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会暂时离开府中这个事情,她当然早就知道,并不是突然而来的事情,但是她还是觉得有些意外。
她还以为还要好些日子的,竟然……这么快吗?
“嗯,都已经安排妥当了。三天后,本座就送你走。”汪印点点头,这样说道。
他语气淡淡的,听起来和平时没有什么差别,可是目光却辗转难言,可见内心并不是无波无息。
他极力想把这个事情当作寻常——缇事厂和齐适之那边都做好准备了,事情已经进行到这一步了,接下来就是应该送阿宁走,这是计划中一环。琇書蛧
将阿宁送走,这是他翻来覆去想了许久才最终定下的计划,这也是最周全最迅速最能取信于人的计划,他一直都能很冷静地安排每一步,直到现在。
一想到三天后就要将叶绥送走,汪印的心便缓缓下沉,觉这满园盛开得灿烂的鲜花也没有什么好看的了。
“哦,三天后,我知道了……”叶绥这样回道,话没有说完声音已低了下去。
这个计划,还是她最先提出来的,她更清楚,计划顺利推进,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好事,但是此时此刻,叶绥却不想说话了。
即便知道知道京郊的庄子并不远,即便知道自己跟半令分开不会太久,她还是觉得在京郊和在府中是不一样的。
在府中的时候,她可以每天都见到半令,她可以与他共进晚膳,然后一同宿下……
现在,她要离开了,她不舍得。
见她沉默了下来,汪印当然知道她在想什么,那双时刻都在追随着他的眼眸布满了不舍,他很想说些什么安慰的话,却也说不上来。
阿宁不舍得他,他何尝不是如此呢?
自从阿宁嫁给他之后,不管他从外面回来有多晚,斯来院都会亮着烛火在等他归来。
每次他远远见到亮光,心里就盛满了欢喜,想到有人在等着他,他归家的脚步就越加迅速。
过去封伯庆伯等人也在他身边,还没有改名叫斯来院的正院也会有烛火,但这是不同的,所带给他的也是不一样的东西。
这个人是他的妻子,是他心尖上的人,他与她身体相合,灵魂相契。因为有了她,他不再是孤身一人,不再无亲无故,而是有了一个家。
阿宁带给他一个家,一个温暖而舒适的家。
他素来对命运这种东西没有什么想法,因为他相信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但因为有阿宁,他不禁会感激命运的厚爱。
他和阿宁原本是毫无关系的人,因为天恩马场那一面,自此就在心间留下了痕迹,这痕迹每日益深,最后让他们走在了一起。
和阿宁成亲之后,只在当初南库出事的时候,他与阿宁分开了一段时间,此后就没有再分开过了。
阿宁跟着他去了雁西卫,又跟着他去了江南道,不管他去了哪里,阿宁都会在他身边。
现在阿宁要暂时离开,不能在他身边,这种感觉,他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形容。
他不是习惯阿宁在身边,而是喜爱她在身边,当她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会感到满心的愉悦以及满足。
这大概就是爱一个人的心情。
说到了要暂时离开的事情,两个人都没有了赏花的心情。
即便已经秋天了,因为有仆从们的精心料理,鲜花依旧盛开得十分灿烂,它们好像永远不会凋谢一样。
越是灿烂锦簇的景象,便越让叶绥难过。
不舍别意突然就像潮水一样向她涌过来,让她的心情一下子低落了下来。
她离开的这个计划,还是她自己主动提出来的,最后经半令完善,最后才定了这么一个计划。
在没有离开之前,她想到过自己会不舍得,但绝对没有想到会这么不舍得,就好像这个人已经融入了她的生命里面,只要稍稍离开一下,就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分离之痛。
叶绥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是这么矫情的人,活了两辈子的定和从容其实没有什么用。
离开最爱的人身边,不管是为了什么原因离别,都是让人不开心的事情。
时间在缓缓的走着,叶绥离开的那一天很快就到来了。
这个时候,距离皇家宴会已经过去半个月了,秋风已经更加萧瑟,因为叶绥要离开,汪府所有人感受到的并不是秋天的收获成熟,而是秋风的萧瑟别意。
“夫人,东西都已经收拾妥当了,这一次奴婢就不跟着夫人前去了,但是奴婢会在暗中保护夫人,请夫人放心。”佩墨这样子说道。
按照厂公的意思,夫人这一次前去京郊,只带了从叶家带过来的季妈妈和佩青等人。
这些年来,佩墨等后来才在叶绥身边的人,因为有武功在身能起到保护作业,她们都是进出都跟着叶绥的。
如今不能跟着叶绥前往,自然有诸多不习惯。
“好,我知道了,辛苦你们了,都下去吧。”叶绥这样说道,吩咐佩墨等人退下去。
她们一离开,汪印便走了进来,两人相顾无言,都从眼中看到了深深的不舍。
汪印最先动了,他走上前,紧紧抱住叶绥,抱得那么紧,恨不得将她揉进自己怀中,不想让她离开。
他舍不得松开手,喃喃说道:“本座会去看你的,你放心,本座很快就会接你回来……”
叶绥也伸出手来紧紧抱着汪印,那一句“半令,我不想走”在她心头翻滚,几度欲出口,须得用所有的力气才能压下来。
不知不觉间,她的眼眶就红了,哽咽着回道:“好的,我等你,你要快点来,我想早点回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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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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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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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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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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