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罢了邢铭的话语,沈肃脑中只出现这么这么一句话。
江南卫的士兵已经来到江南道了,汪印一行人已经出发了,京兆皇上还昏迷着,现在太子监国,江南道有洪灾,他还难得有了调兵之权……
天时地利人和,似都全了,他不这样做的话,还能哪样做?m.xiumb.com
如此机会没有抓紧的话,难道真的要永远做着别人口中的“救灾将军”?
作为一个曾经在战场上杀敌的将领,沈肃每一次想到这个称号,便觉得是被按倒在地上摩擦着脸的屈辱,这不曾在敌人那里所体会到的感觉,竟然在国朝将领士兵中感受到了。
便是感受到了,又如何?
江南道这个富庶之地,或许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地方,但是对于他来说,却是淤泥之地,只会让他越踩越深,最后竟然连挣扎都无可奈何。
一卫大将军,这是何等的尊崇荣耀?然而他却只能被称为“救灾将军”,可笑,太可笑了!
沈肃“哈哈”地大笑了起来,脸容显得更加严肃,沉声下令道:“岭南卫士兵既然来到江南道这里了,那么就按照计划去做,此次任务由你负责,万不可有失!”
这一次,他要面对的不是一般人,而是号称军中练兵无人能及的汪印!
据斥候大厅道的消息,汪印此行明面上带了五百缇骑,至于暗地里……怕是这个数字的倍数,以缇骑的本事,这样的战力几乎无人能敌。
那也只是几乎而已,是在正常的情况下,如果有特殊的情况,那就不一样了。
沈肃微侧身子,看向了云溪方向,目光复杂难言。
他从来不敢忽视汪印,不,更准确地说,他无比佩服汪印。
一个人能以宦官之身领兵,并且涤荡雁西卫歪风,并且将其打造成坚固无比的屏障,赢得了一卫上下的尊敬推崇,这样的人,这样的将领,绝对值得让人佩服。
只是,佩服是一回事,现在他要做的事情又是另外一回事。
他甚至也很好奇,究竟是雁西卫艰难的局势造就了汪印的才能,还是汪印的才能真的改变了雁西卫?
如果本将在雁西卫大将军的位置上,是不是能比汪印做得更好?还是别的什么好?
这样未知的可能和无尽的渴望,时刻充斥着他的内心,让他不得安宁,让他沸腾滚烫。
现在,他苦苦等待的机会终于到来了。
“是,末将领命!定不负大将军的期望!”邢铭这样说道,神情同样十分凝重。
按照计划行事……这一役,当是他从军以来所经历的最大战役,也是他为人以来最大的冒险。
成,则青云直上,一世无忧;败,则殒命身死,世所唾弃。
大将军已经没有退路,作为跟随大将军良久的他,当然也没有了退路。
幸好,天降大雨,此乃天时相助,也幸好,岭南卫士兵来到了江南道,他们还有一个隐秘而锋利的底牌。
邢铭眼神渐渐亮了起来,隐隐带着一种燃烧似的兴奋,这是一个武将即将上场的兴奋,也是一种遭逢对手的兴奋,更是一种对自己的期待和自信。
这一役,他当真是无比期待。
在离开云溪之后,汪印还是坐上了汪府那辆漆黑的马车,并没有作过多的掩饰。
他们南下的时候,为了掩人耳目,并没有动用这辆马车,但是在江南道这半年里,为了谨慎安全,他已经下令让缇骑将这辆马车秘密送来了江南道这里。
无他,因为这辆马车足够宽敞坚固,也足够安全。
这辆马车周身漆黑,是因为其用厚厚的精铁打造,整个车厢,包括马车的窗户都可以抵挡外来的冲击。
汪印曾经令人试验过,便是军中的弓弩,都无法射穿马车,用来保护当然是最合适不过了。
郑云回也被他接到了这辆马车上,正端坐着身子,与叶绥相对而坐,小脸绷得紧紧的。
“姨父,姨母,我们此行返回京兆……是不是很危险?”终于,郑云回还是忍不住问道,紧绷的脸容上明显带着忧虑。
便是在宫中就知道阴险的人,便是在这半年间也历练不少的人,说到底还是个七岁多的小孩子,心中的情绪无法很好地遮掩。
汪印笑了笑,淡淡道:“小殿下想必也能明白,他们逼迫我们赶回京兆,当然是有目的的,这一路上,不会很安全,本座已经做了安排,也不见得万无一失。”
原本在江南道的缇骑,包括晏千钧在内的缇骑,全都被用了起来;更重要的是,原本安放在京兆西山营的缇骑也赶过来。——没错,这才是汪印敢带着叶绥和郑云回动身的真正原因。
在云溪的时候,他想来想去,还是宁愿冒着被太子质疑问罪的后果、直接动用了那另外一千安排在西山营的缇骑。
王晦带着这些缇骑日夜兼程,不足一日便能与他汇合。
三千缇骑,除了京兆必须的,除了守着缇事厂大牢的年伯,他都已经尽量动用了,这几乎是他动用的最大战力。
如果这样都不能安全护送着阿宁和小殿下回到京兆,那么他们回到京兆之后,也不会有什么起色。
全部缇骑动用起来,哪怕沈肃将派出的八个营全部都动起来,他也能带着他们全身而退。
更何况,从岭南卫过来的那两营士兵,经柳元集判断之后,战力……其实颇为一般,基本都是没有上过战场的人,那么就更无须担心了。
担心必要,但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多少用处了。
道阻且远,行则将至,京兆危急,他们是一定要赶回去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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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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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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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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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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