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与宋家成亲的缘由,顾璋很清楚,那就是为了宋家在儒林的影响力。
大儒宋明知在大安朝鼎鼎有名,曾就任国子祭酒,德高望重。
其致仕之后开设了龙洞书院,门生遍天下,十大道都有他的得意弟子,就连大雍的士子都闻名前来求学。
宋明知的门生故旧组成了一张极其庞大的关系网,笼罩着整个大安朝,在儒林士子间有着非同一般的影响力。
每个人队对教书育人者都有种天然的敬畏,特别是像宋明知这样的人,无私传道授业解惑,更是得到许多人的尊敬。
在大安朝,提到宋明知的名字,儒林士子都肃然起敬。
子承父业,宋明知的儿子宋廉臣在儒林同样极富盛名,虽然声望上比不上宋明知,但是作为当朝国子司业,同样能影响儒林风向。
宋家以诗书传家,可惜的是子嗣单薄,根基不茂,虽然在儒林中有那么大的影响力,却算不上什么大家族。
充其量,宋家只能称之为诗书人家。
诗书人家,名声上好听,却实在没有多少势力。
这样的人家,从来不是顾家联姻的对象,顾崇也从来没有着眼过这些人家。
直到这一次查户括隐和迁族移宗的出现。
这两策之所以得以顺利进行,固然是因为缇事厂的势力,但是儒林的风向、士子的反应,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这些,让顾崇充分而清晰地认识到儒林影响的重要性。
顾崇开始意识到,儒林风向和文道喉舌的重要作用。
这作用,有时候比实际的权力来得更好更有用。
顾家在此两事中受到重创,急需补充新的势力,过去顾崇所选定的势力主要来源于权力,现在却看到了与权力不一样的势力。
以宋家在儒林士子间的地位和影响,引导儒林士子的风向简直如意反掌。
若是顾家有宋家相助,凭借顾璋原先清宴公子的名头,那么顾璋的影响会越来越大,他的仕途也会越走越好。
况且宋家子嗣单薄,宋廉臣只有一个儿子,还体弱多病。
女婿就是半子,有了姻亲关系,若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宋明知和宋廉臣怎么都会帮一把吧?
而且,世家望族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顾家已受到世家和寒门的排挤,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更不能选择权臣做为姻亲,而是要选择清流之家。
这样,也能让皇上看见顾家不慕权势的态度,无形中会更靠近皇上,增加皇上对挂家的喜爱。
有了这种种原因,顾家才会前去向宋家求亲。
原本,宋明知不答应这门亲事,他们想着南平顾家是世家望族,遭受了重创,以后还不知道会怎样。
但是,顾崇令顾璋赶去龙洞书院,亲自求见宋明知。
顾璋相貌堂堂,又是个有才的,且有南平顾家的势力,再加上即将就任中书舍人一职,这些都为顾璋加了不少分数,终于令宋明知改变了看法。
顾璋是顾家嫡枝嫡长,妻子以后会是顾家宗妇,所以娶的便是宋廉臣的嫡长女宋鸾。
至于宋鸾长得什么样,性子如何,顾璋根本不知道。
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
只要宋鸾的父亲是国子司业宋廉臣、祖父是大儒宋明知就可以了。
其他的,无可无不可。
顾璋语气平静地说道:“祖父,孙儿知道了。去了京兆之后,孙儿自会去拜见宋家长辈,也会与宋姑娘多多往来。”
顾崇点点头,说道:“宋家这样的诗书之家,教导出来的姑娘性子差不到哪里去。宋姑娘知书识礼,足可以为顾家宗妇,虽然容貌只是清秀,但这并不重要。”
“祖父,娶妻当娶贤,这个道理孙儿知道的,祖父请放心。”顾璋这样回道,微微低下了头。
他默默看着地上,目光略有些涣散,心里有些茫然。
清秀吗?清秀是怎么样子的?
不知为何,他脑中突然出现了一个身影,一个姑娘的身影。
长相艳丽张扬,并不如其他姑娘那样清雅寡淡。
她所穿的衣服,都是热烈奔放的颜色,不像其他姑娘那样总是素雅清幽的淡绿月白。
这样的姑娘,像那烈烈金乌,让人不可直视,却也无法遗忘。
下一刻,顾璋的眼神便变了,渐渐带上了刻骨的怨恨。
这样的姑娘,他的确无法遗忘,但这样的姑娘,却狠狠地把他践踏在脚下。
她宁愿嫁给了一个不能人道的宦官,也不愿意嫁给他这个世家公子!
一想到这点,顾璋便恨得咬牙切齿,直想将她一把揪过来问为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汪印这个宦官有什么好的?
总有一日,他要将汪印从缇事厂督主这个位置上拉下来!再把他狠狠地踩在脚下,让他永远都翻不了身,就像叶绥曾经对他做的那样!
那么,他要做的便是娶了宋鸾,壮大顾家的势力,把握儒林的风向!
他将眼中的怨恨小心藏了起来,不再露半点痕迹,抬头朝顾崇保证道:“祖父,放心吧,孙儿知道怎么做的。”
顾崇满意地捻了捻须,点头道:“甚好,甚好,你要记得,权势才是最重要的,有了权势,一切都可以得到,切勿想偏了。”
说罢,他看了看顾兴夙,开口道:“你们都退下去吧,各安其事。敬止留下。”
顾兴夙脸容略动,想开口说些什么,在见到父亲不悦的眼神后,忍下了想要说的话语,不甘不愿地退了出去。
父亲独独留下二弟,连璋儿都没能留下,是为了什么呢?
顾兴夙与顾璋离开之后,顾崇沉吟了片刻,才开口道:“敬止,已经是八月份了,大祭即将开始了,准备得怎么样了?”wWW.ΧìǔΜЬ.CǒΜ
顾敬止想了想,恭敬回道:“父亲,一切准备妥当了,周云川已在名单上了。”
顾崇捻了捻须,满意地微笑起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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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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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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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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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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