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先砍一刀>第四十二章 元宵人贩
  除夕过的清冷,春节却过得热闹。

  一大清早,就有人提着礼物拜访。鬼哭没有亲人,所以来的自然是街坊邻居。

  之后,就更是没停过。

  上午下午,总有人来,颇有些络绎不绝的态势。到后来,来的不仅是街坊邻居,还有一些帮派分子,他们挂着笑脸,鬼哭也不好驱赶。

  直到傍晚,才算消停,又有舞狮经过拜年。采薇看的咯咯直笑,鬼哭花钱打发。

  到了晚上,两人休息了下来,就着剩菜,吃的津津有味。

  而后几天,采薇在街坊邻居间四处奔波,进行回礼。虽然忙,但她笑的开心,鬼哭也就不管她了。

  正月八号这天,传来消息,周皇拜泰山火云洞,迁国都于洛阳,立鼎中原,改年号为周武元年。

  与此同时,大秦迁都长安,与洛阳对峙,看来大秦与大周的合作关系已经到头。

  不过在迁都的过程中,传来噩耗。

  年近70的太子在迁都途中病逝,白发人送白发人,96岁的秦皇老泪横流,于是立40岁的九皇子为太子。

  嗯,算上这一位70岁的太子,这位秦皇已经熬死了三任太子了,而九皇子已经是他最小的儿子了,如果再被他熬死,就只能立孙子为太子了。

  因为三足鼎立,三方都要休养生息,为今年应该能过个平安年。

  听闻此消息,大宋朝堂上的文武百官,都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消停下来,不用打仗了。

  只是一仗,大宋已经被打断了脊骨。

  西北军、蜀军几乎全军覆没,这两个军,可都是大宋最强的两个军,没了他们,大宋直接失去了信心。

  时间一晃而过,不知不觉就到了元宵。

  元宵佳节,夜晚更是热闹,因为有灯会,众人纷纷去赏灯。

  吃了晚饭,采薇就提着灯笼,拉着鬼哭的衣袖,迫不及待的混进人流中,挤进城中,参加灯会。

  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次,所以很是兴奋。

  不过刚挤入城中,她就气喘吁吁,香汗淋漓,再也走不动了。

  也不是没有力气,而是一个小姑娘,怎么样也挤不过人家。

  鬼哭好笑的看着这一幕,伸手抽在一只不知道从哪里生出来的手上,那只手立马青肿一片,触电般缩了回去。然后,将小姑娘往身后一拉,自己走在前面,仗着身强力壮,挤出了重围。

  灯会,自然是有很多灯了。

  这些灯琳琅满目,采薇看得双眼发亮,眼花缭乱,不知道该怎样才好。

  得知猜灯谜可以得到灯笼,采薇兴致冲冲的去猜。然后苦着脸,回头看向鬼哭。

  原来,上面大半的字,她都不认识。

  鬼哭笑的给她念了出来,然后采薇脸上更苦了,原来,这是猜一字。她连字都没认全,怎么可能猜得出来,只能可怜巴巴的看着鬼哭:“鬼大哥。”

  鬼哭胸有成竹,拍着胸脯道:“看我的。”

  然后苦思冥想大半天,干巴巴的道:“我们去选个容易的吧!”

  采薇扑哧一笑:“鬼大哥也不知道啊!”

  鬼哭觉得很丢脸,拉着采薇一路往前。然后,在里面逛了大半天,两个人的眉毛都拉耸了下来。

  采薇是个半文盲,还停留在认字只认半边的场面。其实,对于她这种环境的女孩来说,已经很了不起了,毕竟,更多的女孩甚至连一个字都不认识。

  而鬼哭,除开一些偏僻字,倒是能认全,而且还能认两种字,一种是罗凯认识的简体字,一种是杨安认识的中原字。

  然而,杨安认字的目的是为了看懂流传下来的秘籍之类,而不是为了猜灯谜的。

  至于罗凯,你给他一些初中范围的数学题他还能做,猜灯谜,饶了他吧!更何况,罗凯学的可是简体字。

  所以,一大一小两个人,犹如两只败犬灰溜溜的到了桥边。

  鬼哭突然问:“丫头,饿了吗?”

  采薇摸了摸肚子,用力点头:“饿!”

  “那走吧!”鬼哭笑着说。

  两人到了桥下,一对老夫妻正在岸边摆摊,卖的就是汤圆,也就两个桌子,其中一个桌子一家人正在吃的。

  “来两份汤圆。”鬼哭说道,和采薇找了个位置坐下。

  “好勒!”大爷开心的笑道,露出了残缺不全的牙齿,将汤圆下到锅中。

  两人吃了汤圆,又恢复了活力,付了钱,准备再杀回去,洗刷耻辱。

  过桥时,一人怀中抱着孩子,脚步匆匆,和鬼哭擦肩而过。

  鬼哭忽然停下,正走着的采薇被鬼哭一把拉住。

  “怎么了?”采薇回头问道。

  鬼哭没有回答,而是自言自语:“越热闹果然就越容易出事。”

  叹息一声,转身追着那抱着孩子的男人而去,采薇连忙跟上。

  那男人很紧,一察觉身后的鬼哭有些不对劲,连忙加快脚步。

  鬼哭身长八尺,长得人高马大,一脸不善,威慑力很强,

  而这个男人虽然长得也算强壮,但才七尺半还不到的样子,光看外表就不是鬼哭的对手,因此,不敢像对付其他普通人那样掏刀威胁。xiumb.com

  鬼哭将手伸进怀里,抽出来是手掌之中已经多了一把带着绸带的飞刀。

  手腕一抖,飞刀在掌中消失。

  男人立马一身痛呼,大腿被一刀几乎贯穿,摔倒在地,手中孩子抛飞。

  鬼哭快步上前,一把抄起孩子。

  “鬼大哥,怎么了?”采薇气喘吁吁的追了上来,连忙问道。

  鬼哭先检查了一下孩子,是个男孩,长得可爱,脖子上套了一个长命锁,应该很得家人喜爱,看起穿着,家中不算大富,但也应该不愁吃喝。

  在孩子颈上脉搏一探,有脉搏,没大事。现在昏迷不醒,应该是被迷晕的。

  鬼哭哼了一声,冷冷的看了一眼地上抱着大腿痛叫的男人:“没什么,抓到一个人贩子。”

  “啊!”采薇捂住了嘴,看看地上痛叫的男人,踢了他一脚,又连忙躲到鬼哭身后:“鬼大哥,我们怎么办?”

  鬼哭道:“带他见官。”

  元宵佳节,为了防火防盗,城中布置了大量兵力巡逻,官差也是全体出动。

  鬼哭卸掉那个人贩子的四肢关节,提溜着他,让采薇抱着孩子,两人才过桥没走多远,就撞见了两个捕快。

  两个捕快见鬼哭形迹可疑,连忙上前,一只手握着刀把一边询问:“你们怎么回事。”

  鬼哭将人贩子往地上一摔:“这人偷小孩。”

  捕快一听,就知道出了事情,不敢怠慢,连忙询问。

  鬼哭将事情一说,又称自己是天师府的人。

  捕快不愿意和天师府那些神神叨叨的家伙打交道,于是,只是问了鬼哭的地址,就带着小孩和那个被卸了四肢的人贩子离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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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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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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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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