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墨纸砚,一应俱全。而且,一看就比伯父李文献准备的要好上许多。楚君文不由得陷入了沉思,他究竟是谁?
或许,真的是姐夫?
心中有些振奋,然后很快将这些情绪排出脑外。他是天生的考神,天生就擅长应对考试,就像鬼哭先生对于距离与时机的判断力一样,他也有属于自己的天赋,那就是一旦面临考试,他将变得无比冷静,甚至可以超水平发挥。
因此,别管他平日里显得多么平平无奇,一旦进入考场,就能考出令人吃惊的成绩。
不一定会考多好,也写不出名传千古的文章,但他的发挥很是稳定,四平八稳,令人找不出破绽。也是由此,他的成绩总能位于中上。
现在,时辰还早,他索性先休憩一会。在他提前这么久进入考场的时候,相比于其他还在外面苦挨考生,已经先一步占据了优势。
终于,天渐渐的亮了。
趴在木板上正在熟睡中的楚君文立刻就自己醒来,拍了拍脸颊,让自己清醒一些,拿出笔墨纸砚,一一摆好……
沾着墨色的狼毫,切在了雪白的纸上。
一撇一点,锐利的笔锋之下,雪白的纸被切开,露出了黑色的伤口。
这支笔,被一只大手握住,大手悬空,却稳如泰山。握得很紧,仿佛这握着的根本不是一支笔,而是一把刀。
笔走龙蛇,很快,“采薇”二字跃然纸上。虽然文化不怎么好,很鬼哭的字,却意外不错,还蕴含着一种凌厉的风格。
鬼哭抬起了手,将毛笔放下,对采薇说道:“这两个字,就是采薇。”
“这就是我的名字啊!”采薇有些兴奋,她认识“采”字,却不认识“薇”这个字,这个字对于她来说,有些复杂。
鬼哭笑笑,拿出了一本书,这本书是他回来的时候在书肆中买的,简单的蓝色封面,上次两个字,这本书,就叫做《诗经》。
采薇只是需要认字,本来拼音这个神器很有用,可是在这个世界没法用,只能用一个笨办法,拿一本书,教她认识里面所有的字。
鬼哭选择了《诗经》,反正都要认字,倒不如顺便让她受些熏陶,而且,诗词总比别的其他什么东西要好背许多,并且不显得那么枯燥。
“这本书,给你了。”
一瞬间,采薇的眼睛都亮了,她连忙接过书,看到封面,高兴的大叫:“这两个字我认识,叫诗经对不对?”
鬼哭笑着点头,拿过了书翻到了其中一页,对采薇说:“你来看,这首诗就叫做《小雅·采薇》,你的名字,就来自于这里。”
“真的吗?”
“嗯,我念一句,你学一句。”
“好好!!!”采薇差点兴奋的跳了起来,被鬼哭按回到椅子上。
……
楚君文很快完成了破题,现在他脑子清醒,心中一动,笔下就写了出来,写得飞快。
隔壁,突然传来呕吐声,恶臭瞬间弥漫。巡逻的官差听到动静,连忙赶了过去。
接着,隔壁一片混乱,不断传来呕吐之声,忽然一人大喊:“日了鬼啊,日了鬼啊!!!”
楚君文愣了一下,就看到巡逻的官差将一个半昏半醒,嘴里说着胡话的考生往外抬去。
这考生,楚君文还有些印象,据说,这位英俊的年轻考生名叫李玉,是巴蜀有名的神童,号称诗剑双绝,是这一次考试状元郎的有力竞争人选之一。
只是,怎么也没想到,才第一天,他就出局了。楚君文有些疑惑,按道理来说,对方身体强健,怎么也不可能是他啊!
很快,将疑问甩出脑海,甚至将隔壁的恶臭自动摒弃,楚君文再一次陷入了文章之中。
考场外,有人抱头痛哭。
赌博,明面上是违法的,可是屡禁不止,甚至有胆大之徒将主意打到了考场上,去赌哪个考生能够高中,赌哪个考生能够高中状元。
而李玉,作为声名显赫的人物,自然有很多人将宝压在了他身上。
结果,他第一天就会抬出来了,顿时让赌徒们哀鸿片野。
考场外,李玉惊坐而起:“日了鬼啊!”
接着,又喷血三升,终于彻底晕了过去。
一个赌徒看到这种情形,一个劲拿自己的脑门撞墙。他以前就得到消息,说是李玉遇鬼,于是,不仅不认李玉会受到影响,反而认为他的赢面很大,于是将所有身家都押了上去。
不就是闯鬼了吗,这事又不罕见。历史上,许多风流书生都遇到过艳鬼,一夜风流之后继续考试,高中状元的还不少。
当然,并非是风流书生上了鬼之后,就高中状元。而是因为他们本身有这样的才华,才被那些艳鬼看上。
可是绝大多数人不清楚啊,他们固执的认为,赶考的书生遇到艳鬼是好事,是彩头。结果现在看来,被彩头坑的人不少。
有听闻消息匆匆赶来的赌徒破口大骂:“不就是日了鬼嘛!这有什么大不了的,狗屁诗剑双绝,狗屁巴蜀神童,老子才是日了鬼哦。”
李文献一家也听到了消息,顿时心情复杂。他们不知道考场中究竟发生了什么,才会导致原本一个青年俊才被整成这副模样,所以忧心忡忡。可这位青年俊才出局了,也就意味着,楚君文多了一分机会,所以又显得有些高兴,总之又喜又忧。
今日,跳楼的人很多,跳河的人也不少。Χiυmъ.cοΜ
林老鬼形如僵尸,从赌场中走了出来,抬头望天,天上还下着细雨,天空一片薄云笼罩,他却觉得那天空是那样的刺眼,直刺他的心头。
雨很冷,冻僵了他的血,他的肉在抖,他的心在抖,他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
他能行尸走肉一般,盲目的走着,摔倒在地,浑身染上的泥土,他麻木的爬了起来,又继续盲无目的的向前走。
不知不觉中,他来到了鬼哭的小院前。鬼哭不在家,大黑马懒洋洋的趴在马厩中,有气无力的吃着草。采薇买来,养在院子里的鸡倒不怕雨,顶着雨,扒开院子里的泥土、石子,找出蚯蚓蜈蚣,然后相互争夺着吃掉。
窗户开着,林老鬼透过窗户能看到里面坐在书桌前的女儿。她穿着漂亮的衣服,头戴珠钗,拿着笔,爬在桌前写写画画。
林老鬼的手,握在了小院的门上。这门形同虚设,整个小院也就是一圈篱笆围起来的,才半人多高,只要是个成年人,能轻易跨过去。院子的一圈篱笆根本就不是用来防人的,所以,自然门也没上什么锁。
可是,他无论怎样用力,都无法推开这门。这道门,在他心头。只要他想推开这门,就仿佛看到了鬼哭,看到鬼哭那狭长的双眸,看到了那些惨死在鬼哭手下的尸体。
良久,他就犹如一根雕塑,站在院子外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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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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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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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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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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