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面上,守护着叶绥的人,有汪府的侍卫,也有一些特意调来充当护卫的缇骑。
叶绥是厂公夫人,由缇骑守卫着,旁人当然不敢多说些什么。
至于暗地里,当然有郑白等暗卫在隐着,非到必要时,绝对不会暴露存在。
不仅如此,就连庆伯都笑眯眯地请道:“夫人,这次外出欣赏花灯,就有老奴陪着夫人去吧。”
花灯会这样热闹的场合,实在太容易出问题了,虽然明面上和暗地里都有了重重守卫,庆伯也不能完全放心。
厂公在离开京兆之前,就已再三吩咐过了:护卫夫人的安全,便是他们职责的重中之重,若是夫人有了什么损失,他们都不知该如何向厂公交代。
这么多年来,夫人是唯一一个能让厂公如此上心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可以让厂公如此开心的人。
光是冲着这一点,他们定然要将夫人保护得滴水不漏。
叶绥点了点头,没有拂了庆伯的心意,应道:“如此,就劳烦庆伯了。”
她知道庆伯等人的谨慎,她自己也十分爱惜性命,当然不会拒绝这个要求。
长隆大街的灯会啊,谁知道会有什么意外呢?
元宵节的京兆,天气还是十分严寒,特别是晚上会更冷。
到了那一日,叶绥披上了红色的鹅毛大氅,还捧着暖和手炉,由庆伯和赵三娘等人陪同着,去了最为热闹的长隆大街。
长隆大街不愧曾是京兆府所在地,虽然京兆府已经搬迁至阳嘉大街了,但是那些璀璨的花灯一旦挂了出来,装点着这里的夜色,仍旧显出了十二分繁华来。
叶绥站在长隆大街的街头,看这熙熙攘攘的人群,看着那一盏盏璀璨的花灯,感受着这承平年纪的热闹繁荣,心中多少有些感叹。Χiυmъ.cοΜ
真好,这样的花灯,这样的热闹。
去年这个时候,因为父亲卷入曲公度一事而入狱,她压根没有欣赏花灯的心情,完全忘了还有这么一回事。
仔细想来,这竟然是她重活之后第一次来欣赏花灯。
如今,长隆大街这里,火树银花不夜天,夜色中的花灯映照着人群的欢声笑语,这些热闹璀璨仿佛能感染人一样,每个来到这里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心情飞扬起来。
她当然也不能例外,她凤目晶亮地看着这些华美的花灯,唇角不自觉地扬了起来。
火红的大氅、璀璨的花灯映衬着她那张艳丽张扬的面容,使得她看起来比那些花灯还要动人。
而这一幕,也落到了刚好抵达长隆大街的某个人眼中。
顾璋甫下马车,便见到了那个火红色的身影,如此猝不及防,心好像被什么狠狠撞了一下。
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身影,他的眼神逐渐变得幽深,里面的情绪谁也看不懂。
她……她怎么会在这里呢?
怎么这么巧,他刚来到长隆大街这里就见到了她?
这时,他身后的马车撩开了帘子,一个模样清丽的姑娘露出了脸容,温柔地问道:“相公?您怎么愣住了?是不是长隆大街的人太多了?”
说话的时候,这个清丽的姑娘便踩上了小马扎,施施然从马车上下来了。
乍一看,这个清丽姑娘十五六岁的样子,似是闺阁姑娘;但是看仔细一些,她发髻已经梳了起来,身上带着新嫁娘那种特有的娇羞和喜悦,虽然样貌清秀,然而气质高雅,像是空谷幽兰一样。
这个清丽的姑娘……哦,也不能称之姑娘家了,这个介乎姑娘与少妇之间的人儿,正是顾璋的新婚妻子宋鸾。
宋鸾是大儒宋明知的嫡长孙女,也是国子司业宋廉臣的嫡长女,去年腊月的时候,她嫁给了清宴公子顾璋。
他们成亲才一个月多一点,正是新婚燕尔的时候。
在看向顾璋的时候,宋鸾眉眼间有掩饰不住的欢悦和情意,这种情意使得她整个人容光焕发,那张清丽的脸容因此而增色不少。
他们正新婚,恰好这个时候长隆大街有花灯会,元宵节的花灯会一般是闺阁姑娘和年轻男女前来赏花灯、互诉衷情的特殊日子。
宋鸾一直期待着能和自己的相公相伴赏花灯。
顾璋也不负她所望,早早就将一切都打点妥当,将繁忙的公务放了下来,带着她来到了长隆大街这里。
只是,怎么一下马车,相公便愣住了?
宋鸾顺着顾璋的目光看过去,便见到了一个火红色的身影,这个身影有一张艳丽热烈的容貌,似乎能将边上的璀璨花灯都衬托得有些黯然。
这样的容貌,让人印象印刻,见之而不可忘。
宋鸾此前并没有见过这个姑娘,但是她知道这个姑娘是谁——她认得在这个人身边上守卫的缇骑。
身着红色四翼蛇首鸣蛇服,腰配着七星刀,面容冷肃静穆,但凡在京兆居住的人,都知道缇骑的存在。
能被缇骑这样环顾守卫着的姑娘,想必就是缇事厂汪督主的夫人了。
不知为何,宋鸾心里有些忐忑不安,她往顾璋方向走了一步,顾不得这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伸手挽住了顾璋的手臂,略带羞涩地问道:“相公,您在看什么呢?——那个是督主夫人吧?”
闻到了宋鸾身上清幽的香气,顾璋头脑为之一醒,渐渐回过神来。
他总算意识到这是在什么场合,收回了一直放在叶绥身上的视线,简单地应了一声:“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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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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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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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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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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