不住的喜色。两人一番客套,鬼哭就将话题引到了坎坷不安的妇人身上。顺理成章的就把事情办了,于是,妇人成了一个奶妈。
鬼哭告别了郑老爷,离开了郑府。牵着大黑马回家,一路之上,被困在袋子里的那个蛇一样的布条就是不得安生,总是企图逃窜,被鬼哭一次又一次镇压下来。
路过包子铺的时候,鬼哭买了一个肉包子给大黑马,大黑马一看,顿时就傻眼了。昨天晚上它那么积极,那么主动,你就给一个肉包子,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鬼哭的良心自然是不会痛的,看着大黑马满脸郁闷的样子,他反而还哈哈大笑。
黑马垂头丧气,又跟鬼哭走了一条街,鬼哭买了十个肉包,自己吃了一半,剩下的全给了大黑马,一下子,大黑马就兴高采烈起来。
嗯,对于大黑马来说,五个肉包子,也就是一顿零食,但相比一个肉包,要多了五倍啊。
几天后,西子湖畔的那条街不再有那种莫名的响动,看来应该就是那个布条捣的鬼。鬼哭的活完成,终于得了那五两银子。
那个成精的布条,鬼哭没有交出去,而是放到了家中。这玩意儿一到家中,就盘了起来,高昂着“头”,很是警惕,谁靠近他就咬谁。不过它没有嘴也没有牙,谁都咬不痛。后来不知道怎么跟院子里的鸡杠上了,被鸡啄得到处跑。
后来采薇回来,见到了这玩意儿,一开始被吓了一跳。后来发现这玩意儿没什么威胁后,就开始嫌它脏了,直接抓住它,将它按到了水盆里。一顿搓洗后,这布条战战兢兢,可怜巴巴的缠在了竹竿上,将自己晾干。
几天后,小青来串门,一进屋就就发现了这个布条。通过小青的话,鬼哭才知道,这个布条已经有了40年的道行了,是自己的40倍。不过很可惜,空有道行,其实就是个废,算得上是一种极有灵性却没多大作用的妖气,纯粹可以当宠物养。
在小青面前,这布条不仅显得很规矩,还很亲近。可是小青却不待见它,直接一巴掌拍开了。于是布条很是委屈,抑郁了两三天。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就到了盛夏。然后,小青和南宫女侠也离开。她们结伴去了海外,一个是为了寻找天外天,一个是为了寻找仙缘。
渐渐的,到了秋天。天气转凉,鬼哭也决心是离开的时候了。他要前去巴蜀,对于杨安日夜怀念想要回到的地方,他想去看看。
这天,鸡刚打鸣,鬼哭与采薇就醒了过来,收拾行李。他们速度很快,再加上昨天晚上就已经收拾了一些,天还没亮,行李已经全部收拾好了。只要提着行李,就可以上路。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采薇却显得十分犹豫,她欲言又止。
“去吧,毕竟是你爹,去见他最后一面吧!”
“嗯,鬼大哥,等我回来。”采薇提着剑和一个包裹跑了出去。
许久没回,林老鬼的家更加破败了。屋顶破了个大洞,墙也塌了一角,但是无人理会。
采薇敲门,才刚敲两下,腐朽的木门就向里倒去。“啪”的一声,碎成几瓣,一片尘土扬起。
采薇皱起眉头,挥手扇风,走了进去。屋中,林老鬼卷缩在床上,正在呼呼大睡。
“爹!”采薇呼唤一声,推了推林老鬼,林老鬼没有醒来。采薇无奈,最好说道:“爹,我要走了,日后……您好好照顾自己。”
说着,她包裹放在破烂的桌上。里面,是一些干净的衣物和一些肉干。然后,出门而去。
床上,原本熟睡的林老鬼身体微颤。他坐起身来,跑到门边,看向外边远去采薇。
许久未见,采薇长高了,身着素白裙,挽着简单的发髻,腰背挺得笔直,原本干瘦的身材,变得高挑,手持三尺青锋长剑,看起来英姿飒爽。一点也不像是自己这个老混混的女儿,反倒是像行走江湖春风得意的侠女,像是某个大侠之女。
“走吧,走吧!不要让我连累你。”他身体颤抖,苍老的面容满是纠结。
等真看到采薇不见了踪影,他又后悔了,连忙跑了出去,一边抽自己巴掌:“糊涂啊糊涂,她走了,我这把老骨头怎么办。”
才追出院门,他的脚就像灌了铅似的,再也挪不开步子了。张了张嘴,颓然的坐在地上,捂住了脸,抽泣道:“你个老东西,老赌鬼,老酒鬼,叫你不中用,老婆保不住,还想连累女儿,真是该死……”
采薇回了家,一缕曙光从天边射来,太阳都还没露头,路上行人无几,不过路两旁的屋中已经有了响动,应该是人们准备出门了。院子外,原本商量好租来的马车已经到了。车夫叫老王,正在给他的马儿喂草,这些草料,自然是鬼哭提供的。
鬼哭将最后一件行李搬进了马车,从马车中出来,就看到往回走的采薇:“回来了。”
采薇点头:“嗯。”
“上车吧,咱们马上就走。”
采薇上的车,忽然探出头来问:“鬼大哥,大嘴呢?”ωωω.χΙυΜЬ.Cǒm
鬼哭正在给大黑马上马鞍,闻言一愣:“没在车上吗?”
“没在!”
鬼哭眉头竖了起来,冲着屋里大喊:“大嘴,你给我滚出来,不然把你烧了。”
一条灰影“嗖”的一声窜了出来,迅速的钻进了马车里。其实鬼哭和采薇口中的大嘴,就是一直认为自己是蛇的布条。这家伙可聪明着呢,还学会了写字。一学会了写字就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就叫大嘴,他想让自己有一张血盆大口,不过很可能这辈子都没希望了,希望它下辈子投个好胎。
“嘛东西?”车夫老王被吓了一大跳。
鬼哭道:“没事,自家喂的条蛇。”
“你还喂蛇?”
“没毒的。”鬼哭解释道:“受了白娘娘的恩惠,所以喂了一条,抓耗子还挺厉害。”
“哦。”老王抓了抓脑袋,满脸佩服:“你们城里人还真会玩。”
“这里可不算城里。”
“对俺们来说就是城里。”
鬼哭戴上斗笠,压低了帽檐,翻身上了马背。老王也上了马车,鞭子一抽,马车缓缓的驶了起来,跟着前面的鬼哭,沿着大道前行。
鬼哭嫌麻烦,他们要走没有通知任何人,所以,没有任何人前来送别。这样,倒也走的干净利索。
没走出多久,一辆马车迎面驶来,两辆马车小心翼翼的擦身而过。
另一辆马车中,一身怀六甲的女子对身边撩开窗帘往外面看去的年轻男子问道:“夫君,看什么呢?”
年轻男子回过头来,赫然正是楚君文,他一脸柔和的笑意,回忆着刚才那个骑马而过的江湖人士,眼中带着疑惑:“不,没什么,只是觉得一个路人很眼熟。”
说着,他喃喃自语:“到底在哪里见过?”
(题外话,《斩妖录》、《先砍一刀》、《恶面人》、《天劫之下》、《破晓》,你们觉得哪个名字好听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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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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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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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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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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