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大军之中,身材魁梧的大周国君马去病带着麾下一众大将来到阵前,于土坡之上眺望战场。
看了一会儿,起了兴趣,他问身边之人:“你说,赵飞燕为何如此反常?”
赵飞燕,并不是指某个美女,而是他对大宋国君的称呼。
当然,大宋国军肯定不叫赵飞燕,名为文德,只是因为,这货实在是太能跑了。
一路从北跑到南,每次眼看都能捉到他的,他却偏偏能够神乎其神的逃出生天。
洛阳城如此,商丘如此,寿春城外还是如此。
可却偏偏,到了这入海县,却一反常态,没有第一时间逃跑,反而坐镇于城楼中,安定军心,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打算。
大周国君马去病身边的是御林军统领,同时也是皇亲国戚,算起来,算是大周国君的表哥了。
他姓马名飞字仲羽,他长得人高马大,体型壮硕,再加上宽鼻阔口国字脸,时常挂着一幅憨厚的笑容,看起来憨态可掬,似乎一个十足的傻大个。
然而实际上,他可不傻,也不粗枝大叶,相反十分细心。
正是因此,他才成了御林军统领,时刻呆在大周国君马去病身边,护卫左右。
听到国君马去病的问题,马仲羽微微一愣,露出一个大大咧咧的憨笑:“陛下,俺也不清楚,俺猜,可能是他脑抽了吧!”
“脑抽了?”马去病不由得被这憨货逗乐了,洒然一笑:“或许吧,不过,孤总有一种感觉,这一次,恐怕赵飞燕也能跑掉。”
“怎么可能。”马仲羽看向城南,尽管距离这里很远,人就跟蚂蚁大小似的,可是船只还能看得清楚。
他分明看见,在箭雨的压制下,几十艘船被射翻之后,已经没了船只胆敢靠近,也没有船只再次冲出了。
于是,马仲羽连连摇头:“陛下错了,四面被围,赵飞燕即使真的长出了翅膀,也跑不掉的。”
马去病微微一笑:“不如,我们打个赌怎样?”
“好啊,如果我赢了,我要陛下的绝尘。”
绝尘,马去病的坐骑之一。
身为武将,马仲羽自然爱马,尤其是爱好马。
而绝尘,曾经可是野马之王。
因此,他早就对绝尘垂涎欲滴了。
“你这憨货,原来对孤的绝尘图谋不轨,好吧,就依你,如果赵飞燕被抓住了,绝尘就归你了。不过,如果赵飞燕跑掉了呢?”
“这个……陛下想要什么?”
“你把史记抄十遍吧!”
“不会吧!陛下,不要这么狠啊!”马仲羽心头一惊,连忙高呼。
“就这么定了。”马去病淡淡的说:“还愣着干什么,赵飞燕可不会自己把自己绑着送过来。”
马仲羽微微一愣,旋即反应过来,提着刀就是一抱拳:“陛下稍等,我这就去把赵飞燕抓来。”
然而,还没等马仲羽前往,一人就闯了过来,高呼着:“陛下,密探来报,宋国君已至姑苏。”
顿时,一君一臣呆立当场。
片刻,马去病仰天大笑:“赵飞燕啊赵飞燕,孤终究小看了你。”
而一旁,马仲羽搓着牙花子,满脸沮丧。
抄史记,十遍,整整十遍啊!!!
没过多久,入海县被拿下了。
宋国君在姑苏的消息传了出来,军中人心就有些不稳了。
跟着国君一路逃到这里,他们自然知道自家的皇帝是个什么德行,因此心中怀疑。
很快,他们就发现了,原来,一直待在城楼中的那个是个冒牌货。
这下,捶实了。
顿时,苦苦支撑的军队崩溃了。
然后,大周军队很顺利的就拿下了这座县城。
大江对岸,一名穿着满是补丁的青衫书生跟随着人群一路往南。
他心中彷徨不安,紧拽的手中之书。
作为一个只会读书的书生,自从姐姐去世以后,在宫中任职的姐夫就成了他的依靠。
后来,战争爆发。
姐夫上了战场,而他因为姐夫的缘故,跟随的军队乘着马车,一路从北跑到南。
然后,噩耗传来,姐夫战死。
接着,他的马车就没了,每日的供应也愈加减少。到了入海县,更是陷入了无人管理的境地。好在,他偷偷的藏了一些钱,勉强没被饿死。
后来,作为读书之人,他率先上了船,顶着箭雨逃到了大江南岸。而现在,他孤零零的一人,举目无亲,只得跟随着人流,卖得沉重的步伐,向南走去。
他心中很是害怕,肚子的饥饿,身体的疲惫,更是让他惊恐万分。
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摔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了。
天色,渐渐昏暗。
书生跟随着人群停了下来,拾起树林中的枯枝,堆在了一起。
一团团篝火被点燃,他挤在人堆中,看着晃动的火苗,怔怔发神。
而就在此时,鬼哭终于潜入了入海县。
铃铛声响起,心头一阵悸动,冥冥之中,他感应到了,与他有着执念的那人在这里呆过一段时间。
他闯入了一间无人的房间,褪去了一身醒目的大宋制式铠甲,找到了一身灰色粗布衣服换上,然后趁着县城中的混乱,到处游荡,寻找着那人的踪迹。
小心翼翼的,避开了士兵与趁乱而起的匪徒。
最终,鬼哭来到了城南港口。看着滔滔大江,陷入了沉思。
渡江去了吗?
希望,你不要死啊!
就在此时,铃铛响起。
“咦,僵尸?”
身后,破空声响起。
鬼哭左手握着长刀,右手摸向腰间。
拔刀,闪身,回头。
短刀出鞘!
“叮”的一声,刀剑相交,一声清脆交响,火花在刀口迸溅。
拿剑的,是一位道人。
道人一头长发有着几缕花白,胡乱的挽了一个发髻,看起来颇为杂乱。
他脸上也是乱须横生,不过双眸甚为明亮,也没有一丝皱纹,让人分不清他的年岁。
他穿了一身道袍,上面打满补丁,衣袖衣襟遍布油渍,老远就能闻到一股鸡肉香味,腰间别了个葫芦,一只手抓着剑,一只手拿着拂尘,脚下不穿鞋,也不穿裤子,只要一动,衣摆掀起,毛茸茸的腿毛就随风乱舞,看起来不甚雅观。xiumb.com
道人后退一步,这一步极其诡异,这个道人身体像是被拉长了一样,就撤出三步,又瞬间恢复原样,避开了鬼哭扬起的短刀。
短刀回鞘,鬼哭趁机拔出长刀,将刀鞘甩到一边。
“你是何人?”鬼哭看着那道人,双手握住了刀柄,摆好了架势。
道人饶有兴趣的打量着鬼哭:“有神智,又是僵尸,又有人性,半活半死,半人半尸,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难道……是个人妖?”
鬼哭皱起眉头,狭长的双眸下,黑如墨的眼珠中泛着幽光,他嘿嘿冷笑道:“你知道吗?曾经我有个朋友,他也像你这样,如今坟头草已经比我的刀还长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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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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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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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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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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